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沈总,请自重>第139章 不能比手
  中秋假期后就开始正式上课。

  温意组织了一场班会,有意向的同学去竞选班委。

  高雯娴和孙一薇分别想竞选团支书和班长,周茜茜的大学规划就是吃吃喝喝,当班委不在她的选项内,就没做准备。

  叶宁心看着爷爷发给她的一些项目信息,她要赶一份项目策划书。

  晚上六点四十五,孙一薇收起笔记本,道:“我们走吧,班会要开始了。”

  叶宁心拿起ipad,打算班会的时候继续写,反正她也不竞选班委。

  班会在教学楼三楼,温意在教室门口和班级的一些男生在说话,见她们过来,打招呼,“同学都到的差不多了,你们也赶紧进去。”

  叶宁心走在最后面,温意拦住她道:“你要竞选班委吗?”

  叶宁心摇头,“我时间比较忙,没办法顾及班级的事,就不竞选了。”

  温意有些意外,劝道:“做班委是很锻炼人的事情,对以后的履历也是一个加分项,其实你可以试试。”

  叶宁心笑笑:“我知道,但是这些对我来说用处不大,还是把机会留给其他同学。”

  叶宁心毕业后会直接在自家公司工作,这些加分项对她没什么用处,她也确实没有时间,就今晚的班会,她都得抓紧时间写项目计划书。

  因为有不少的学生竞选,班会持续到九点。

  高雯娴在军训的时候就表现突出,因此竞选团支书的时候有不少人投她。

  相反孙一薇性格稍内向,落选了。

  班会结束,叶宁心收起ipad准备回宿舍,考虑到孙一薇的心情,便道:“我的项目计划书终于写完了,我请你们喝奶茶。”

  吃甜的东西会让人心情好。

  周茜茜和叶宁心对视一眼,道:“可以啊,楼下的奶茶店出了新品,我正想去试试。”

  孙一薇将失落的心情收起,淡笑道:“走吧,既庆祝你的项目计划书完成,也恭喜雯娴金当选团支书。”

  刚开课,学习任务不重,叶宁心上完课,正要和高雯娴几人去吃饭,张熙磊找过来。

  张熙磊当选班级的班长,因此在班级的活跃度很高。んτΤΡS://Www.sndswx.com/

  “叶宁心,中午一起吃个饭?”

  叶宁心将书收进书包,问:“班长,你是有什么事吗?”

  张熙磊递上一张迎新晚会主持人校园内海选海报。

  “我们学院要举办迎新晚会,我想竞选晚会的主持人,但需要有人可以做我的搭档,你形象好,我想请你做我的搭档,一起去面试。”

  叶宁心没看海报,直接拒绝道:“我比较忙,没办法帮你,你可以请班级其他同学。”

  张熙磊不放弃,“我们这学期的课不多,你也没有竞选班委,时间上应该是可以分配的开的,都是同学,帮个忙也没什么?”

  高雯娴听不下去了,想说话,被叶宁心拦住。

  叶宁心看向张熙磊,道:“既然都是同学,那不帮忙也没什么吧。”

  张熙磊被这话噎住,想反驳。

  叶宁心堵住他的话,“还有,我的时间分不分配开是我自己的事情,班长这么有空,不如多加入些社团,为社团贡献自己的力量。”

  张熙磊觉得下面子,脸色不好道:“叶宁心,别人说你清高不好打交道,我本来还不信,没想到还真是,你不就是仗着你有个有钱的男朋友,有什么可了不起。”

  谁知叶宁心一副无赖模样,“我就是觉得我很了不起,看不惯我?那你也去找个有钱的男朋友啊!”

  周茜茜没忍住笑,噗嗤笑出声。

  张熙磊怒视的目光看过来,周茜茜一摊手,道:“不好意思啊,不过我觉得有句话你说错了。”

  “宁心一点都不清高,特好说话,真的!”周茜茜又轻皱眉头想了想,道:“不过,有时候她确实会表现得不近人情一些,主要是对那些不怀好意的人。”

  高雯娴身高是宿舍四人中最高的,甚至比张熙磊还要高一些,她往叶宁心面前一挡。

  “班长,我们要去吃饭了,你要是没有其他事情,麻烦让让,去晚就没饭了。”

  张熙磊余光瞥眼教室,已经没有其同学,这才往旁边一退。

  叶宁心四人出了教室,周茜茜道:“班长在雯娴的面前,就像是一只毫无气势的小鸡。”

  高雯娴道:“也不知道谁投他当的班长,自信过头。”

  “班委一年一选,张熙磊竞选成功是因为他在军训期间积极表现的原因,不过一年后,同学们之间相处久了,彼此会了解更多,就不会再选他。”

  叶宁心说完,转头对孙一薇道:“你这一年要和同学之间多往来,让大家更好了解你,明年当选班长不是问题。”

  孙一薇点头,她其实也意识到自己问题,“我会改掉自己不爱说话毛病,不过,张熙磊毕竟是班长,以后给你穿小鞋怎么办。”

  叶宁心不在意,“正好可以让我没事的时候怼怼人,撒撒气。”

  她平时不仅要兼顾学习,还有处理爷爷交给她的公司事情,难免不会心中厌烦,有这么一个人撞上来,做个情绪发泄的垃圾桶挺好。

  高雯娴拍拍叶宁心的肩膀,“姐妹,资源利用的很合理!”

  叶宁心谦虚:“一般一般。”

  上了几天的课,叶宁心又迎来了假期。

  这次小长假,叶宁心要去a市,一是旅游,二是李慕这次又不回来,顺便去看他,三是沈御尧要去a市出差。

  去机场的路上,叶宁心问沈御尧:“我要去a市,你恰好要去a市出差,怎么就那么巧。”

  孟秘书坐在副驾驶,心道:这次确实是巧合。

  不过,据孟秘书对自家老板的理解,在安排十一假期要出差a市时,自家老板心里恐怕就开始盘算着怎么让叶小姐跟着去,没想到叶小姐也要去a市。

  沈御尧把玩着叶宁心的手,道:“确实是很巧。”

  沈御尧的手指修长,骨节分明,和自己的手放在一起,显得自己的手有些胖有些小。

  叶宁心抓住沈御尧的手摊开,将自己的手贴上去,比手指的长度。

  沈御尧将手缩回,“不能比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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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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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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