她真疑惑究竟竹林是从哪里学来的乱七八糟的毛病?
后世的人接触外界的途径多种多样,电视、社交媒体等都有可能学到,可这儿是八十年代的山野乡村,他一个脑子有毛病的人是从哪里学到撩妹技能的啊?
难不成还有天生能懂的?
“竹林。”
叶春妮一脸嫌弃地推开他:“你以后少点在我眼前晃悠,我不想见到你。”
“为什么?”
陆少臻很受伤,她刚才不是表现得对天鸿的老板很崇拜吗?
他就是正主儿啊!
刚才虽然有点不爽媳妇儿拉何陈舟的手,但是听到她说想和天鸿的老板在一起,他心里是很兴奋的。
结果这会儿被嫌弃了?
叶春妮手指点了一下他的脑门:“因为整天说些不正不经的话,像个大傻蛋,别来拉低我的智商。”
不过最大的原因是每次他对着她撩情话,她都会控制不住地脸红心跳,烦恼极了。
陆少臻:“……”
“你刚才不是很崇拜天鸿的老板吗?”他有点闷闷不乐:“你说他是大傻蛋?”
“你和他能一样?”
叶春妮直接给了他一个大白眼,“别给自己戴大帽子,人家可是很牛掰的,我们没法比。”
说完,不再理他,径自收拾台上的东西,留下一脸哭笑不得的陆少臻。
如果现在告诉媳妇儿,她觉得很牛掰的人其实一直在她身边,她会不会很惊喜?
陆少臻摸下巴想了想,唔,应该不会,叶春妮只会认为他脑子的毛病更严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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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星期三,叶春妮决定明天星期四带货物去明洲市摆卖。星期五预习教案,星期六日去县城给学生补习,接下来的几天她都会非常忙碌。
“妮儿,为什么要去明洲市摆卖?县城不行吗?”
梁丽英离桌子离得远远的,小心翼翼地问。
她看到放在桌子上的手表、收音机,整个人不由自主地紧张起来,知道这些都是贵重东西,农村人连看也没看过,更别说摸了。
“明洲市我们不熟悉,离得又远。你去县城卖好不好?至少地方熟,不怕有人骗你。”
“县城的消费能力不行。”
叶春妮想也不想一口回绝:“即使有能买得起的人也不多,留在县城卖不知道猴年马月才清完货。”
而她已经把全部家底都押在这批货上,不可能让它积压太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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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天刚蒙蒙亮,叶春妮把东西打包妥当,进城坐车去市里。
经过上次的教训,她学精了,要早早进城去车站买票选位置。否则拿着这么多东西一路站到市里,腰都会断。
手表占不了什么地方的,比较容易拿,重手的是收音机。
小的三台不说它,背着在身也不是很麻烦,而两台大收音机才最棘手。
这种八十年代生产的收音机,样式笨重,提在手里没一会胳膊便有酸痛的感觉,更别说要一边手提一台了。蜀南文学
叶春妮刚把大收音机用绳子绑在单车架后面,陆少臻从屋里走出来,还带有刚起床时的沙哑声音。
“媳妇儿,你怎么不叫我起来?”
叶春妮抬眼看他:“你怎么醒了?”
以前送笋送地龙干进城,她早早起来,竹林还在呼呼大睡,今天同样时间,这货居然醒了。
“我也要跟你去。”
陆少臻揉着眼睛振振有词:“上次去市里我都没买到好吃的,这次要补偿给我。”
叶春妮没好气地啧了声:“大哥,你以为我是去玩啊?”
第一次试水进市里卖贵重的东西,她心里也有点没底,不知道有没有人来买,不知道会不会遇上别的特发情况。
要是再把竹林带在身边,她顾不过来怎么办?
“我不管。”
陆少臻用最快的速度洗脸漱口,一溜烟的冲过来,双手攥紧紧自行车的把手,一副地震来了也不会放开的固执模样。
“媳妇儿,我就要跟着你。”
叶春妮要楸他耳朵,梁丽英在一旁拦着:“春妮,他要跟着就跟着,至少能帮你搬东西。”
“妈,这次和上次不一样,我忙起来的时候顾不上他。”
“我不要你顾。”
陆少臻把脖子一扬:“我这么大的人,我还自己顾不好自己?”
叶春妮看他倔强又幼稚的模样,有点想笑。
“春妮,你就带上他,有他帮忙提着东西你也不会太累。”
在梁丽英的不停劝说下,叶春妮无何奈何只好点头。
“媳妇儿快上车,我载你。”
单车后面放了收音机坐不了人,幸好现在的自行车都是有横杠的。
叶春妮小心翼翼地坐上横杠。
“坐好了吗?”
陆少臻的声音在她头顶上响起,比任何时候都要亲近:“我们走。”
他话音刚落,自行车往前微微一动,随即如同流畅的船只往晨雾中驶去。
山村清晨景色是一幅忙碌的画。
望不到边际的田野里,有人拉着大水牛犁田,有人挑着水往地里匆匆而过,也有早起的孩童嘻嘻哈哈的在田边打闹。
原始生态的农村生活是后世看不到的景象,可叶春妮却没心思欣赏。
以前,她忙着出城送笋,哪里有时间慢下来;现在,她的背后贴着一个宽阔炙热的胸膛,全副身心都被吸了进去。
她仿佛看到幻觉,眼前不是他六块的腹肌便是那个绮丽无比的梦。
把她自己弄得口干舌燥、浑身发热。
这样不行。
叶春妮努力压下心里奇怪的感觉,再这样受他影响,她都快变成一个小色女了!
叶春妮把上半身微微往前倾,尽量避开和他的接触。
可自行车每小颠簸一下,她的身体便不由自主往后倒,无论试了多少次,最后都回到他的怀里。
“媳妇儿。”
忽然,他低醇磁性的嗓音在头顶上悠悠响起:“你别乱动了,我很难摆方向的。”
叶春妮:“…哦。”
怎么感觉他话里在努力忍着笑呢?
这个小傻子是越来越不傻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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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八点半,两人已经坐车来到明洲市,和上次一样,也把自行车带了过来。
叶春妮先去市里的农贸市场转了一圈,看中一个木做的架子,又去裁缝铺买了一块好看的米黄白的布——准备工作本来前期要先做好的,但是在农村里啥也没有,没办法只好在市里临时买。
花了不到十块钱,她在一个人流量大的街口把自己的小摊子支棱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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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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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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