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大之后才知道,我爸之前是做酒店生意的,很红火,还开了几家连锁店。
后来,被一个朋友引入了圈,染上了赌博的毛病。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逢赌必输,酒店倒闭了,家里的东西都被变卖了。
我妈时常抱着那时还年幼懵懂的我,一哭就是一晚上。
八岁那年,要债的人冲上门来,说我爸把房子抵押了出去,奇怪的是,这次的我妈没哭也没闹,只是安静的说,你们等一会儿,去卧室收拾了几件衣服,拖着一个行李箱,带着我就来到了舅舅家。
把我送到舅舅舅妈的手里,我妈就离开了。
我妈临走之前,蹲下来摸了摸我的头,笑着跟我说了一句话:“小五,要做个普通人,好好长大。”
从那以后。
我再也没见过我妈。
甚至连我妈的模样,我都记不太清了。
只依稀的记得,那是一个夏天的午后,我妈穿着一身白色的裙子,慢慢的消失在我的视野范围内。
我舅舅是个老实巴交的汉子,用老百姓的话说,三竿子打不出个屁来。
凌晨三四点骑着小三轮去菜市场买菜,早上卖早点,中午卖盒饭,晚上支个摊子,卖点烧烤,补贴家用。
我舅妈。
一个典型的泼妇。
遇到有钱的主,遇到领导,满面桃花开,遇到不如的主,那叫一个尖酸刻薄,特别是对我,非打即骂,家里稍微遇点不顺心的事儿,就骂我是他们的克星,没带来好运,只带来霉运了。
不过好在。
比我大三岁的表姐对我很好,每次舅妈要打我的时候,都是表姐护在我身前。
我表姐长得很漂亮,身材也很好,特别是夏天,穿着热裤露出一双白皙的长腿,总能引了几个小流氓,吹着口哨,眼珠子直勾勾的盯着。
听说在学校,追我表姐的人能装满一火车,每次回来,我表姐都能变戏法一样的从书包里掏出无数的零食。
都是那些追她的小男生买的。
所以,在舅舅家生活的那段时间里,最快乐的时光,就是表姐在家里的日子。
因为小时候的事情,再加上舅妈也不愿意掏钱,所以我也没怎么念书,念了一年初中后,就辍学了。
辍学那段日子,我也没到处乱混,除了偶尔跟舅舅出差打个下手之外,最爱去的就是隔壁张爷的家。
张爷,无儿无女,一个人独居。
看不出多大年纪,光凭外貌像是七十多岁,但眼睛却亮的吓人,手脚麻利,走路飞快,说话也声音洪亮,底气十足,最醒目的,是右胳膊上一道巨大的伤疤,像一块破旧的抹布,盖住了整个右半部。
好像是为了遮盖什么痕迹,故意弄个伤疤。
看得出来。
张爷不是个一般人,以前应该有着什么惊人的过往,不过张爷不说,我也没问。
也可能是因为没人陪的缘故,张爷的家简直成了我第二个家,给我买游戏机,陪我下棋,玩赛车,还给我买各种各样的好吃的。
我舅妈乐得我不花家里的钱,也根本不管。
后来有一天,张爷跟我说,小五,你也老大不小了,该学门手艺,我以前是个魔术师,要不要跟我学学?
那段时间,下面就是见证奇迹的时刻这句话,可是传遍了大街小巷,家喻户晓,我一听,自然来了兴趣。
就这样。
从十二岁那年,我就跟张爷学起了魔术。
教导我魔术的时候,张爷就跟换了一个人一样,变成了一个特别严苛的老头,稍一出错,就打我的手指,虽然疼,但我却一点怨气都没有,我知道张爷这是给了我一个吃饭的碗。
吃饭的东西,不学精,怎么能行啊。
接触时间长了,我发现张爷还有个兴趣爱好,那就是女人。
好几次,当着我的面把女人带回屋子里,乒乒乓乓的一顿响。
最夸张的,这老头竟然带回来三个女人,整整响了一个晚上。
在我十八岁生日那年,我舅舅送我一个小灵通的手机,我舅妈连个屁都没放,张爷说要送我一份大礼,带我去酒店之后,发现里面躺着一个娇滴滴的姑娘。
就这样,又过了两年时间。
丝毫没有见老,依然精神抖擞的张爷,一个电话,把我叫进了家里。
我进屋就仔细一看,就呆在那儿了。
原本乱七八糟的屋子,收拾的干净整洁,不少物件都不见了,张爷坐在沙发上,抽着老旱烟甩着二郎腿,换上了一身皮夹克,戴着墨镜还挺精神,旁边还放着一个大行李箱:“小五,你跟我的时间不短了吧?”
“是,八年一个月零十二天!”
我默默的说着。
“我的手艺都传给你了。”
张爷点了点头,深吸了一口气,抽了一口老旱烟,吐出几个烟圈:“从今天开始你就可以独挡一面了,记住,千术一行,有三大忌讳,不贪财,不好色,不信人,明白了吗?”
“明白了。”
我沉默点头。
我知道,这老头的身份绝对不简单,这几年的魔术实际上就是千术,也不知是天赋,还是老头教的好,我已经融会贯通,很多手法已经印在灵魂里了。
至于老头的三大忌讳,我心里明白。
赌徒,赌钱,肯定是为了钱。
但一心只为了钱,钻钱眼里,一定会出事儿,毕竟你的手法再厉害,也抵不过人家的刀枪棍棒。
至于女人,那是温柔乡,陷入太深也会出事儿。
人,自然不必多说,人心隔肚皮,在金钱和利益的诱惑下,很难找到几个值得信任的兄弟。
没想到。
我妈临走之前跟我说,让我好好平安度过一生,但最后,阴差阳错之下,我还是走上了父亲的路。
这就是,世事无常,造化弄人吗?
不过,同样的一条路,也可以走出不一样的结果。
“记住,学了我的手艺,你就不是小五。”
“而是爷!”
“是那个响当当硬邦邦的爷,是别人提起来,就会敬畏三分,无比敬佩的爷!”
“三年之内,如果你成了爷,你可以说,你是我张峰刃的徒弟,不然,你永远不要提我的名字!”
“我知道你对我的以前很好奇,不过现在的你还帮不了我,这房子我已经转到你的名下,等你完成了我的要求,你就可以来找我了。”
这还是张爷第一次跟我说他的名字,我明白,这是他已经认可我了,同样也在期待着我的表现。
“可是,到那时,我去哪找你?”
我愣了一下,我现在除了知道张爷的名字之外,其他的一无所知啊。
“江湖。”
张爷风轻云淡的一笑。
说完,就站起身来,拉着行李箱,走到门口,停顿了一下,回头看了看我,虽然隔着墨镜,我依然能读出几分不舍的味道。
张爷轻轻的拉开了门,外面的阳光一下子就洒进了屋子,闷热的天气,熙攘的吵闹声,一下子就充满了我的耳朵。
张爷看了看外面,笑着给我留下了一句话,紧接着就大踏步的离开。
“别怕,勇敢的迈出那一步,偌大的江湖,正等待着你的闯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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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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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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