戎族大帐。
各部落的头领进入大帐,离开时每个人都会发出一声长叹。有巫医端着绿色的药汤,递给榻上的男人。
“王子,药已经熬好,您把它喝了病就能好。”
赤眉拥着厚厚的毛毯,强撑着身体坐起来,药液咕咚咕咚灌入腹中,下巴挂着绿汁。
从回来后,赤眉就病倒了,身上冷一阵热一阵,乏力得连刀都握不紧。
自家人知道自家事,他知道自己的病什么药都治不好,自己患的是心病,心病还需心药医。
他们为何能识破自己的诱兵之计?
卧榻这几天,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难道是自己的表演不够完美么,还是因为对方有千里眼,顺风耳?
这种敌人了解自己,自己却看不透对方的感觉实在糟糕。
部落中带出来的族人已经伤亡过半,有何面目回部落,有何面目去见那位从不正眼看自己的父王。
习惯了胜利的赤眉,终于发现失败原来是件这么讨厌的事情。
“弟弟,你真令人失望呐。”
人未到,声先至,刚听到这声音,赤眉就皱起眉头,冷冷的看着帐门。
一道人影缓步而入,穿着书生儒袍,手中折扇,腰间佩剑。看这幅打扮像极了江南或京州的才子,但他深陷的眼窝,金色的眸子还是暴露了他的身份。
北蛮部九王子,金问道。
金问道的确是北蛮部的九王子,至于他究竟是不是北蛮王的第九个儿子,怕是没人知道。不过能够封王,被人称作殿下,证明他在北蛮王眼里还是有些重要的。呼尔勒死后,他是极有力的王位竞争者。
此人虽生在北蛮部,但却挚爱帝国文化,服装饮食都以模仿帝国为荣,自己还给自己起了个帝国名字。
“九哥,你这么来了!”赤眉脸上的冰冷敛去,换上热切的笑容。
“若你中用些,我需要亲自来么。”
金问道用折扇敲在赤眉头上,像呵斥一只幼犬,赤眉眼底寒芒一闪而逝。
“父王要的东西,你拿到没有?”金问道。
“敌人十分狡诈,暂时还未……。”
“打了二十日,还拿不下一座破城,亏你还在父王面前夸下海口。”金问道摆摆手:“我已来了,现在由我接管一切。”
多么趾高气扬吧,这种习惯发号施令的语气还真是令人讨厌!
北蛮王有诸多孩子,本来呼尔勒最受宠爱,但呼尔勒死了,其他王子才有了争夺王位的机会。
有希望争夺王位的一共十人,大家都在想方设法拉拢草原上的部落,给自己称王的路上添砖加瓦。
像这次随赤眉出征的小山部、犬丘部等都是势力较弱的部落,所以选择投靠势力较弱的十王子赤眉。若这一战能打赢,那么这些部落将成为自己的争王的筹码。
可现在打输了。
金问道一来就要接手统帅的位置,那么,自己辛苦拉拢的势力,都将成为他的人。
“九哥,我的病并无大碍,依旧能够领兵,我必打破蛤蟆寨,取回父王要的东西。”
“有影响的不是你的病,而是你的脑子,你太笨了,根本不懂得打仗是怎么回事。”金问道又一次用折扇敲击赤眉的脑袋:“现在我将召集他们议事,如果你的病死不了,就睁大眼睛看着,我如何三日破城。”
……
“喂,那个南人把马粪清理一下!”
几个戎族聚在一起,用手中石块砸向孟子云,看着他惊慌失措的样子,几人哈哈大笑。
孟子云却不敢流露出任何不满,他用铁锹将马粪装在粪车上,忍着恶臭。
不是他没有羞耻心,而是他已习惯了这种侮辱。所以有时候习惯真是一件可怕的事情。
但这毕竟是一件很累的事情,孟子云站在太阳底下发了会儿呆,看着远处起伏的山峰。
随之,不知怎么回事,他看到山峰上一棵杨树动了动。他以为是自己眼花了,又看了一眼,发现不仅杨树在动,树下还有一个人影。
孟子云的心砰砰跳动起来,他一直等待一个机会可以令自己被重用,然后带兵杀进蛤蟆寨,将程大雷千刀万剐。
如今,自己等待的机会仿佛到了。
他在黄昏悄悄离开大营,爬近那座山峰往上望,树下的确有个人,蓬头垢面,可孟子云还是一眼认出对方是谁。
林少羽。
他几乎是飞奔着跑回大营,闯入了金问道的大帐。
“你是南人?”金问道。
“嗯。”
“为何要加入我们?”
“我于那贼人有夺妻之恨,刻骨难忘。”孟子云咬着牙道。
“好,以后你就做我的马夫吧。”
“马夫……”孟子云难以相信,自己禀报如此重要的信息,得到的只是一个马夫的职位。
“放心,等你真杀了那贼人,会有你更好的位置。”
金问道笑笑,看着远处的牛角峰,忽然呵呵笑道:“有意思,有点意思。”
……
牛角峰。
林少羽躺在大石上,缓缓活动着双腿,身边摆放着面包和净水。
这不是一件太好的差事,先不说发潮的面包,冰冷的山石,便是长久无人说话的孤独,就可以令一个人神经崩溃。
但林少羽不觉得痛苦,反而有几分荣耀。
从未向别人说过,他乃是世家之后,不然也置不起一套行走江湖的装备。从小到大,耳濡目染着那些英雄故事,他也想成为那种传说中的人物,在世人口中流传。
直到迈入江湖,才知江湖艰难。
直到现在,林少羽才觉得自己正在做一件好事。驱除蛮夷,救黎民于水火,这当然是一件好事,做一件好事很重要,难道不是么?
夜来,漫天星斗。
忽然听的有走路声,借着夜光看去,只见爬向山峰的道路上,铁矛发着瘆人的寒光。
来了!
既然敢来这里,便注定有被发现的危险,不过是时间长短而已。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林少羽精神一震,握紧自己的铁枪,夜里枪身挂着露水,摸上去湿漉漉的。
他毫不犹豫的出枪,向靠近山峰的一人狠狠扎去。
一点寒芒先到,随后枪出如龙。
这一枪的名字是:破浪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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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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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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