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粮草辎重队,还是由李老汉负责,由于在队伍中除了沈默认字以外,就只有王涛念过几年私塾,所以沈默也将王涛派给李老汉,协助他一起整理整个队伍的辎重和粮草。
再就是这些刚刚整训好的青壮们,首先是骑兵队,自己手里目前共有上好辽东战马三十三匹,除去自己和李老汉、小李庆所乘的三匹以外,可以用来组建骑兵队的共有三十匹上好辽东战马。而在青壮中共有四十二人会骑马,沈默令林虎和林树两兄弟,在这三十二人中挑选出了十八名骑术较好的,并以林氏兄弟为骑兵队队长,负责整个骑兵队的训练。
虽然骑兵队是自己的主力,但是,自己目前手中兵器较少,而且目前骑兵队的主要任务是负责侦察敌情,所以整个骑兵队中除了林氏兄弟有布面铁甲之外,剩余的人只是配备了一把牛尾尖刀,个别会骑射的沈默还给他们一人配备了一把弓箭。他们目前训练和作战的主要任务是进行骑马劈砍和骑马侦察。这些林氏兄弟是老手,沈默就放手交给他们,也省得自己操心。
再就是最基本的长枪队,沈默在剩余青壮中,挑选出身高臂长者八十七人,分为二十九队,每队三人,选择身强体壮者为队长。但是自己手中长枪类的武器极为缺乏,没有办法,沈默只能和李老汉砍树为枪,在丛林中砍取较为笔直的上好杨树,削去枝叶与树皮,将头部削尖,用小火慢慢烤干,以增加树木的坚韧性。做好之后的木枪长一丈五尺,约合五米左右。
长枪队在作战时,三人小队为基本单位,迅速排成三排,每排二十九人,三人小队的队长身穿棉甲或者皮甲,站在队列的第一排,负责维持整个战阵的稳定,第二排则将长枪担在第一排队长的肩头,负责掩护前排队长的侧翼,防止前面队长刺空目标,也可以在第一排出现空缺时随时进行补漏。第三排的士兵则主要负责掩护整个枪阵队伍的侧翼和后方。
而他们的日常训练,则由沈默亲自负责,也不练什么眼花缭乱的枪术,只练一招,直刺。
在训练中,沈默令人在树上与人同高的位置,标记好人的眼睛和胸口心脏位置,每个长枪队的士兵必须每天分别刺中木靶眼睛和心脏部位各一百下,才可以吃饭。
又让杨大个子在队伍中选出身强体壮者十三人,每人皆身穿棉甲,外罩皮甲背心,号为突击队。每人皆使用大刀、狼牙棒等重型武器,在作战中作为突破敌阵的重要力量。他们的训练由同样使用夹刀棒的杨大个子负责,主要训练劈砍等力量训练。
剩下的人,虽然身高与他人相比并不占便宜,但是他们有一把子力气,就交给李庆负责,作为投石队。每人每天按照沈默所教的投石方法,将麻绳系在石头中部,练习投石,以投到六十米远(大约五十步)为及格,作为整个队伍的远程输出。
整合完部队后,此时的训练场上,已经不再有“一二一”的喊声,取而代之的,是一片又一片的喊杀声。
长枪队在沈默的指挥下,一声“杀”声破空而出,木枪瞬间刺中树桩上的目标。沈默在他们旁边不时的做出指导。“前腿要用力,后腿始终要绷紧,眼睛要死死的盯着目标,枪刺出时要腰、前腿、手臂同时发力。继续进行练习。”听到沈默的教导后,一个枪兵充满怒火的将手中木枪刺出,枪头稳稳的扎在木桩的眼睛处。
他叫赵二楞,是一个普通的王家村村民。原本一家三口幸福的生活着,鞑子兵来了之后,烧了他们家的房屋,还杀了他的妻子和儿子。此时的他,仿佛已经将眼前的木桩当成了那些杀人不眨眼的鞑子兵。
而在离沈默等人的临时营地附近,林氏兄弟则带着这三十骑兵进行基本的骑马冲刺训练,很显然,能够骑马是一回事,但是骑马挥刀又是另一回事。如果稍有不慎,使用蛮力的话,就会伤到手腕。
“在骑马冲锋时必须要反手握着刀把,利用马速,用刀锋迅速杀伤敌人,然后迅速撤离,再伺机进行冲锋,听明白了吗?”林树横握着雁翎刀,厉声问道,“明白!”骑马持刀的青壮们大声喊道。
“开始训练”
一个个青壮们反手握刀,快速策马,借着刀刃在被当作目标的稻草人身上留下一道又一道刀痕。
林树看着骑砍技能不断进步的骑兵兄弟,满意的对着林虎说道:“虎哥,我去带着这几个兄弟练一下骑射,顺便打几只兔子,给乡亲们加加餐。”林虎微微一笑:“去吧树子,多小心点,现在我们附近的后金兵还没有完全退走。”
林虎答应一声,带着几个兄弟背弓上马,向不远处跑去。
丛林中,一只野兔正在漫无目的的吃着青草,丝毫没有注意到藏在树后的林树,只听“嗖”的一声,箭矢破空而出,射中兔子。
一个青壮快速跑过去,捡起兔子,对着林树佩服的说道:“林大哥,你真的太厉害了,不到一个时辰,就打了那么多的猎物。”林树满意的笑了笑,心里想着,自己这番骑射的功夫,可是经过刘挺刘大帅亲自调教过的,别说射几个野兔了,就算是天上飞的大雁,那也不在话下。
突然,一阵喧杂的马蹄声和人语叫喊声打破了此时欢快的氛围。林树往声响处看去。不好,是马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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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
此小说属于小众文,创作实在不易,还望各位走过路过的老铁们催更、加入书架走一波,卑微作者在此跪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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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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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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