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穿越小说>我,刘辩,不做少帝!>第十一章 天子当真荒唐(下)
  天子荒唐这句话,王仕终究还是骂出了口。

  只不过是在自己住所小声骂的,天子怎么都听不见。

  因为天子带着德阳殿校尉张辽骑马去了。

  而王仕本被袁家命令要时刻在天子身边照顾监视,但此时也只能待在住所里根本不能跟着——毕竟他作为天子未来的第一个中常侍,他是要面子的。

  脸上的污泥天子命令不敷够一天是不能洗干净的……

  “着太仆寺的人送两匹好马来!”

  这是天子起床后第一个旨意,刘辩想借带着张辽骑马的机会送张辽一匹好马,再次让二人增进一下感情,其二便是练练自己的骑术。

  无论是逃出生天,还是未来争霸天下,总不能学诸葛亮随时做个轮椅让士卒推着吧?

  何况男儿当世,谁人没有纵马天下,成就霸业的梦想呢?

  刘辩前世不但会骑马,而且还会射箭。

  倒不稀奇,毕竟作为一个酷爱古代历史的知识博主,怎能不去领略古代大将的浪漫呢?

  所以刘辩是他所在城市传统弓速射俱乐部的成员,也在马场办过会员。

  虽然买不起自己的马,可是每个月总会抽出这么几天去马场纵马狂奔一会儿。

  而速射是怎么回事呢?

  所谓速射是由现代丹麦弓箭大师拉尔斯·安德森发起的一项竞技运动。

  名为近战速射。

  这种玩法在于还原古代亚述弓箭手的速射能力,要求在运动中能对周边目标短时间射出多支箭矢。

  这运动便是各种奔跑,辗转腾挪甚至跳跃时以弓箭快速射击。

  2019年一部由塔伦蛋顿主演的名叫《罗宾汉·起源》的电影,其中主角罗宾汉那让人炫目的射箭技术便是近战速射,请的弓术指导便是拉尔斯·安德森。

  随着这部电影的出名,民间也开始有人研究近战速射。

  刘辩本就喜欢反曲弓射箭运动,之后又迷上了传统弓近战速射,别说,他的技术在当地城市民间也是很出名的。hΤTpS://WWω.sndswx.com/

  但是由于后世所在城市并不是内蒙古,条件所限,弓箭他会,速射也会,骑马不算精通,但是也能纵马狂奔,但是两者加一的骑射……他是一窍不通。

  毕竟不是什么事都能“apple+pen=applepen”这么简单。

  张辽本想提醒刘辩现在作为天子根本出不了宫门,然而终究还是没有说出口,毕竟自那天和天子同案饮酒后,他好像就接受了天子“荒唐无比”这个设定。

  其实也不是张辽纵容刘辩,实在是刘辩太过宠爱于他,又是唐姬赠金,又是许诺平凡聂家,又是赠天子仪剑。

  这般的爱护只怕只有当初汉武帝和霍去病可比了。

  而看今上对宦官的态度,必然不会似先帝和桓帝那般宠幸奸宦,倘若不是性子那么跳脱,说不定会是一个英明之君才是。

  然而张辽可不是文官,乃是地地道道的武人,对于刘辩这种尚武的性格,他非但不排斥,反而无比欣慰。

  想他张辽弱冠已然是天子近臣,他日天子亲政,以他的武艺和兵法韬略,未免不能成为卫青霍去病那般名留青史的名将!

  想到这里,张辽心中也是满腔热忱,不再劝阻刘辩。

  只要是尚武之为……算不得荒唐……吧?

  张辽虽然不劝阻,可是有人劝阻啊?

  刘辩让太仆寺送两匹骏马来,骏马没来,来的是一个身穿朝服,头戴进贤冠的中年。

  中年面容清俊,三缕长须儒雅无比,看起来文质彬彬。

  好相貌!

  即便是长相已然英武帅气的张辽,此时看见这中年人也是暗暗赞叹了一声。

  可是刘辩却是阴下脸来,没好气低声道:“朕不过要两匹骏马也不行么?”

  此人便是前司空袁逢的嫡子,如今位列九卿,爵至安国侯,当今太仆袁基袁仕纪。

  又见袁氏之人,刘辩大好的心情自然有些被破坏,然此时还不能表露出丝毫不对,只能调整心情,微笑看着袁基。

  袁基走到刘辩面前,双掌并叠,长揖朗声道:“臣袁基见过陛下,陛下万安。”

  “爱卿平身,不知太仆此来何事寻朕?”

  “臣听闻陛下寻马,甚感好奇,不知陛下要做何事?”

  刘辩笑道:“今日无事,朕听闻西园有校场,想去西园骑马耍子。。”

  袁基道:“陛下万万不可,如今十常侍之乱刚刚消弭,洛阳城中还不知有多少十常侍余孽,且西园本就是十常侍昔日老巢,陛下如何去得?倘若陛下有个三长两短,大汉危矣。”

  “袁太仆危言耸听了。”刘辩摆摆手笑道,“朕听闻朕被贼子胁迫出宫当日,袁司隶和袁虎贲带人将十常侍家人杀了个干干净净,袁虎贲甚至将洛阳城中白面无须之人都杀了一遍,若不是各地宗亲王贵家中还有些寺人宦官,皇宫几无可用之阉人,哪里还有什么十常侍余虐啊?”

  袁基一听这话面色一变,袁司隶便是时任司隶校尉的袁绍,袁虎贲便是虎贲中郎将袁术,十常侍作乱当日便是这兄弟二人带兵杀入皇宫,杀了赵忠、毕岚等未税张让逃离的中常侍。

  袁术性情残暴,借势灭了何苗一家后,甚至纵兵参加洛阳城中无须男子,致使整个洛阳抢劫奸淫之事在当日比比皆是,哭声震天,宛如地狱。

  但是这事儿是能摆在台面上说的么?袁家正要给袁绍袁术表功呢!

  “陛下明察,吾二位弟弟当日诛杀的都是奸宦朋党,绝无残杀之举,此言一定是小人恶意中伤!”

  “莫急莫急,朕没有那个意思。”刘辩毫不在意的摆了摆手,“若是寻常男子,哪有不蓄须之道理?袁虎贲诛杀的必是奸宦同党,这一点朕自然知晓。”

  “圣明不过陛下!”

  袁基松了一口气,眼前这小子自从北邙被迎回宫后,许是受了惊吓,性情大变,愈发幼稚随性口无遮拦,寻常人口无遮拦不要紧,可这小子是口含天宪的天子,虽然只是傀儡,但是他的言语也不容忽视。

  看看今日被天子几句话怼的乞骸骨辞官的刘弘就知道了。

  堂堂司空,说罢免就罢免,天子的话还让朝堂诸公无言以对,能怎么办?

  现在可是察举取士,对于士族来说,活得就是个德行名声,若是名声臭了,那这一辈子算是完了。

  所以刘弘完了,但是袁基绝对不想因为这小忘八胡说八道让袁术也完蛋。

  而且如今袁氏大计在即,在洛阳的各方势力还未梳理,倘若天子出了事,那必然朝堂再次陷入混乱,这种情况绝对不是袁氏想要看到的。

  袁氏想得到的是一个听命于他们的朝堂。

  即便早就知道了袁氏不可能让自己随意出宫,可袁氏对皇宫乃至洛阳的掌控依旧令刘辩心惊。

  “这样可好,袁太仆替朕去太仆寺马监选两匹最好的战马,朕只在皇宫内骑行,绝不纵马狂奔,有德阳校尉的守军陪着朕,太仆便能放心了吧?”

  “这……”袁基犹豫道。

  “唉……朕自北邙还架后,深知倘若还是原本懦弱性格,还会被人欺负,如今不过像稍稍变得尚武些罢了,难道这样小小要求太仆也不能满足朕么?”

  刘辩声音慢慢带上了哭音。

  即便是想尚武,也改不了这怯懦爱哭的性子!

  袁基在心中暗叹一声,天子都说到这个份上了,他还能说什么?只得行礼遵旨,差人会太仆寺马监牵了两匹马来。

  刘辩眼前一亮,只见那两匹马一匹白中带请,一匹浑身漆黑,皆是十分高大,头细颈高,四肢修长,步态轻盈。

  居然是血种十分纯正的两匹阿尔捷金马。

  阿尔捷金马又叫土库曼马,有奔跑速度快耐力强等特点,原产于土库曼斯坦,也就是两汉乃至魏晋之时的大宛,在古代也被称之为汗血马或大宛马,和阿拉伯马,英国马并列为世界三大最古老的纯血马。

  后世世界各种名马或多或少都有阿尔捷金马的基因。

  自武帝张骞出塞打通丝绸之路后,大宛马便用来与匈奴马(蒙古马)混血改良汉室军马,而纯种大宛马都是由西域都护府每年进贡做皇家仪仗马匹

  果不其然,这两匹汗血宝马让张辽眼睛一亮。

  可是眼前的是天子和太仆,轮不到他一个小小的守宫校尉说话。

  刘辩似是看出张辽对这大宛马的喜爱,遂问道:“这马儿怎么样?文远识得?”

  “回禀陛下,末将自是识得,此乃纯种的汗血宝马,日行千里,夜行八百,万中无一。”

  “哦?宫中还有汗血宝马?”

  见刘辩看来,袁基不情不愿的答道:“此乃先帝养在西园中拉车的,先帝在西园中建了一条正阳街,以宫女内侍伴作商贩,中平三年西凉刺史耿鄙进献取自大宛的三十匹极品宝马,先帝用来给宫女拉货……”

  卧槽……三十匹汗血宝马被灵帝拿来给宫女拉货?

  还是贫穷限制了刘辩的想象啊!要知道这阿尔捷金马在后世购买加上饲养的价格能买一辆劳斯莱斯了,就算城市俱乐部中也是顶级富豪寄养的,像刘辩这样的,只能骑一骑伊犁马。

  可是灵帝拿来给宫女拉货!?

  灵帝怪不得早死呢,暴殄天物……

  但是那种生活让人真羡慕啊……

  接着袁基指着其中一匹浑身青白,有稀疏白点,鬃毛甚长的阿尔捷金马道:“此乃玉花狮子骢,乃是先帝最为喜爱的一匹,平时作为先帝拉白菜用的。”

  ……

  刘辩已经麻木了。

  待袁基指向另一匹,刘辩笑道:“这匹朕知道,全身皆黑,四蹄雪白,乃是霸王项羽当年坐骑的毛色,名曰踏雪乌骓,是也不是?”

  “陛下博闻多见。”

  刘辩面容古怪的问道:“朕好奇问一句,父皇当年拿这匹马作甚?”

  没想到袁基也是面容古怪起来,沉默半响后才道:“运夜香……”

  ……

  此话一出,刘辩、张辽、袁基三人都是沉默无语。

  “呵呵……呵呵……父皇爱好当真……别致……”

  刘辩干笑两声,问道:“耿鄙当年进贡了三十匹汗血马,其他呢?”

  袁基道:“大部分被十常侍倒卖不知所踪,还有三匹在太仆寺。”

  “好,你还是将其养在西园中,等过二日局势安定些,左右无事,朕也想去西园看看。”

  果然是灵帝的种,爱好都一模一样!

  袁基心中暗骂一声。

  什么十常侍倒卖?十常侍不过是灵帝的狗,巴不得想尽办法讨好灵帝,有几个胆子敢卖皇帝日日要用的御马?

  那些汗血马几乎都被袁绍袁术分光了!

  但他也不在意,现下朝政几由他们袁氏把持,小皇帝能够出宫才有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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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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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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