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穿书七零:美艳知青被糙汉娇宠了>第214章 老爸的心啊,被万纵拿捏得透透的
  为了这个问题,他们找了个时间专门商议。

  万斐然不想走的理由很简单。

  他不想拖累自己的儿子。

  毕竟去一个完全陌生的大城市,也没个根没个亲朋好友的,万纵就是再怎么能耐也没办法养活一大家子人。

  现在他们万家的人口可不少。

  满打满算可是有八个人呢!

  而且除了万纵之外,基本上其他人去了城市里都没办法赚钱。蜀南文学

  虽然林棠棠说她有的是法子赚钱,可他始终不太愿意。

  一是不太相信她们两个小年轻有那么大能耐,二是怕他们压力太大,边学习边赚钱太累了。

  毕竟他们还有两个孩子要养。

  而且这里也算是他的根了。

  菁菁在这里,他怎么可能愿意离开她?

  对于他的理由,万纵和林棠棠都表示了理解。

  但接下来三个小叔子的理由就不太统一了。

  估计是因为他们问得太突然了,三人还没好好串过供。

  一个说是想陪着爸爸,家里的活儿太多了,需要人干。

  一个说想继续在家里训练自己的体能,城里地方肯定不够不方便。

  最后一个理由就跟万斐然的很统一了。

  万恒担心会拖累大哥大嫂。

  他们三个年级还太小了。

  虽然这两年个头的确是窜起来了,身体也结实了不少,可不管去哪儿别人也只会把他们当孩子。

  也就是说他们去城里是不可能找到工作赚钱的。

  到时候大哥大嫂又要上学又要赚钱,还要照顾孩子,他们提供不了任何帮助,不如不去。

  听他们七嘴八舌的把理由说完。

  林棠棠沉默了一会儿。

  然后她跟万纵对视一眼,纷纷露出苦恼的神色。

  “那你们都不去的话,星朗和月明怎么办呀?他们还这么小,也不能两个娃娃自己在家里待着呀。”

  林棠棠抱着万月明。

  小女娃小小年级已经长得十分吸睛了。

  大大的眼睛小小嘴巴,白嫩的皮肤,扎着两个漂亮的小辫子,满脸懵懂的看着满桌的大人。

  “我们要去上学,那肯定不能保证一个上课另一个肯定就没课,万一我们两个都有课要上,那两个孩子怎么办呀?”

  林棠棠故作苦恼。

  “真要请个陌生人来照顾他们我也不放心......”

  她这么一说,万斐然立刻坐直了身体。

  “请人?那不是又得花一笔钱?城里请人照顾孩子怕是很贵吧?”

  林棠棠点了点头。

  “是啊,一个月少说得十来块呢!跟那些工厂里上班的女工差不多的工钱,说不定这两年还涨了呢。”

  听了这话,万斐然有点坐不住了。

  但他又实在舍不得离开这个地方。

  这里有太多他与爱人的回忆了。

  思来想去,他看向了自己的三个小儿子。

  “要不你们跟着一块儿去吧,你们平时也没啥花销,真要花个十几二十的去找个陌生人照顾两个小家伙,还不如你们去。”

  “好歹自家人照顾着也放心些,家里有外人总归让人不放心。”

  “万一碰到个心思歪的,偷东西都是小事,就怕对孩子不好。”

  万斐然一小会儿的时间想了很多。

  越想越觉得这么做的性价比最高。

  万铮他们对视一眼,都有些纠结。

  “那你呢?爸,你一个人在家里吗?我们不放心。”

  他们三个都是被万纵带大的,深深地受了过去的万纵的影响。

  孝顺在他们心里是排在第一位的。

  而且哪怕万斐然以前不怎么管他们,可父亲在他们心里的地位依旧很重要,他们从没埋怨过爸爸。

  万斐然被他们问得一愣。

  但很快他又欣慰的大笑出声。

  “傻孩子哟!”

  “你们都是要长大各自成家的,早点出去外面的世界看一看说不定未来还能有更好的发展,当老爸的怎么可能拖你们后腿?”

  “放心跟着大哥大嫂去外面吧,你们老爸我身体好着呢,也没多大年纪,不至于连自己都养不活啊,可真是太小瞧我了。”

  他笑得特别开心。

  “而且我一个人在家还清净一些,你们几个臭小子天天在家里叽叽喳喳的,闹了我这么多年还不够?赶紧出去把自己混出个名堂来才是正事儿。”

  “我一个人在家里不知道多快活,哈哈哈!”

  虽然他说得很有道理,可万铮他们还是不太赞同。

  “我们哪里吵了?也就白天玩玩游戏......”

  始终还是年纪小了。

  他们虽然听得出来爸爸的话有些虚假成分在,但抓不到重点。

  万纵知道自己老爸是什么样的人。

  万斐然犟起来,那才真是十头牛都拉不回来。

  一个人能一口气把自己闷在家里十年不见生人。

  这都不仅仅是对外面的恐惧和什么乱七八糟的情绪作祟了。

  这得多有毅力?!

  古往今来都没多少人做得到吧?

  而且他是知道爸爸有多爱妈妈的。

  也正是因为这样,他才不会逼迫万斐然一定要跟他们一起搬走。

  “放心吧爸,我会定期给你打钱的。”

  “每个月月底你去一趟邮电局,骑自行车开三蹦子都行,车我都留在家里,你腿脚不方便,开三蹦子去其实是最好的。”

  “而且村里要是有人非要搭便车,你就找他们要东西,甭管是钱还是票,时间长了大家老找你都会给钱或者东西的,比下地干活赚的多了。”

  万纵之前考虑过老爸可能不会跟着走的方案。

  不过他没想过老爸真的会这么坚决。

  林棠棠都那么说了,老爸还是坚持留下。

  不过三个弟弟能带走已经很不错了。

  去了城里,他们也能受到更好的教育。

  见多识广了未来才能拥有更多的可能。

  反正无论如何也比常年留在村里,闷着头在地里干活懂的要多。

  而且包产到户也就这几年的事儿了。

  地里的活儿干不了多久,大家总是要出去的。

  包产到户可就不能再像现在这样好多人随便完成任务一样就能分到粮食了。

  自己的地自己种,没收成就什么也没有。

  他还是希望老爸可以多出去看看。

  如果他硬要一个人留在农村。

  不如慢慢的学着去开车。

  等能够光明正大做生意了,他就能去镇上拉活赚钱了。

  到时候他能更加自信,见识也会更广。

  再把他接去城里,那不就是回家哄一哄的事儿?

  人的眼界广了,自然就会想见见更大的世界。

  万斐然的心啊,被万纵拿捏得透透的。

  当万斐然觉得大儿子此言甚是有道理甚至表示要学着开车试试看时。

  林棠棠暗戳戳的捏了捏他的手心。

  两人对视一眼,均是眼角弯了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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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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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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