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的起床铃声,是隐约听到的早操声音,还有小平安咿呀的声音,然后起来给他换尿布湿,冲奶粉,让他坐在小推车里吃奶粉,趁着这个间隙,孟萱赶紧洗脸刷牙,简单护肤一下。
早饭以后,孟萱带着孩子出去散步,午饭以后会睡个午觉,下午再出去散步一下,到了晚上,程兆星带晚饭回来,接手带孩子,孟萱才会有一点自己的时间,洗澡洗头发,可以坐下来画两笔。
自从来到这里,孟萱仅有的消遣就是画画了。
有的时候程兆星边看书边抱着孩子,有的时候是把他带出去,小平安非常喜欢去外面,尤其人多的地方。
难得程兆星有半天休息,孟萱就会拥有整个半天自己的时间。
有时候,程兆星也会开车带他们出去野餐,去餐厅打包吃的,装好洗干净的水果,找一个有山有水的地方,在树荫下铺上野餐垫子,后备箱里拿出画架,孟萱野外采风,程兆星带着孩子采野花。然后用麻绳捆一起,送给孟萱。
那些花,往往插在水里,还能活几天,才会萎凋后枯萎。但是带来的快乐能延续很多天。
孟乔自她们来到这里,总是要寄快递过来,买玩具买衣服,小平安要是能吃东西,估计零食也会堆满屋子。
孟萱并不喜欢这样,她打电话给孟萱:“不要再买了。我不想他误会,以为自己有个很有钱的爸妈!”
孟乔说:“不会误会,我会告诉他,你只是有一个很有钱的阿姨罢了。”
孟萱无奈道:“不要再寄了,我们屋子已经装不下了。”
孩子长大的速度非常快,衣服很快就会显小,可孟乔一买衣服,都是各种颜色来一件,有的可能都来不及穿。
小平安差不多一岁的时候,退休穿不了的衣服,整理出来都有三大包。大多数都是孟乔买的,衣服品质上乘,光是看标签就知道价格不菲。
后来他们商议决定,把衣服洗干净,捐送出去。那么好看的衣服,就该穿在人的身上,而不是在角落里生灰破败。就如同把精致的手工小床借给他们用的战友,他们也学着把善意传递出去。
这里阳光丰盛,几个小时衣服就能晒干,孟萱用了一个礼拜,趁着小平安午睡,把所有衣服都洗了一遍晒干。因为房间太小没有装洗衣机,纯靠手洗。蜀南文学
后来就由程兆星带出去,送到合适的地方。
一天,孟萱早上带着小平安散步回来,在楼下遇到一个人,他身上的衣服和程兆星的不一样,站在楼下似乎在等人。
孟萱从边上经过。他还特意把手里的烟掐灭。
似乎在等人。
程兆星带了晚饭回来,并没有留下:“我有个朋友从外地过来,我去招待他一下,你自己吃饭。”
孟萱点点头。看来之前遇到的人在等的是程兆星。
孟萱那天是一手抱着孩子一手吃饭的,因为孩子一直捣蛋,一会要抓她头发,一会要抓她筷子,一会又想抢她的饭。
孟萱努力让他远离自己的饭。
小平安现在已经开始吃辅食了,因为他吃的都是低盐低脂的食物,所以对大人的食物非常有兴趣。
那天晚上,程兆星回来时,一身酒气。
孟萱正在想办法哄小平安睡觉,现在大了,睡觉不乖了。
程兆星怕酒味冲到她们,也就没进来,先去洗了澡。
小平安依然精力充沛,不肯睡觉。
“不睡是吧?”程兆星把人拎起来:“走,跟我出去锻炼去。”
程兆星把人带出去,回来的时候孟萱已经睡了,程兆星蹑手蹑脚把睡着的人放回床上。
第二天上午,孟萱散步回来,刚接近宿舍,就听到两个人在大声争论不休。
“……你听我的,服个软道个歉又怎么了?你看看你现在,老婆孩子三个人挤在一间小屋子里,你不心疼,你不想给她们更好的条件吗?”
“……”
孟萱觉得贸然过去不太礼貌,于是又回头走远一点。准备等人走了再过去。
在这个时间点,宿舍一般没什么人,家属多数也有工作,今天又是工作日。那里两人一定没想到,还有一大一小两个会在。
孟萱等了一会。
只见一个人怒气冲冲走过来,准备出去。抬头一看孟萱,怒气转为惊讶,随后他一脸正色站在孟萱面前,抬手就先敬礼。
孟萱点头示意。
只见那人正色道:“程太太,我知道你和程兆星感情好,能不能拜托你劝劝他……”
程兆星已经从身后走过来:“你对我老婆说什么呢?”
那人一脸怒其不争,也就转身走了。
程兆星看起来也是余怒未消,上衣的扣子都扯开两个。
程兆星那里站了一会,缓和了一下情绪,才开始整理衣服,笑着对孟萱说:“我以前同事,有点小矛盾,吵了一架。问题不大,过几天就好了。你们回去吧!”
孟萱没有问过,具体怎么了,他工作上的事情,她是从来不问,一是他工作保密性质也高,二是就算知道了,她也无能为力。
如果他愿意倾述,她会听的。
那天晚上,孟萱半睡半醒中,听到程兆星说:“我们不会一直住在这里的。”
孟萱困的睁不开眼,还是回答了一句:“我觉得这里挺好!”
那天之后,来找程兆星的人没再出现。但是没多久,就又来了一个人。
一个孟萱也认识的人。
程兆星的舅舅带着妻子一起过来这里。
县城没有像样的酒店,他们住在了市里,程兆星请了一天假,带着两个人去市里见舅舅。
孟萱知道,舅舅来的目的,是跟之前的人一样的。
所以一到酒店,舅妈就带她到餐厅去了,把房间留给他们。
这个舅妈,孟萱虽没见过,但早有耳闻。程妈妈挑儿媳妇之所以这么挑剔,大部分原因都是因为这个舅妈。
名门闺秀,知书达礼,气质非凡,待人和善。因为曾经优越的家境,使得她的宽容比别人多。
舅妈给小平安准备了礼物:“你生产的时候,你舅舅也受伤了,我不方便过去,礼物也就一直没有送上,这次他来看你们,我一定要一起来,你们结婚这么久,收了你那么多礼物,再不见见你,我都没好意思收了。”
孟萱:“应该我去见您的。”
舅妈笑着把礼物给她:“我把地址告诉你,你下次来,电话给我就行。”
孟萱打开礼物,居然是一对纯金的手镯和一只长命锁:“这太贵重,小孩子消受不起。”
舅妈:“以前长辈的跟我说,小孩子一定要有金,这样压得住,不容易生病。我不懂真假,但是能送这个的机会也不多。兆星和他哥哥,跟我们的孩子没两样!”
小平安小爪子一伸,就要抓住舅妈的衣服,眼见一道痕迹就出来了。孟萱把他换到另一只腿上坐着,免得他又抓人。
舅妈不以为然,反而笑着伸出双手:“来奶奶这里!”
小平安挥舞着手就要扑过去,孟萱道:“他皮的狠……”
“没事,这个年纪的小孩都这样,现在可以吃饭了吧?”
孟萱回:“嗯,加餐辅食有一段时间了。”
舅妈熟练的抱着孩子,小平安在她手上顿时就乖了,不停的咯咯笑。
舅妈:“我很同意你们自己带孩子,这样孩子的成长才不会缺失父母的爱。我和你舅舅就是带孩子失败的典型,孩子一出门连个信都没有。”
孟萱点点头。
她们在餐厅说话,等了一个小时,程兆星和舅舅才出来。
舅妈笑:“你们可出来了,我都饿了。兆星,快你点菜,这里特色是什么?我们过来一趟不容易,我一定要试试本地菜!”
那天回去以后,就再也没有人来找程兆星了。
程兆星也没有再提。
他们都把这个插曲当做意外,翻过这一篇章了。
结束一天的训练,程兆星回到住处,解开的皮带拿在手里。
还没有到门口,就听到响亮的哭声,这声音能贯穿整个楼道。
儿子的肺活量着实不错,这么小就表现非凡。
他快速走回去,打开门一看,孟萱正抱着小平安,努力的哄着他,但明显无济于事,小平安一直在哭。
程兆星一进门,她就抬起头,慌张无助地看着他。他赶紧放下皮带,靠近她。
先伸手抚摸她的头,安抚她的情绪,再顺手把宝宝抱在怀里,左右轻轻晃动,配合嘴里的声音哄着小平安安静下来。
小平安到了他手里,慢慢安静下来,他轻声哄着孟萱:“看,好了。”
抬头一看,孟萱状态也不好,眼睛水汪汪的,好像蓄满清泉。几乎要哭了。
他知她一向感情内敛,这样情绪失控的情形,也是第一次见。
屋里小,只能放一把椅子,他坐下了就没有其他凳子给她坐了。
于是他轻轻拉住她手,把他带到自己腿上坐,轻声安抚:“别担心,我在呢,以后这种事情叫我。”
他进门急,门没有关上,走在后面的两位战友便从门口看到,宝宝时不时抽泣两声,坐他腿上的人也是一脸委屈。两人面面相觑,用眼神询问,怎么了?
程兆星手指勾勾,示意两人把孩子帮忙带走。
这俩还没有生娃的人,犹犹豫豫还是把宝宝接过手。
程兆星对着像抱了一颗炮弹的两个憨憨,指挥抱姿:“注意脖子,还有腰。麻烦帮我抱一会去下面散个步,一会我接回来。”
老程这是要哄老婆,就顾不上儿子了。两人出了门,还顺便贴心把门关上了。万一有啥亲密戏,不是都走光了,还是关上好。
人走以后,程兆星对把脸埋在他肩头的人说:“怎么了?发生了什么。”
“……对不起。孩子从床上摔下来了,好大的一声,会不会摔坏了?”她的眼泪滴在他肩膀上,他可以从落在肩上的温热液体感觉到。
原来是这个呀:“没事没事,小孩子骨头软,声音大,其实不疼的,再说了床不高的。不要紧啊。”
孟萱好像情绪哽在那里,好像摔倒的人是她。
这个时候,好像说什么都不能安慰,而她只是太累了,让她发泄情绪,也是好的。
他伸出手轻轻的在她背上抚下去,帮她理顺气息:“把你的情绪放出来,没事啊。”
“对不起。”她又说,因为不会照顾小孩,孩子才有委屈,他又不会说话,只能用哭的方式表达。
孟萱觉得自己做的很失败。
“没事的,有我。他还小,再大一点就好了。”他轻轻的拍着她的背包。
她双手环在他肩上,趴在肩膀上哭泣。眼泪打湿了肩头的衣服。他的怀抱很温暖,是一种让人安心的温暖。以前她以为,只有母亲的怀抱才有这样的温暖。虽然她从来没有机会感受到。
她哭着哭着,慢慢没了动静。程兆星知道她睡着了。这样的情绪波动,对孟萱来说,属实有点消耗体力,加上之前一直抱着的宝宝,也消耗体力。这一会哭过以后,人一放松,疲惫就席卷而来。
程兆星轻轻的把她横抱起来,放到床上。去洗手间拧了个毛巾,帮她擦脸,她这一觉估计要明天才能醒了。
给孟萱盖上被子,安顿好,他才出门去找人,他孩子还在两个半大小子手里呢。不知道有没有再闹,他闹腾的功力,程兆星还是了解的。
才到楼下,就看到几个人围着一个人,孩子就在被围着的人手上。
一群人逗一个小孩,小孩一直笑个不停。
果然,所有的小孩都是天使和恶魔的结合体。他闹起来,世界崩塌,他好脾气,尤其是奶呼呼的咯咯笑时,他就是要天上的月亮,程兆星也愿意造个梯子上去摘下来。
有人发现他来了:“唉,老程。怎么样了?”问的是孟萱。
程兆星答:“都是这小子闹腾的!”
“哈哈,这么乖,在我们手上就没停过笑。”
程兆星:“以后你有了孩子,自己带带看,你就知道了。”这么一会算什么,有本事天天抱啊。
哼,先有一个孩子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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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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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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