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姜意欢和云谏的冥婚仪式,几天后举行了。

  观礼的除了云家人外,还有云家家族的族老和一众宗亲,没有一个外人。

  冥婚在郦国并不是什么稀奇事,不仅仅是有钱人喜欢干这事,有些贫穷的农家人也会砸锅卖铁,为死去的儿孙凑个对。

  少年早逝,本来就是个悲剧,更何况死的还是云谏这么优秀的儿郎。所以,前来观礼的人无不唏嘘。

  仪式很简单,重要环节却一个也没有漏。姜意欢着凤冠霞帔,跨火盆踩瓦片,接受柚子叶蘸水洗礼,然后才在喜娘的指引下拜堂。

  云谏已死,和她拜堂的是一只生龙活虎的大公鸡。拜堂结束,便算礼成。

  姜意欢被送入了奢华漂亮的新房里,而那只大公鸡则由专人带去特意盖的鸡舍里,悉心照料着。

  据说,如果这只大公鸡接下来越来越有活力,则证明这是桩好姻缘。反之,则寓意相反。

  所以,拜堂后的大公鸡向来都能得到很好的照顾,主家特别怕它出事。

  被送入新房后,姜意欢直接把繁重的头饰卸下,并把冗长的嫁衣脱掉,换上了轻便舒服的睡衣。

  反正不需要喝交杯酒,更不需要洞房,她接下来想干什么也没人干涉。

  虽然顾月蓉说过姜家人可以留在这里和姜意欢同住,但那也只是口头说说而已。他们在这里住了两天之后,顾月蓉便委婉地把他们给撵走了。

  幸好他们住得不远,所以白天一大早便会厚着脸皮过来,直到天黑才离开。

  穿越到这个时代有一段日子了,和顾月蓉也打了几天的交道,姜意欢也渐渐适应了在镇国公府的生活。

  其实,她的小日子过得是挺舒爽的。有钱花,有豪宅住,有佣人使唤,除了出门时身后便跟着一串虎视眈眈的尾巴,完全没有任何毛病。

  “玉荞,我饿了,快上菜,我要吃肉。”看了看桌上素雅的糕点,姜意欢又嚎了起来。

  真不知道她们为什么总是喜欢给自己备糕点和茶水。这玩意偶尔吃吃还行,天天吃的话,那胃酸绝对会反流。

  而玉荞也深知姜意欢是个爱吃肉的主,如果不让她吃饱的话,她肯定会不消停,所以立马让人去趟大厨房。

  “真不自觉,次次都要我提醒,下回记得放机灵点。”姜意欢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

  “是,夫人。”玉荞恭敬地回道。

  听到这个称呼,姜意欢感觉自己鸡皮疙瘩都快起来了。

  在拜堂之前,所有人都称呼她为姜小姐。拜堂之后,个个都喊她为夫人。

  这称呼的转变,也意味着身份的转变。姜意欢想到接下来见着顾月蓉之后,自己都要喊对方为“娘”,就更加膈应了。

  “夫人,你这是怎么了?是哪里不舒服吗?”玉荞见姜意欢沉默不语,面容古怪,连忙关切地问道。

  “没,我没有不舒服,我只是在感叹现在的日子太惬意了。”姜意欢胡乱说道。

  玉荞随即说道:“夫人,只要你以后一直这么听话,你就会一直有好日子过。这一切才是刚刚开始,你的福气还在后头呢。”

  饭菜送过来之后,姜意欢毫不客气地大快朵颐,跟在饭厅吃饭时的优雅斯文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她慵懒地斜靠在椅子上,毫无形象地跷着二郎腿,一脸美滋滋,仿佛正在做最幸福的事。

  一开始看到姜意欢这幅面孔,玉荞还会强行纠正。后来发现她和别人共同用餐时,特别恪守礼仪,完美得无可挑剔,玉荞也就没有再说什么了。

  “吃吗?”姜意欢见玉荞盯着自己,随口问了句。

  “不用了,奴婢不饿。”玉荞客气地摇了摇头。

  “你们每天像木偶一样地生活,完全没有自己的思想和主张,就连喜怒哀乐也得控制着,不累吗?”姜意欢突然问道。

  “还好呀,我们打小就这样,习惯了。”玉荞老老实实地回道。

  “所以,你内心还是有想法的,不过是因为有规矩的约束,所以你才一直恪守着这些条条框框,对吗?”姜意欢接着反问。

  玉荞迟疑了一下,然后才答道:“不,我内心没有想法。我的使命就是永远听从国公夫人的安排,竭力为她排忧解难。”

  “好吧,你要这么说,我也没办法。”姜意欢知道这些家生子打小就被刻上了烙印,只要活着,就得无条件为主人卖命。

  吃饱喝足后,姜意欢简单洗漱了一下,便上床歇息了。而玉荞则睡在耳房里,方便随时侍候姜意欢。

  一觉无梦。

  醒来后,几位侍女为姜意欢换上了明艳的新衣,还为她盘了个少妇发髻。

  待一切收拾妥当后,玉荞才带着姜意欢前去花厅敬新媳妇茶。

  敬茶仪式也很简单,在蒲团上跪下,双手奉茶,扭扭捏捏地喊人喝茶,收红包,即可。

  想着不过是逢场作戏,又不是真的,所以姜意欢的心态很自然,喊起人来十分亲热。祖母、爹、娘,轮着喊了一遍后,便得到了三个大大的红包。

  至于站在旁边围观的那些姨娘们,顶多算是半个主子,自然没资格受茶。

  不过,她们虽然没资格喝这杯茶,礼物却是不能少的。

  因为是公开赏礼,所以个个人出手都十分大方,生怕给的礼物太寒碜了,会丢了脸面。

  看着原本空荡荡的托盘,很快就多了一小堆白银之物,乐呵呵的姜意欢心想,如果可以的话,她不介意多成几次亲。

  敬茶完毕后,便轮到云仲衡的那些庶子庶女过来喊人。

  听着那些人假装热情地喊着“大嫂”,姜意欢高兴地应着,并给他们一一回礼。

  这回礼是顾月蓉提前准备的,每个喜庆的荷包里都装着两片金叶子和三颗金豆子,也算大方。

  轮到云仪时,姜意欢笑得尤为灿烂,甚至还故意眨了眨眼睛,只把她气得直咬牙。

  等回到屋里后,姜意欢谢绝了侍女的帮忙,亲手把这些白得的首饰整理归类好。

  她对首饰的归类,不看首饰用途,也不看首饰新旧,更不看款式美丑,而是直观地按照价值来区分。

  银饰放一个箱子,金饰又放另一个箱子,至于玉制品则收在匣子里。

  这是首饰不只是首饰,还是她们家生存的根本。等哪天彻底混不下去了,她就悄悄带上这些宝贝,和家人们彻底离开京城,过潇洒快活的好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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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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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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