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月悦和程舒望就当没看到她们往谭家的方向走。
方志远看着渐行渐远的两个人,他心里的悔意更深了,如果当初他好好的对谭月悦,那现在吃香的喝辣的就是他了,最重要的还有两个大胖小子,一下子生了两个大胖小子这是多少男人想要的啊。
谭月花看到方志远痴迷的眼神,气更是不打一处来。
“看什么看,人都走远了,你这么喜欢看人家,刚刚怎么不打招呼让她停下来,你可好好的看啊!”
谭月花的声音把他从走神中拉回来,他看都没看她一眼抬腿就走。
谭月花只能原地跺脚,最后不甘心的跟上。
真是越不想遇见什么人,就会遇到谁,快到谭家的时候就碰到陈林云和王珍珍两个人。
陈林云在前面走着,王珍珍在后面小跑追着,陈林云看到她们就停了下来。
他喉咙滚动了一下,把原本想要问的话咽了回去,从兜里拿出两个红纸弄的红包,放到两个孩子的外套里。
“舅舅给你们的红包。”
谭月悦原本是不打算要的,可是陈林云坚持给,“没有多少钱,就是图个吉利。”
王珍珍没想到陈林云会给这两个孩子红包,因为她们两家平时根本没有往来,现在家家户户都没有钱,孩子们来拜年给块糖都高兴的不行不行的。
谭月悦并不打算跟她们有多来往,就客气的说了两句话,就跟着程舒望离开了。
她不是傻子,之前她没有感觉到,可后来又遇到陈林云两次,她发现了有些不对劲,她感觉陈林云看她的眼神不清白。
这不是她自恋,是她的真实感受,不过她也有些疑问,既然陈林云喜欢她,那当初怎么没跟原主走一块?
她记得第一次见陈林云的时候,他的眼神里并没有过多的情愫,反而现在她结婚后,她察觉到了他的不正常。
知道这件事只好谭月悦就自动远离陈林云,之前见面还打招呼,现在她能装作看不见就装看不见,她现在的日子可是过的好好的,她可不想作死。
而且她现在对陈林云的印象不太好,因为他已经和王珍珍结婚了,现在心里却想着另外一个女人,这不是渣是什么?
程舒望发现这事可比谭月悦要早,不过他什么都没说,起初他还是提防着,后来发现这个提防是多余的,因为谭月悦给了他足够的安全感,所以他才这么想。
到谭家的时候谭学平和任小梅去任小梅的娘家了,今天就张巧英两口子和谭月悦一家四口。
虽然家里添了五个男娃娃,不过最吃香的还数谭月悦这两个,就因为他们是双胞胎,而且长的白白胖胖的特别招惹稀罕。
“小哲,小熙……”
谭现林高兴的逗着两个外孙子。
兄弟两个早就起好了大名,初一叫程明哲,初二叫程明熙。
谭现林挺喜欢兄弟两个的名字的,他觉得初一和初二这两个名字太敷衍了。
把两个小家伙放到炕上,只要不摔下来就行,四个大人就坐着吃饭,谭月悦一边吃一边留意哥俩的状况。
谭现林这两天正在为村里的事发愁呢,虽然现在条件比前几年好些了,可还是村里人还都是紧巴巴的过日子,现在风声松一些就有地方会搞庙会来带动经济,不买东西的大多数都是城里人,因为乡下的人还是穷啊,每天辛辛苦苦的上工挣工分,可一年到手也没多少钱。
然后他心里就有了个大胆的想法,他这个想法一出张巧英立马否决了。
“老头子你真是越活越大胆了,你之前不说老在我耳边告诉我谨言慎行,怎么现在也说出这样的话!”
谭现林说:“我想养点啥,咋就不行了?”
“你说的是养鸡?你要是说就养咱家五只鸡我啥也不说,可你想的是在村里养啊。”
谭月悦说:“其实我觉得爸的想法没错,不过现在会不会有些冒险,等过了这一年再说吧。”因为她知道明天的时候数字帮就会粉碎,一切都会变好。
“我觉得闺女说的有道理。”
见家人都不同意,谭现林只好说:“我就是想想,也没说真的要弄,村里的事还是要大队商量好才行。”
“爸,我觉得你的这个想法真的很好,只是不适用现在,你今年可以好好的考察一下场地啥的,明年可以着手做。”
程舒望也觉得谭月悦说的有道理,他每天跟着货车跑,能感觉到现在的形势正在慢慢的发生变化。
原本紧张的饭桌上被初一的哭声打断了。
谭月悦放下碗筷,走过去一看原来是他尿了,因为不舒服所以他才哭的。
初一和初二这两个孩子虽然长的一模一样可性格可不一样,哥哥相对比较活泼,平时也喜欢哭,弟弟就不一样了,平时很安静,特别容易看,谭月悦有时候怀疑当初他们是不是抱反了。
是她想多了,这两个孩子没有抱反,他俩就这性格。
等吃了饭,两个孩子睡醒后,她们才回去。
今年的春天特别的寒冷原本谭月悦打算过年就去县城住的,可因为太冷,所以就推后了,直到天真正的暖和起来,谭月悦就带着张苗苗去了县城,刘春娥和程茉沫这次没跟着去。
谭月悦主要想回县城是因为她做的烧鸡特别受欢迎,她每天都会接到订单,都是做烧鸡的订单。
一只烧鸡五块钱,这可不便宜,不过照样买家很多,因为这个烧鸡太好吃了。
她做的烧鸡不用刀切,用手一抖就会骨和肉就会自动分离,吃过的人没有谁说不好吃。
这烧鸡的做法是谭月悦在张巧英给她的书里找到的,这烧鸡的秘密就在于自制的调料,还有火候要把握好,小雨吃完只好也开始走向卖烧鸡的道路,这烧鸡的生意特别好,谭月悦每天接的单都快要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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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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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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