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狩猎在1986>28抬参,回家
  进山这么多天,终于是找到一颗大的野生人参了。

  王远挤在人群中,往刘辉面前的地上看去,只见一株人参苗上顶着一簇红艳艳的人参籽,也许是刚刚刘辉的喊声太大,部分人参籽都被震落了。

  人参籽颇为漂亮,王远不由看的入迷了。

  1000多年前,宋代的苏颂奉命著《图经本草》,里面就有对人参外形的详细描述。

  “春生苗,多于深山中背阴近椴树下湿润处,初生小者三四寸许,一丫五叶,四五年后,生两丫五叶,未有花茎,至十年后生三丫,年深者生四丫各五叶,中心生一茎,俗称百尺杵……”

  不仅是王远看的入迷了,其他人也是赞叹连连。

  “抬!”

  老把头寻思着能找到一株“三匹叶”就知足了,没想到还能找到一株四匹叶。

  野生人参的年龄不好判断,但却有大致的参考范围,一般四匹叶的野生人参,参龄在40~60年左右,也算是非常稀有的野生人参了。

  老把头把背筐卸下,让王远去上风就点草驱蚊,他则拜山神老爷,然后在人参植株周围打一个边长一米的围。

  把快当斧子,快当锯都放在旁边,用鹿骨钎子一点点抬人参。

  用“抬”字,而不用“挖”,有尊重,重视的意思。

  老把头用鹿骨钎子一点点扒拉土,其他人在旁边或蹲或站,议论纷纷。

  老把头嫌他们烦,直接把他们赶去旁边找人参了,一株大人参的周围,也许还有其他人参。

  时间流逝,下午1点时,几根树根阻挡了老把头抬人参。

  “老把头,给你快当斧子,用斧子把树根砍断。”

  王帅蹲在旁边很是积极,他感觉不久之后自己抬那两株人参时,也可以像老把头这样抬。ΗtτPS://Www.sndswx.com/

  “去去去,树根的弹性很好,弹回来的人参很容易把人参震伤了。”

  老把头拿起快当锯子,开始小心的锯树根,噌噌噌~点点锯末落在新鲜的泥土上。

  下午4点多时人参终于被抬出来了,瘦长瘦长的,算上须子有70多厘米长,根部像人的两条岔开的腿一样。

  老把头激动的很,把人参的土坑埋上,在上面放了一块红布,然后在一棵大松树下扒了一大块苔藓,又剥了一大块桦树的树皮下来。

  把苔藓放在桦树树皮上,在苔藓上撒上薄薄一层人参原土,然后把人参小心的放上去。

  小心的卷上桦树皮,把人参包在里面,然后用红绳系上——“参包子”就做成了。

  在桦树上刻下照头——左边九横,右边四横,代表九个人发现了一株四匹叶大人参。

  虽然吴迁在地窝子那边做饭呢,但依然要把他算上的。

  周围没有其他人参,老把头便直接道:“好了咱们今天早点回去,好好休息一晚。”

  众人都很开心。

  不过王帅除了开心外,眼底还有一抹不屑,他找到的那一大片人参可有一株五匹叶,一株六匹叶呢,比四匹叶的人参珍贵多了。

  回到地窝子,吴迁知道众人的收获后也非常兴奋,连连说着:“大人参长啥模样啊,让我看看啊。”

  “人参在参包子里面呢,有离娘土包着不能打开了,来,一起叩拜山神。”老把头把参包子放在放在老爷庙前,众人继续叩拜。

  晚上吃饭时,众人聊的还是人参,王帅非常好奇这株人参值多少钱,但老把头却制止了他:

  “不要谈论钱的事,谈论别的吧。”

  “哦。”

  钱——也许能让众人心中产生裂痕,影响团结,而且很早之前山中有土匪,弹钱也许会让土匪盯上,所以挖到参都是不许谈钱的。

  当然,也可能和人们重视人参,尊敬山神,认为金钱太过俗气会破坏心中的那份神圣有关。

  一夜细雨。

  翌日早上王远是被冻醒的,醒来后不由的打了个哈欠。

  彻夜不息的火堆在昨天夜里被雨浇灭了,老把头又在地窝子口处点上了一个小火堆。

  “远子醒啦?过来烤烤火吧去去湿气。”

  “哦,好。”

  王远打了个喷嚏,爬起来瞄了一眼其他人,端锅的吴迁已经起来做饭,其他人缩着身子还在睡。

  “老把头,咱们今天还进山吗?”王远蹲在老把头右边,摊开手烤火。

  猩红的火苗跳跃着,点点暖意从手掌开始蔓延到身上,王远不由的觉得暖洋洋的。

  小雨淅淅沥沥的下着,远处的山峦间似乎有点点雾气,而近处的树叶子,地面,以及部分柴火都被打湿了。

  “等雨停了再进山吧,淋雨感冒了就麻烦了。”

  之后几天,众人都没有找到人参,所以老把头便提议回家。

  萎靡的王帅瞬间支棱起耳朵,连忙出声赞成,看到王远笑着看他,他不由蔑视的看了后者一眼:“瞅啥瞅?我很快就可以买摩托车了。”

  “嗯?”

  王远一怔,似笑非笑道:“买摩托车?做梦吧,车轱辘都买不起。”

  “切~你就是啥也不懂,等我买了摩托车,你别羡慕的眼珠子都瞪出来。”

  王帅自认为没人知道他的秘密,这几天都在西边压山,离两株大人参的位置很远,所以王帅也没机会再去看一看。

  在山林中太苦了。

  众人的新鲜劲儿早就消失了,现在一致同意回家。

  所以收拾行囊后,一行9人就往回赶。

  走出一段路后,王远不由回头看看那个半地下,灰色枯败的地窝子:

  “下次再来这里,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也许一辈子都不会来了吧……这段日子还是有很多快来,很多值得回味的地方的。”

  老把头满大爷年纪也大了老年病不少,通过聊天知道,他以后可能不会再压山了。

  即使压山,也不会来这么远的地方了。

  早上出发一路疾行,也许是思家心切,或者是食物消耗了很多背筐变轻了,反正他们回到村子里时才刚刚下午4点多,比去时要快了许多。

  小丫头王小蝶正在捉虫子喂小鸡,看到王远后瞬间惊喜的大叫,然后兴奋的迈着小短腿飞快的跑过来。

  “二哥!!”

  嗯,恍惚间王远有一种养了只小狗子,然后小狗子飞快跑来的错觉。

  小丫头一把扑在他的怀里,然后就傻笑着腻在他身边,像个小尾巴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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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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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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