蚯蚓能买八毛钱一斤,她都觉得不可思议了,结果春妮硬硬是将价钱讲到两块五一斤,她们一上午赚到的钱比叶家一个月赚的还要多!
“春妮,”梁丽英生怕自己在做梦,赶紧拉住女儿:“你掐我一下。”
叶春妮:“妈,你不是做梦,我们真的在赚钱。”
“哎,这、这……”
梁丽英激动得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其实她一直不相信蚯蚓这玩意儿真能换钱的,只是看着春妮兴致很高,心想随女儿折腾一下算了。
早上起来时,梁丽英还在心里盘算叶老太太还有多长时间消气,是不是应该早点回家跪地认错。
谁知道,才一上午的光景,春妮已经赚到了二十五元!
“妈,我们吃点东西。”
手里有了钱,叶春妮的肚子咕咕叫起来,昨天吃了一天番薯,今天又是番薯,半点油腥也没有,她的肚子早已饿得不行。
再一想到自己以前的生活,每天都有肉吃的,更是馋得直吞口水,拉着梁丽英循着香味快步找到一个小吃摊。
小吃摊是买馄饨的,一位五十开外的大婶看见她们连声招呼:“同志吃馄饨吗?我包的馄饨特别好吃,有肉馅的也有素馅的。肉的五毛钱一碗,素的三毛钱。”
叶春妮找了个位置坐下来,“老板,来两碗肉馅的!”
“好咧!”
大婶爽利应下,手里的大勺子往滚开的锅里一搅,精准地抓起适合数目的馄饨要放进去。
“别、别。”
梁丽英连忙阻止:“春妮,你自己吃就行了。我们带出来的还有两根红薯,我吃这个就可以了。”
说着,真的低头打开袋子找红薯。
“妈!”
叶春妮脸色严肃起来,伸手压住袋口:“你是诚心让人看到说我不孝的吗?”
女儿吃肉馄饨,当妈的坐在一旁啃番薯,不知情的人看到这一幕,指不定会戳着她脊梁骨来骂呢。
“不是,”梁丽英呐呐解释道:“五毛钱一碗太贵了……”拿五毛钱去买大米,都能让家里吃几天了。
“又不是吃不起。”
叶春妮:“妈,你忘了我现在能赚钱了吗?”
看女儿是坚决要她吃馄饨,梁丽英又换个方式:“要不,我吃素的就可以了。”
“大婶,给我下两碗肉的。”
叶春妮直接望向大婶。
“大姨,你就听你女儿的。”
大婶当然是想赚钱的,叶春妮话音一落,她手里的馄饨也顺势下锅了,“女儿孝顺这是你的福气啊!”
梁丽英嘴上还念着她不爱吃肉的,听得叶春妮直扶额头。
这年代哪个人不爱吃肉的?
一年到头只有过年那天才能吃上几块肉,如果可以的话,端上一盆白花花的肥肉说不定妈妈她自己都能吃完。
妈妈就是太节俭了,舍不得花钱,才故意说违心话。
大婶动作又快又好,不一会儿两碗肉馄饨已经煮好。
只见她把馄饨从锅里捞上来放进公鸡碗里,又加进两勺高汤,再放几滴香油,最后撒上白芝麻、香葱,端上来的时候,热气腾腾、香气四溢。
叶春妮早按捺不住,拿起筷子一口接着一口。
梁丽英是第一次能吃上有肉的馄饨,再加上实在是饿了,两母女很快连汤都喝得精光。
“哎,容婶。”
正吃着,有个中年女人走过来叫住大婶:“竹笋你还有吗?匀一些给我吧。”
“嗐!哪里还有?”
容婶双手往大腿上一拍:“我还想叫你匀些给我呢。”
作为一个浸淫在生意场上多年的现代人来说,叶春妮从大婶两人的谈话里嗅出丝丝商机的味道。
“大婶,”她装作随口问道:“什么竹笋啊?”
“哎,小同志,现在开春不正是吃春笋的好时节吗?”
容婶嗓门响亮:“可这时候也是农忙的季节,农村人都忙着春耕播种,没人上山挖笋,我们城里很缺春笋啊。”
叶春妮听得眼眸里流光闪动。
瞌睡虫碰上枕头,真是巧了,她现在住的老屋后面不就是一大片的竹林吗?
城里缺什么,她就能做什么生意!
“大婶,城里哪个地方会收购春笋的呢?”叶春妮又问。
想做生意必须要先摸清市场,在药材店里犯过的错,她不会再犯了。
“食肆都要啊,我也要。”
容婶下意识答道,还想说什么叶春妮已经站起来,拿出一块钱:“给,大婶你的馄饨是真的很好吃。”
容婶眉开眼笑地接过钱,这年头能大方花一块钱吃两碗肉馄饨的人可不多,她不由得对眼前这位水灵小姑娘心生好感。
“小同志,好吃你下次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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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小吃摊后,叶春妮说要买点家里用品,问准容婶县城的农贸市场的方向后,拉着梁丽英去。
这时候的农贸市场没有后世规划得那么整齐干净,卖菜卖工具的混在一起,三三两两的地摊挨着,两个人要前后脚走。
叶春妮买了一个砂锅,一个炒菜的铁锅,还有几个碗,几双筷子。本来还想买盛菜的篮子,梁丽英阻止她,说自己会编,不要乱花钱。
她上午赚了二十五块钱,吃馄饨花了一块,买这些用品又花了四块多,现在手里还剩下二十块钱。
叶春妮想了想,又买了一些调味料,酱油、盐什么的。
她还想买花生油,结果转了一圈都没找到。最后直接在卖肉的摊子上称了足足五斤的肥肉。
叶春妮看着肉贩子手里的刀麻利上下翻飞的切肉,暗自嘲笑自己:差点忘了,这年头哪里有花生油了?都是买肥猪肉回去榨猪油的。
梁丽英看着女儿花钱如流水,几次欲言又止的。
直到从农贸市场出来,叶春妮拉着她说要去再买一床厚实的棉被,她才忍不住开口。
“春妮,我们不要乱花钱,这些东西不一定能用上的。”
梁丽英心里还是觉得不能搬离叶家,还在幻想有机会就要回家,毕竟叶家才是她们母女的根,否则两个女人独自住在农村老屋,那不得让人笑死哦。
“妈,”叶春妮皱起眉头:“你还想回去?”
她还以为经过今天上午,妈妈已经知道她会赚钱,能安心和她一起生活了。
“妮儿,妈这把年纪了,别人怎么说没关系。”
梁丽英苦口婆心劝道:“但是你还是大闺女,你这样搬出来住,以后没有婆家会要你的。”
叶春妮失笑。
还以为老妈担心什么呢,原来是担心她名声不好,嫁不出去。
她正想说自己根本不想嫁人,赚钱的时间都恨不得掰成一天四十八小时了,哪里有空去委屈自己找个男人嫁掉,然后在夫家做牛做马一辈子。
叶春妮还没开口,倏然身后响起一道流里流气的男声。
“哟,那不是我的媳妇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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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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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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