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狩猎在1986>13去市里卖飞龙
  野兔子大多是昼伏夜出,遇洞就钻,机敏的很,人类非常难以捕捉。

  如果山林中食肉动物比较多,野兔子生活环境恶劣,那野兔子就大多非常干瘦,没什么脂肪。而如果山林中食肉动物很少,那野兔子就大都很肥。

  附近山林临近村庄,猎人时常出没,大型食肉动物很少,所以附近的野兔子就很肥。

  提着肥肥的野兔子下山,王远心情好的一路哼着歌。

  带着猎狗走进村子时,就看到和他有过过节的王帅正在右边走着,他手里还拎着两条死掉的飞龙。

  飞龙就是“花尾臻鸡”,是一种走鸡,看上去胖胖的毛色并不太艳丽,但肉质确实是极好的。

  “嘿!王远你逮住了一只兔子啊?我逮住了两只飞龙,羡慕吧?”王帅可开心了,满脸嘚瑟样。

  王远也在一瞬间笑起来,微微沉吟,边走边道:“你那飞龙卖给我吧,我给你个高价。”

  “嗯?”王帅一愣:“当真?你要买飞龙?”

  “是啊,1块钱/只,怎么样?”

  1986年的1块钱,购买力还是相当惊人的,相当于很多人半天的工钱了,也接近1斤瘦肉的价格了。

  飞龙并不大,连毛,血,骨,内脏都算上,恐怕还不到1斤重。

  王帅自己也很穷,他家的家也是他爸妈在管着,所以也很是意动,但还是道:

  “1块钱/只太低了,这玩意儿可是很难抓的,最少要1.5块钱/只!”

  王远心中一定,王帅果然不知道市里国营商店的收购价格。

  在1986年,很多农村人是几乎从来不进城的,别说是市里了,连县城都不去,最多去趟乡里。

  “1.5块钱就太高了……”

  又砍了砍价,最终价格定在了1.3块钱/只。

  “好了给钱吧,两只2.6块钱。”王帅舔舔嘴唇,似乎已经开始琢磨拿到钱后要怎么花了。

  “嗯……先欠呢,明天我把钱给你。”王远伸手就要去接那两只飞龙。

  “你……你特么空手套狼崽子啊?想坑我?门都没有。”王帅气急,瞬间又把两只飞龙缩了回去。

  “别骂街,骂街要挨揍的……我这人品你还有啥信不过的?算了,我回家给你qiu钱去,你等在此地不要走动。”

  王远带着大狼狗快速往家跑。

  王妈妈正在屋内纳鞋底,王爸爸在院内劈柴,小丫头在院内看蜘蛛结网。

  王远跑回家把兔子塞给了王爸爸,然后跑进屋内和王妈妈要钱,一家的财政大权还是掌握在王妈妈手里。

  小丫头蹲在墙角没看到王远,回过头来寻找时,发现了王爸爸怀里的野兔子,瞬间眼睛一亮。

  屋内。

  王远把事情和王妈妈说了,然后道:

  “在市里,两只飞龙能卖8块钱,现在只需要花2.6块钱就能从王帅手里买下来,一倒手就能赚5.4块钱!能买好几斤猪肉了。”

  “好好好,我这就给你拿钱。”

  王妈妈整个人都是懵的,她也知道事情紧急,连忙打开炕琴的小木门,手伸进去摸了一会儿,摸出一个小罐头瓶子,数了2.6块钱给了王远。

  王远接了钱就跑了出去。

  “二哥,你干啥子去?我也去!”蜀南文学

  小丫头想追王远,但奈何她的腿太短了,所以跑了几步又回去看兔子去了。

  一手交钱,一手交鸡。

  王远拎着两只飞龙美滋滋的回家,这两只飞龙都不足一斤,最大的那只恐怕只有7两重,最小的更是只有6两左右。

  不过国营商店是论个来收的,轻一点他也不在意。

  看着王远开开心心的回家去了,王帅脑袋还有点晕乎呢,他看看手里的2.6块钱,喃喃道:“怎么有一种被坑了的感觉呢?”

  回到家。

  爸妈,两个妹妹全都围了上来。

  两只死掉的飞龙放在地上,看上去小小的,王妈妈问:“这东西真的那么值钱?小院,你不会看错了吧?去年你爷爷也抓住过,当时你还去吃了呢。”

  说完一句话,王妈妈就看向王爸爸。

  之前王爸爸也去市里了,显然她是在向王爸爸求证。

  “咳咳,我当时没注意看价格表。”王爸爸面露郝色。

  “当然是真的,我这就去市里把这两只飞龙卖掉,天气热,时间长了也许要变质。”王远道。

  其实……他不想找爸妈拿钱的,因为找爸妈拿了钱,那赚到的钱恐怕就要上交。

  但谁让他自己没钱呢,把钱给爸妈也要比不赚钱好的多。

  “那好吧,我蒸了包子,带上几个包子吧。”

  王妈妈找了一块草纸,把3个肉包子和一些做熟的熊肉放在上面,然后把草纸包起来放在竹筐里,把两只飞龙也放进去。

  竹筐侧面有两个铁钩子,铁钩子正好可以挂在自行车的后座上,王远家是没有自行车的,所以只能去爷爷家,把爷爷的自行车推过来。

  “爸妈,我走啦,你们快回去吃饭吧。”

  “路上慢着点。”

  辞别爸妈,王远骑着自行车粼粼粼的远去。

  慢慢的出了村子,阳光热辣,蝉声阵阵,晒的王远额头上都是汗水,又骑了一个多小时,又累又渴又饿,他便在路边的一棵大树下停下。

  去不远处的小溪里喝了一些水,然后坐在树下的阴凉中,拿出老妈给他包好的饭,大口的吃起来。

  老妈担心他吃不饱,所以草纸包里的熊肉很多,大约有一斤重,又香又辣味道非常棒,一口包子一口熊肉,瞬间幸福无比。

  “还剩下一个包子和几块熊肉,先收起来,也不知道晚上能不能赶回来呢。”

  王远把草纸包好放回车筐里,又去河边喝了几口水,洗了一把脸,才靠在树下休息。

  休息了10来分钟后,王远骑着自行车继续出发。

  “这个年代太苦了,这么远的距离,顶着大日头骑着自行车赶路,算了,快快的骑吧,争取早点到市里。”

  王远快速蹬脚蹬,自行车瞬间和飞起来一样,带起的风颇为凉爽,感觉还有点惬意。

  又过了许久,他终于赶到了市里,顾不得休息直奔国营商店。

  突然。

  就在他路过一个路口时,两帮人一前一后的突然冲了出来,前面的人在跑,后面的人拿着木棍,锁链,西瓜刀在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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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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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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