戎族的王城位于草原腹地,依湖而建,那片湖就是戎族的圣湖,唤作女儿湖。出夕照关到女儿湖,大概要走八百里,中间是无边草原。
关克乐是跑这条路的行商,帝国的铁器、茶叶、绸缎在戎族可是抢手货,而戎族的皮毛裘革在帝国也能卖上好价钱。只不过,帝国不许和戎族经商,关克乐这种行为属于走私。
关克乐只是个小商人,整个商队不过十几个人。
“大家快点,天黑找地方歇脚,娘娘皮的,再敢偷懒,都让马贼把你们杀了。”
关克乐大声骂着,他赶着车,回头看了一眼,见道上行过来两个人。
男人牵着毛驴,女人骑在毛驴背上,那女人模样生得可是真俊,让人想看又不太敢看,再看男人模样,怎么说呢,感觉有些不太搭。
“兄弟,往哪儿去啊,一起走吧?”
草原上可能走几天都见不着一个人影,只要路上碰见,对方又不是马贼,那就不介意一起走,若有某一方缺少口粮的,给吃给喝都不是太大问题。
男人笑了笑,道:“不了,不太方便。”
“有什么不方便的,这条路上可是有马贼,你们两个人,不怕撞见马贼么?大家一起走,还是有个照应。”
程大雷说得不是不太方便,而是不太安全。听到这话他顿了顿,道:“你们难道不怕遇到马贼?”
“嘿,老哥我有刀啊。”关克乐显然是一个自来熟,立刻已经与程大雷称兄道弟起来,他道:“不瞒兄弟说,老哥我练过五年刀,平常的马贼根本不放在眼里。”
程大雷看了看他,下意识点点头:“蛮好,蛮好。”
“兄弟,咱们一起走吧,看上去你也不像坏人。”
关克乐正说着,忽然见男人已跃上毛驴,和女人双乘一驴,遥遥离去。
“唉,不想交朋友呐。”关克乐道:“不过,这头毛驴还真是快啊,一般的马都赶不上。”
他招呼伙计继续赶路,其实做这种买卖,是拿命还钱,真如果撞上马贼,一条命也就埋在草原了。所以大家一路上最怕碰到的,还是马贼。
继续向前走,约过了一个时辰,就看到草原上一队人马奔向前方。
“东家,马贼,是马贼!”有伙计惊慌道。
关克乐也看到了,却发现这帮马贼没有搭理己方,赫赫奔过。
“东家,是不是他们没看见咱们。”
“不应该吧。”关克乐也拿不准。
“要是看见了,怎么会放过我们?”
“会不会不是冲我们来的。”
“哪……是冲谁来的?”
心里七上八下,关克乐不敢再向前走了,在原地待了一个时辰,才鼓起勇气上路。
一路上心脏仍在砰砰打鼓,此时天色已经暗下来,西方一轮没有热度的红日还露着半个脑袋。
太阳快要落山了,这一幕似乎象征着什么,令关克乐心中更加恐惧。
正埋头走着,他忽然一愣,因为空气中传来一股血腥味。下意识抬起头往前看,眼前的景象把关克乐的魂儿都吓了出来。
只见绿色的草地上,倒着一具具尸体,不多不少,十三具,正是刚才过路的马贼。
他们死了,同时死的,脸上留着惊愕,似乎临死之前都不相信自己被杀死了。
更可怕的是,在距离尸体不远处,一男一女正坐着吃东西,一头毛驴在周围悠闲吃草。
正是那不久前还见过面的一男一女。女人依旧很俊,男人粗糙一张脸,专注咀嚼手中的肉干,看上去很平静。
平静得有点吓人。
这时候男人看见了关克乐,伸手向这边打了个招呼,竟迈步走了过来。
关克乐吓得后退,男人进一步,他退一步,男人再进,他退得更加厉害。
忽然,脚下一跌,倒坐在地上,抬起头男人已经在眼前。蜀南文学
“你想干嘛,我可是有刀的,我练过五年刀法,我很厉害的。”
关克乐险些哭出声来,仓皇去拔刀,这腰上的刀不知怎么回事,偏偏此刻拔不出来了。
“喂,有衣服么?”男人问。
“衣服……?
“男人穿的,还有女人穿的。”男人摊开双臂,关克乐才看到他一身鲜血:“没法穿了。”
打劫衣服的马贼,可他骑的也不是马啊,那是驴贼。马贼要钱要命,驴贼只要衣服?
“有,有。”
关克乐还真的有,这次去戎族做生意,车上还真带了一些衣服靴子,既有男的也有女人穿的。
“太好了,太好了。”
男人显得很兴奋,冲女人挥挥手:“快过来,快过来。”
两人开始在车上翻捡,靴子衣服都翻了出来。
“呀,这里还要件袍子,不错不错。”女人。
“东西挺全么。”男人也忍不住赞道:“还有马车呢,这马车也不错,要了要了。”
“来来,把你们的货搬下来,我看上的东西都给我装到车上。”
男人大声道,伙计们不敢不听,关克乐也是不敢不听,只能咬着牙,心里暗骂:抢吧,抢吧,你们这对贼公贼婆,活该你们做贼,你们一辈子都做贼。
“嗨,真多谢你了。”男人不知何时来到关克乐面前。
关克乐心里冷哼一声,嘴上却道:“您看上什么尽管拿,您尽管拿!”
“差不多够了,你看这够不够。”说着,男人从怀里掏出一颗夜明珠塞到关克乐手中。
关克乐有辨宝的能力,见到这颗夜明珠眼睛立刻亮了。有这一颗夜明珠,自己两三年都可以在家里歇着。
“够了就好,这条路最近不太平,小心些。”
说着,男人把毛驴挂在车上,他和女人上了车,一挥马鞭向北方去了。
此时关克乐还没回过神来,看着走掉的二人,再看看手中的夜明珠。
原来不是抢,是买。嘿,早知道自己就该多推销一些东西,可以多换一颗夜明珠。
“东家,咱们把货物收拾一下吧。”
“不要了,不要了。”关克乐挥挥手:“回去,赶紧回去。”
这些货物在戎族的确抢手,不过在帝国其实不值什么银子。现在自己有了这颗夜明珠,回去后,打死也不会再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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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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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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