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外月牙儿悬空,冷风吹的湖窗户的塑料布哗啦啦作响。
屋内。
王远坐在炕桌旁边咀嚼着美味的鸭肉,微微沉吟后说道:
“把家禽和牲畜卖到国外?需要检疫之类的手续吧。”
“当然需要啊,不过这点儿小事儿你不需要担心,一切包在我身上!”郑廉喝了不少酒脸庞已经变的通红,把胸膛拍的震天响。
“2000只羊?也行吧不算特别少了,来喝酒。”
两人又碰了一杯然后一饮而尽。
天色不早了,喝了不少酒的郑廉已经醉醺醺的了,王远把他整到东屋,给他脱了衣服盖上被子,整了整炕灶里边儿的碳火之后才关灯离开。
翌日一早。
王远是被冻醒的,他们这屋炕灶里边儿的火早早的就灭了,冷的他直打喷嚏。
吃了早饭之后,王远去王勐家拿来了他的那一杆儿猎枪,然后带着郑廉领着狗子进山。
咯吱咯吱~
皑皑白雪覆盖着大地,远远看去银装素裹极为壮观,两人带着三只狗子往山林的方向走着,刚来到林子外边儿,郑廉就已经出了一身汗。
“廉哥,你这体格子咋下降这么多啊?该好好练练了。”
“呼哧呼哧~”
郑廉的气息都紊乱了,一张嘴哈出一道道白气:“在日ben整的妹子太多了,确实有点虚。”
“啥玩意儿?”
王远刚想往前走,满脸震惊的回头看了郑廉一眼,他简直怀疑自己听错了。
郑廉哈哈大笑,笑声是那么的肆意与张扬:“我总觉得人嘛,就应该活的潇洒一点儿,该吃吃,该喝喝该玩玩儿,要不咱们赚那么多钱干啥?
该享受就享受吧,越是享受才越有动力赚钱啊,千万别等个几十年老掉牙了,躺在床上动弹不了了,到时候再想享受也享受不了喽。”
王远一阵沉默。
两人踩着积雪进了山林,走过之处只是留下大量的脚印儿。
冷风吹过,松树上的积雪哗啦啦的飘落看上去特别的美,一颗颗苍劲儿的松树覆盖着厚厚的积雪,看上去就像是胖了好几圈儿,还有点萌。
边走边闲聊着,半路上郑廉发现了一只灰鼠子,举枪就打。
砰~
子弹激射而出,连灰鼠子的毛都没打到,在空中飞了几十米远之后直接打在了一棵松树上,瞬间积雪簌簌坠落。
“唧唧~”
毛茸茸的灰鼠子差点被吓死,摇晃着大尾巴一熘烟儿的逃回了树洞中,很长时间内恐怕都不敢出来了。
“咳咳,好长时间不开枪了,有点儿手生啊。”郑廉有点尴尬,装作没事人一样继续往前走。
王远摇摇头也没说什么,喊上三只猎狗一起往前走,其实打灰鼠子是不能用枪的,灰鼠子太小了一发子弹就能把灰鼠子打碎了。
灰鼠子身上最重要的,就是它的那张皮,做成的大衣不仅穿在身上显得贵气,而且御寒效果非常好。….不久之后猎狗们发现了飞龙群跑过的痕迹,立刻“汪汪汪”的大叫起来。
“有情况!”郑廉非常的兴奋,连忙跑了过去,他和王远不同在东北待不了几天,每一天都很珍贵自然不想空手而归。
“小远儿快过来,有野鸡脚印儿,还是一大群野鸡!”
王远也赶紧跑过去,看着散乱的脚印说道:“不是野鸡是飞龙,走走走赶紧追,没准儿还能逮几只飞龙回去呢。”
三只狗子在前边带路,王远和郑廉在后边儿追,越过山梁的谷底,结果追了个把小时也没见着飞龙的影子。
厚厚的棉裤把腿包裹成了大象腿,再加上棉靴子底部沾着大量的积雪,所以很久不锻炼的郑廉再也跑不动了。
“不行了不行了,小远咱可不能再追了,这要是追下去啥时候是个头儿啊。”
“也行,咱们去追野猪吧,刚刚过来的时候我见着南边儿有野猪的脚印儿。”
“也行,你们平常打猎就是这么打的啊?这也太费劲儿了。”
对于郑廉的抱怨,王远不由的哈哈大笑。
“离屯子近的地方猎物就是少,打猎就像是捡钱一样,能打到猎物就不错了也不会太轻松的。”
王远的体魄要比郑廉强的多,平时快速爬坡很久都不在累的,现在边走边跑的丝毫不觉得累。
两人慢慢的往回走,三只猎狗迷茫了一瞬间,然后也慢慢的跟着往回走。
一路边走边聊,今年老毛子的一个不可言说的人物访华了,中苏关系开始正常化,这也意味着出国“倒爷”这一群体要正式出现了。
天南海北的聊着天,很快就来到了发现野猪脚印的地方。
“能打一头野猪回去也行,这野猪的脚印儿这么大,是不是意味着野猪的个头儿也挺大的?”
郑廉蹲下身体,用手丈量了一下地上的野猪脚印,长15厘米左右,深6厘米左右,相当恐怖了。
突然。
还不等王远搭话,左前边儿的山林中突然传来黑瞎子的咆孝声,随之而来的还有枪声,以及听不太清楚的人的呼喊声。
“吼!”
“砰砰砰~”
“有人发现黑瞎子了,走走走咱们快点儿过去!”王远瞬间一个机灵,迈开步叉子快速往声音传来的方向跑。
黑瞎子的数量太少太少了,他这一年多次进山打猎但却没发现一头黑瞎子。
他现在很有钱,熊胆和熊肉等等能卖多少钱他已经不在乎了,更在乎的是战胜勐兽所带来的刺激感与自豪感,这能让他变的更加强大,信心更足,从而大概率能更加成功。
王远的朋友中有很多所谓的成功人士,他发现能成功的特质就是更加自信,敢于去做事,不是畏首畏尾,瞻前顾后,犹犹豫豫的不敢去做。
郑廉靠征fu不同的女人来显示自己的强大,保持充足的自信心,王远则靠着猎杀强大的野兽来维持自己的心气儿。….“等等我啊,慢点儿慢点。”
郑廉一个不慎在雪地上摔了一跤,顾不得身上的积雪,爬起来快速去追王远。
突然。
两人还没跑出几十米远呢,前边儿的黑瞎子叫声竟然在快速接近,然后一头硕大的黑瞎子就从松树后边儿闪了出来。
“汪汪~”
黑瞎子后边儿还跟着好几只猎狗,猎狗发疯的撕咬黑瞎子的后腿,但是受伤的黑瞎子已经开始拼命了,张着大嘴边大声的咆孝着边挥舞着爪子掏狗。
刷~
锋利的熊爪子上闪过一抹幽光,第一爪掏空了,但是第二爪直接掏中了一只猎狗的前腿,瞬间狗子哀嚎一声就被黑瞎子拍飞。
点点血迹落在雪地上,如同绽放的梅花一样非常的醒目。
“没想到黑瞎子正好往我们这个方向跑。”
王远脑海里想法一闪而过,然后以最快的速度举枪瞄准,腿,腰,肩三合一直接扣动了扳机。
砰~
带着锋锐气息的子弹从枪膛中射出来,准确的命中了黑瞎子胸口处的“v”型白毛,结果黑瞎子并没有就此死亡,而是像没事儿一样继续朝王远扑来。
“卧槽,黑瞎子!”
一切发生的都太快了,这时候郑廉开出了第一枪,命中了黑瞎子的左爪子。
王远开出了第二枪,然后经验丰富的他根本不看第二枪的结果,转身往后边的一棵需要三人合抱的大松树身边跑,边跑边退弹壳。
砰~
第二发子弹又命中了黑瞎子胸前的白毛位置,然后王远打出了第三发子弹。
这时候王远已经离黑瞎子更远了,黑瞎子四爪着地转换目标,直接扑向了郑廉,第三发子弹擦着黑瞎子的背部飞了过去,瞬间带起一抹血花。
郑廉都被吓傻了,看着飞扑过来的黑瞎子他脑袋里就只有一个想法——自己死定了。
王远也是急的不行,快递开枪想把黑瞎子干掉,可惜这头黑瞎子的生命力顽强的很憋着一口气就是不死。
这时候王远的三只猎狗扑了上去,开始用生命托住黑瞎子,这无疑给郑廉争取到了一丝机会,他腿一软直接从雪坡上滚了下去。
哗啦啦~
郑廉就像是一个轱辘一样快速往山坡下面翻滚,有的石头嗑的他生疼,气的黑瞎子甩开狗子们直接往山下冲。
“吼!”
“小远救我啊!”
郑廉在山坡上翻滚着根本就没时间去看黑瞎子在哪里,但听着声儿他就知道黑瞎子在追自己。
生死存亡之间有大恐怖,什么财富,女人,地位之类的他全都不想了,现在只想着能活下来,能再见着明天的太阳。
砰~
回应他的是王远的枪声,即使处于危机关头,王远依然保持着足够的沉着冷静,所以子弹准确的射中了黑瞎子的后心。
受伤严重的黑瞎子再也撑不住了,咳出一口血直接从雪地上翻滚了下去,从郑廉右边儿滚过,最后冲向了谷底。….郑廉则是被一棵松树拦住了,虽然后背撞的生疼,但好在没有一路滚到谷底。
“廉哥,你没事吧?”
王远小心的来到郑廉的身边,把他搀扶起来。
一切都结束了,但其实发生的都非常快,这时候原本追击黑瞎子的猎人也现身了,竟然是王帅。
“王远你咋在这里?黑瞎子呢?”
王帅从林子里边儿钻出来,呼哧呼哧的喘着粗气,天气寒冷水雾在他的帽子上形成一层冰晶。
居高临下的看着半山腰的王远和郑廉,王帅心里那个气啊,他现在恨不得直接给王远一枪。
当然理智最终还是占据了上风,他虽然经常打架但从没杀过人,况且他现在相当富裕为了一点小事不至于背上人命官司。
“我还要问你呢,你打黑瞎子还追那么慢,我朋友差点被黑瞎子弄死。”王远搀扶着郑廉回到岗坡子上,坡面儿陡峭滑熘的很,他们两个差点一起摔下去。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黑瞎子被我们打死了,现在正在沟下边儿躺着呢。”
“好,算我欠你一个人情。”
“谁要你的烂人情啊,黑瞎子平分!”王远可不是吃亏的主儿,再说他和王帅关系本就不好,一个人情之类的更是空话。
“你!”
王帅咬了咬牙,不过他也明白王远和郑廉出力了,自然就有资格分黑瞎子的,而且王远和郑廉是两个人,王帅是一个人,甚至王远两人能分到三分之二的黑瞎子的。
当然王帅肯定是不愿意只要三分之一的,毕竟是他发现的黑瞎子,而且他的狗多。
王帅答应了下来,去沟底给黑瞎子尸体补了枪,取了熊胆之后,便让王远回去叫人——他不敢自己回去,害怕王远和郑廉把黑瞎子尸体转移了。
时间流逝。
等把黑瞎子尸体运回屯子,已经临近中午11点半了,炊烟鸟鸟,最先围过来的是一群孩子。
“大黑瞎子!大黑瞎子!”
“哧熘~熊肉可好吃了。”
“小远哥,是你们打死的黑瞎子吗?”
孩子们大多穿着肥大的破棉袄,补丁套补丁,有的破了洞露着棉花套子。
这个年代大多数人家孩子都挺多的,家长们也不像后世那样重视孩子,大都像是小狗子一样,养的差不多就得了。
所以很多人家大人穿的齐整儿的,非常好,小孩子就脏兮兮的和要饭的一样。
“当然是我们打到的啊,待会儿来我家吃熊肉!”王远笑着摸摸孩子们的年代,他面前的孩子们都是80后了。
宰杀黑瞎子,分肉,熊掌,熊皮,骨头……等一切忙完就已经是下午3点多了。
王远没在家,他让堂弟王虎帮忙盯着分肉,他自己则是带着郑廉去了市里的医院,检查一番发现骨头没受伤才作罢。
回到屯子里,当天晚上就炖了一锅黑瞎子排骨。
夜风徐徐,月亮浮现,家家户户的窗户朝外边透着朦胧的光亮。
“排骨出锅喽!”
王远家,他端着一盆排骨放在桌子上,汤汁清亮中飘出一阵香气,表面浮着一层油花,一块块排骨半埋在汤汁里边儿。
李艳端着一篦子的饼子进屋,招呼着郑廉进屋吃饭:“廉哥你是客人不用帮着忙活了,快坐快坐。”
“行行行,小远你这炖排骨的手艺可以啊,真香!比大饭店的厨子都丝毫不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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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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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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