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七零:吃瓜群众联合女配对抗女主>第512章 李爱民番外
  我叫李爱民,是21世纪一名刚刚从警校毕业的实习警察。

  那天我领完毕业证,正高高兴兴的要去警察局报到。

  但在路上的时候遇到了一个当街抢劫的抢劫犯。

  这不正好撞我木仓口上了吗?

  作为一个正义感满满的实习警察,此时在我的眼睛里,抢劫犯已经不是抢劫犯。

  而是一个明晃晃的三等功。

  我捋了捋袖子就冲了上去,三下五除二就把抢劫犯摁在了地上。

  开玩笑,在警校的时候,我可是考的第一名呢!

  我在众人的欢呼声,押着抢劫犯去了就近的警察局。

  把人送到警察的手里,做完笔录,留下我的信息后,我就喜滋滋的从警局离开了。

  哪里会想到,乐极生悲呢,在踏出警察局门口的时候,被绊了一脚。

  我清楚的感觉到,自己直直的倒在了地上,摔了一个狗啃泥。

  随后,我的灵魂就飘了起来,但是我的身体却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的。んτΤΡS://Www.sndswx.com/

  我看到警察局里那些未来的同事们,着急忙慌的把我扶起来。

  其中一位同事,把手指放在了我的鼻子下,我还在想,试一试,我又没死,还不快把我送医院里去。

  但是同事的话,彻底的破灭了我的希望。

  “没呼吸了,这是摔死了啊!”

  就在他话音落下,我还没来得及伤悲的时候,顿时脑子一黑,人事不知了。

  不知道我的三等功还有没有?也不知道我的学校会不会把我列成优秀毕业生。

  我是个孤儿,不用担心家里人会伤心的问题。

  等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映入眼帘的是黑呦呦的房顶,当时我第一个念头,就是我被人卖了。

  但紧接着,我的脑海一痛,接收到了这个身体的记忆。

  我穿越了,穿越到了华国70年代,此时是一名光荣下乡建设的知识青年。

  原主的家庭也比较简单,家里人都是有正经工作,都是充满正义感的。

  但是不知道为啥,生出了原主这个偷奸耍滑的儿子。

  从小到大,为了逃避干活,装病,离家出走啥都干过。

  这不,一到下乡的年纪,就被爸妈赶到乡下来了。

  每月给寄五块钱,保证它不饿死就行了。

  五块钱对于原主来说真的吃不饱,所以他只能干活。

  但他又不是个干活的人,只能保证自己不被饿死,但也吃不饱。

  一次巧合之下,原主认出了,在隔壁大队同样下乡的堂妹。

  接收到原主记忆的我,恨不得甩原主两个大逼斗。

  竟然在一颗心思不正的堂妹的怂恿下,去偷了一个这是女同志的贴身衣物。

  我在原主的柜子里和床铺上找了半天,没有找到女同志的贴身衣物。

  倒是找到了一本全英文的书籍,在没穿越之前,我也特别喜欢看这本书。

  但是在这个年代,看这本书,可是会大难临头的。

  我急忙找了一个火盆,趁着知青点的人还没有回来的时候,把书点燃了。

  实在是不能再继续留着了!

  过了几天?我适应了这里的生活节奏,我就去了隔壁大队里。

  去找那个被我偷了贴身衣物的女同志。

  我发自内心的和他道歉,在经过解决谈话中,我发现,她和我竟然是来自同一个世界的人。

  她是玩游戏穿过来的,可是摔倒穿过来的。

  果然,小说中说的没错,穿越的姿势果然是七花八门的。

  我们相互认识了一下,她叫路馫。

  路馫说我接受了原主李爱民的身子,那就要接受他的一切。

  我对此也比较认同,确实是这样的。

  我点了点头

  她继续说:要想她原谅原主,我要替她做一件事。

  原来是她发现,他们后山有一伙拐卖人口的人。

  她想让李青青,也就是原主堂妹发现这件事情。

  我虽然不知道为什么要让李青青发现,但是作为准人民警察的我,肯定不能放任不管。

  我是一定要把不遵守法律的人通通都送进去审判。

  我使了一个小计谋,成功让李青青发现了后山的人。

  但是李青青就像一个毛头小子一样,初生牛犊不怕虎,我们差一点就被发现了。

  还好那群人中应该是有治安处的卧底。

  他帮助我们逃脱了。

  后来我和那个人配合默契,把那伙人全部都送到了治安处里去了。

  这件事情结果之后,我想起了我之前在学校里看起了卷宗。

  就是在这个年代,发生了一起无头案件,作案手法十分的残暴。

  既然老天让我穿越过来,那我肯定要去查一查的。

  最好是能制止一些他们。

  我写信给原主的爸爸妈妈,让他们把我弄回城。

  信件经过大半个月,我才收到了回信,他们同意了。

  其实他们能够这么痛快的同意,是因为我在信件中说,我要去参军。

  他们可能意识到我,真的要改变了,就走了走关系,我在半个月后就能回城了。

  临走之前,我去拜访了路馫,告诉他我要离开的消息。

  并且和他说,要装作不认识我的样子,以后见到了,也只能装作不认识。

  她虽然疑惑,但是没有问为什么。

  但我隐约能猜到,他应该是猜到了我的身份,对于我要做的事情,你猜到了。

  我从路馫那回去之后,就开始收拾行李,准备回家了。

  在第三天我就离开了我下乡的大队。

  回到城里,我第一时间就去征兵处报名了。

  爸爸妈妈看到我是认真的,嘴上没有说什么,但是我能感觉到他们发自内心的开心。

  他们为了我能在半路当兵的事情,从天明跑到天黑。

  不知道走了多少关系,才把我送了进去。

  我临走之前,抱了抱他们,告诉他们,我一定会为他们争气争光的。

  但我没有忍心告诉他们真相。

  毕竟我要做的事情,要付出的代价,就是死亡,让他们失去我这个儿子。

  一年后,他们收到了我牺牲的消息,我能想象到他们有多伤心欲绝。

  但他们不止我一个子女,剩下的妹妹和弟弟,可以抚平他们内心的伤疤。

  而我,不知道披着谁的身份,在敌后独自战斗着。

  我并不后悔今天的决定。

  就算时光倒流,再来一次,我也依然会做出和之前一样的决定。

  对不起爸爸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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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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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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