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重生后我每天都对活阎王撒娇>第69章 这种女人最会骗人了
  “你说这块地是你家的?”风瑶筝低低瞅了御书勤一眼,“地契什么的,拿出来给我瞧瞧。”

  地契?

  御家当然还没有。

  不过,御书勤心里有十二分的把握,爸爸最近正在努力争取把地再买回来,过不了多久,这块地还不就是御家的么。

  “地契那么重要的东西,岂是能随身携带的?”御书勤只当这块地皮已经是自己家的,讽刺地挑着锋眉。

  风瑶筝顿时就笑了。

  “你家地契是有多大,才会不方便携带?”

  发觉对方在嘲笑自己,御书勤俊朗的面上拂过一丝愠怒:“喂,风瑶筝,你别钻牛角尖!你明知道我不是那个意思!”hΤTpS://WWω.sndswx.com/

  这时,施工团队刚刚从大棚内走出。

  御书勤迅速恢复神色,指着那些工人,眼底的傲气遮掩不住地往外流出。

  “看到那些人没有?那可是我爸爸从国外请来最好的建筑团队,不出两年,这块地上将会建起一家全帝都最好的医院!在那之前,我劝你还是好好跟我相处。”

  正说着,只见人群中一抹高大笔挺的俊影朝这边走来。

  御书勤眼里一亮,语气又傲了几分。

  “那位你应该认识吧,步氏集团的现任执行总裁步三爷,你背后的金主生意上的伙伴。等到这家医院建起来,他步家的人还不是一样得去我家医院看病?”

  “对对,你说的都对。我有事,先走了,自己在这慢慢吹吧!”

  眼看着少年朝这边过来,风瑶筝懒得继续再跟御书勤拉扯下去。

  随便敷衍了两句,便迎面走向步凌风。

  御书勤感觉自己再一次从门缝中看扁,跟在后面叫了两声:“风瑶筝,施工重地,你不可以进去!”

  此时,风瑶筝已经走到步凌风跟前。

  “凌风,你那边忙完了是吗?”

  第一次听到她不带姓氏地叫着自己的名字,步凌风微微一怔,抬眼便看到一只脚已经迈进场地的男孩,寒眸微眯。

  “有的人真是无处不见啊,我这才离开多久,这一会的功夫怎么就过来了?”

  以前蓝瓷和南星在的时候,时常有实时直播到他的手机里。

  如今他们不在了,若不是有天一和天赐,那家伙怕是早就对她动手了。

  御家最近真是过于活跃,小的老的都是如此,看来,是时候该对御家再出一次重手才行。

  “凌风,我们走吧,马上就要到四点了,妈妈让我早些回去,还要换礼服呢。”当着御书勤的面,风瑶筝直接挽上步凌风的胳膊。

  步凌风垂眸,看着她如猫咪般乖巧的模样,不由地软了语气。

  “嗯,我送你回去。”

  少年少女就这样旁若无人般走出工地,直接将御书勤无视掉。

  眼见风瑶筝竟与传闻中步氏集团新任执行总裁步三爷如此亲密的场面,御书勤瞪大眼睛直接傻眼,稍不注意,眼镜都要往下掉。

  这风瑶筝,怎么能跟步三爷在一起?

  不,这不科学!

  她的金主不是一个老头子吗?或是一个中年男人,但绝对不可能会是天才少年步三爷!

  御书勤缓过神来,看到风瑶筝正跟步凌风准备上车,且还是一辆宾利,他连忙跑出工地入口,追了上去。

  “三爷!等一下!”

  这一次,他叫的是步凌风的外号。

  此时,少年少女已经进到车里。

  听见男孩的喊声,风瑶筝眸色一凛,下一秒,缓缓摇下车窗。

  “你有完没完?”

  御书勤没理会风瑶筝。

  他快步走到车窗前,视线绕过少女讥诮的面色,一副好人好心的语气提醒道:“三爷,你是不是被风瑶筝给骗了?她前段时间还被一个老头子包养了,后来又换了个金主,你可不要因为她长得漂亮,就被她给骗了。”

  “她这种女人,最会骗人了!”

  御书勤越说越肯定,步三爷绝对是被风瑶筝给骗了。

  仗着她长得漂亮,就对从未有过花边新闻的步三爷下手。

  如果他今天一提醒,让步三爷查出风瑶筝被老头子包养过的事实,到时候一定会感激他,感激御家。

  没准儿,父亲一直想要的那块地,马上就会到父亲手上。

  这样一来,父亲若知道是他这个当儿子的功劳,一定会好好表扬他一番……

  然而,还未等到步三爷开口,就见风瑶筝笑嘻嘻地接过话头:“没错,我就是被老头子包养过,不过三爷是真心喜欢我,并不介意这件事,御同学,你真是多虑了呢。”

  驾驶座上的赵赫一听这话,差点就要笑出声。

  这风小姐还真是幽默,也不知道三爷是什么反应,真想回头去看看。

  御书勤一听这话,顿时就气笑了,指着风瑶筝的鼻子就一顿恶批。

  “帝大怎么会出你这样的学生,真是不要脸!你被老头子包养就算了,居然在三爷面前也如此的明目张胆,你会遭报应的!”

  说罢,又看向步凌风,还想邀功什么的。

  不曾想,视线中那位高贵冷酷的少年,却只是挑了挑眉,不悦地睨了他一眼:“行了!除此之外,你还有别的可说的没有?”

  什么叫除此之外还有其他可说的没有?

  这,这难道是一点都不在意身边的女人不干不净吗?

  御书勤有些生气:“三爷,这个风瑶筝风评很不好!她被老头子包养就算了,刚开学那会,她因为喜欢我,为了引起我的注意,让两个人高马大的保镖当众打我。这样的女人,配不上你!”

  窝草!

  她什么时候喜欢过他了?

  风瑶筝觉得拳头痒痒的,真想下车把这个狂妄自大的家伙打一顿。

  不行,她得稳住!

  她迅速整顿好情绪,冷笑道:“你可别在这搞笑了,我被老头子包养关你屁事!再说了,人家三爷自己都不介意,要你在这多管闲事?”

  说话间,她转过头,眼神饶有深意地瞅了一眼身旁的少年,“对吧,三爷?”

  在几双眼睛的注视下,步凌风唇角微勾:“嗯。”

  眼看着步凌风竟然点了头,御书勤感觉自己的三观都被震碎了。

  他张大着嘴巴,半天说不出一个字。

  “赵赫,开车,别理这个神经病了。”风瑶筝揉了揉眉心,再在这多扯一分钟皮,她都要吐了。

  一看时间,已经是四点多了,回家需要点时间,加上还要去酒店,再不回去,恐怕赶不上生日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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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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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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