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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南文学>穿越小说>穿越北宋当神棍>第012章 鱼肠宝剑
  大家都很开心,吴用尽管输掉了全部财产,但是也很高兴,没有什么比性命更珍贵的了。重生的梁山好汉看叶天一的神情都不一样了,羡慕嫉妒恨甚至还有一丝敬畏,总之,这群强盗真的把他当成朝廷的细作了。

  鲁智深被放了出来,原本的光头已经窜出了半寸长的头发茬,就像一个土豆变成了猕猴桃,很显然,鲁智深不习惯这种变化,尤其是对于叶天一的身份,他陷入了深深的矛盾之中,叶天一救了他的命,按说他应该感恩图报,可是,叶天一却是昏君赵佶的亲信,这一点似乎已经毋庸置疑,梁山好汉都这么说,连叶天一也承认了的。因为这个身份,他得不到大家的认可,一个将朝廷奸细当亲信留在身边的人是被好汉们瞧不起的,于是他失去了进入梁山聚义厅的机会,只能灰头土脸带着另外两个弟兄回二龙山跟武二郎继续吃糠咽菜去了。

  叶天一想走,却走不了,宋江还指望他诏安,晁盖还指望他当人质呢。

  对于拿他当人质的人,叶天一很烦很讨厌,晁盖就是这么一个讨厌的人。但是对于想诏安的人,就可爱的多了。已经不知道是第几位梁山好汉请他吃饭了,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同时,套套近乎,说些将来多多关照之类的屁话,这几乎是每个饭局必做的功课,叶天一很烦这一套,但是他去了,为的是搞清楚这些人是不是真正的投降派,还是顽固派派来试探他的底线的,也好有的放矢,修正自己的计划。

  燕青似乎跟其他好汉不一样,他家的碗比较小也比较精致,叶天一用的那一套应该是唐朝开元年间的三彩陶瓷,虽然不及当朝青花来的淡雅,却也增加了几分沧桑感,燕小乙身在匪窝,却是个雅致之人,喝酒的同时还会唱歌,一曲苏东坡的“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端的是荡气回肠,最妙的是这妙人不知从哪里寻来个卖唱的女子,青花碎布,见人不敢抬头,显是穷苦人家的闺女,没见过大世面,却生就一副好嗓子,晏殊那首浣溪沙被她唱成了绝唱,尤其是那句“无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识燕归来,小园香径独徘徊。”竟然将叶天一唱的泪眼婆娑,怀念起赵破天那个胖子来了。自己唱的什么来着,好像是“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一瓢浊酒尽余欢,今宵别梦寒……”

  燕小乙这家伙好像没完全醉,等自己唱完之后竟然一会儿哭一会儿笑连呼好词好曲好意境好一个太一真人,又对那卖唱女子道:“浣娘快快记下了,原来诗词竟然可以这样唱的。”ΗtτPS://Www.sndswx.com/

  燕青那厮在喝了二十大碗高粱酒之后终于醉了,嘴里嘟囔着:“卢员外你不该冤枉我,不该呀……”之类的怪话,然后搂着浣娘当场便昏睡过去,呼噜响的跟连珠炮似地,非常失礼。叶天一挑着灯笼走的时候已经是半夜了,踏着厚厚的积雪,发出嘎吱嘎吱的声响,忽然,一道白白的身影挡住了他的去路。

  “小孩儿,一边去,别挡路。”叶天一伸手便想将那人推开,结果那人底盘非常稳当,害的自己差点摔倒,不禁大怒,大喊道:“这是谁家的孩子?也不好好管管,半夜出来装神弄鬼吓唬人啊……”

  “叶天一,还我媳妇。”那人哇呀呀暴叫,原来不是个孩子,他娘的是矮脚虎王英,披了件白斗篷,跟武大郎下凡似的。

  叶天一气极而笑,骂道:“你媳妇跟我什么关系?找我要媳妇,莫名其妙。”

  “我媳妇是扈三娘,要不是让你放了,我们都拜堂成亲了。”王英可怜巴巴说道。

  “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白日做梦。”叶天一毫不留情面。

  “赔我媳妇。”王英用手指头扣了扣宽阔的鼻孔。

  “胡搅蛮缠,滚一边去,再不滚,我不介意送你到李逵那里喝酒去。”

  “告诉我扈三娘的去处,我将自己的一半家产给你。别这样看我,我有的是钱,我的家产可比吴用哥哥的多,因为我比他能抢。”

  “你的钱,我不稀罕。好了,你可以走了。”

  “可是,你明明要了吴用哥哥的家产。”

  “吴用的家产不光有钱,还有两块玉玦,三幅古画和一套战国编钟,懂吗?这叫文化底蕴,这才是我想要的。”

  “不就是古人用剩下的废铜烂铁么……我也有。”

  “是么?你有什么?”叶天一反倒有些意外。

  “一把匕首……哦,祝彪想要活命,身上又没带钱,便想用这东西收买我,结果碰上铁牛这疯子,还没等我求情,便当场将祝彪的脑袋给砍下来了……”王英从靴子里拔出一把黑魆魆的匕首,递了过来。

  叶天一接过来借着灯光一看,匕首通体黝黑,经过千锤百炼锻打的自然纹路曲折婉转凹凸不平像极了鱼肠,两侧利刃在雪地的映衬下闪着寒芒,唯一的缺陷是把柄有些斑驳的锈迹,显然祝彪这厮并不识货,否则的话整天把玩,这锈迹也不会出现。

  至于王英这种粗人,打死他也不可能相信这把丑陋的匕首其实是铸剑大师欧冶子为越王所制的鱼肠剑。

  “其实不过是把废铜烂铁,你也不必觉得受之有愧。”叶天一顺手扔了回去。

  “你不是喜欢这种东西吗?”王英很意外。

  “虽然说有些文化气息,但是用这玩意儿换个媳妇,我还是亏了。”叶天一一副不屑的样子。

  “求求你,太一真人,没有扈三娘,我活不下去。”王英噗通一声跪倒在地。

  “你这熊孩子,胡搅蛮缠是不是?”叶天一抬脚便将他踹旁边的雪窝子里了,最恨这种为了女人把脸当屁股的混账东西了。

  “不还我扈三娘,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王英从雪窝子里爬了出来,抱住叶天一的小腿再也不放。

  “我就纳了闷了,就你这熊样,这智商,怎么就当上了梁山的步军头领?”叶天一简直无语了,酒也醒了,小风嗖嗖地直往后脖颈子钻,可是小腿被这无赖抱着呢,走又走不得,只得叹了口气说道:“矮脚虎你这个糊涂蛋,我来问你,假如你一家老小被人家给弄死了,你会怎么做?”

  “当然是杀他全家以牙还牙,这还用问?”

  “是这道理。”叶天一点了点头,继续说道,“李逵杀了扈家庄好几十口子,你觉得扈三娘会怎么做?”

  “这个……”王英一时语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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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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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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