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的似乎对,但——
“冒着生命危险、数十年如一日、含辛茹苦、不计回报,”南七冷酷道,“这些是古往今来对母亲的称赞,可也是千百年来套在母亲脖子上的枷锁。”
她补充:“同时也是对子女的道德压迫,母亲几乎为你奉献了自己的一切,所以你必须孝顺,不然你就猪狗不如、天地不容。”
001:“……你这话太偏激。”
南七嗤笑:“我偏激?我只不过是道出了这个并不岁月静好的事实罢了,”她嘲讽,“真正偏激的,是将母与子对立起来的话语体系。”
明知故问:“这套话语体系是谁创造的?又是谁隔山观虎斗,渔翁得利?”
001不语。
是父。
更准确的讲,是尊卑,是权威与统治。
父子君臣,父尊子卑,君尊臣卑。
虽然封建王朝早已覆灭,现代社会人人平等,讲谁尊谁卑绝对政/治不正确。
然而在家庭里,在父母与子女之间,父母拥有绝对的权威,对子女拥有说一不二的统治权,而子女在没有经济能力之前,必须依附父母而生活,处于绝对的弱势地位。
常听说,做父母好辛苦。
但很少听说,做子女好辛苦。
也许他们说过,但没有人听见。
为什么呢。
傍晚时分,本该在厨房做晚饭的南七坐在堂屋沙发上,电视里女主角正在生产,眼含热泪:“我这条贱命算什么,我一定要给二少爷生儿子。”
很快,女主角难产,她舍生忘死:“你让他们拿刀把我肚子剖开,把孩子拿出来,别管我。”
“砰——!”沈梅一脚踹开堂屋门:“人都死啦?!”
她手里端着两盘做好的菜,眼刀狠狠剜向南七:“不知道自己去端饭?坐那儿跟死猪一样!”
把菜重重放到饭桌上。
死丫头从四岁就开始做饭,可今天晚上突然不会了,炒菜不知道倒油,把盐当作糖,仗着待会儿谭华一家要上门,她不方便动手打她,故意偷懒耍滑头。
沈梅越想越气破口大骂:“你个好吃懒做的死猪!你嫁过去要还敢这么懒,人家直接打死你!”
南七“哦”一声,明显摆烂。
沈梅怒火蹭地冲上脑袋,却见南七用遥控器关掉电视:“有人拍门。”
沈梅微怔,拍门声传进耳朵,紧接着是一声热切的“沈姐”。
谭华一家来了。
“跟我去迎人!”沈梅箭步冲过来,一把抓住南七胳膊,转身小跑着出堂屋,朝门外的谭华一家扬声道,“来了!”
打开大门,最先进入视线的,是谭母如弥勒佛慈祥的脸。
谭母后面站着谭父跟谭华,皮肤黝黑、沉默寡言,只是咧着嘴呲出一口大黄牙,朴实地笑。
众人进到屋里。
临近傍晚回家,钻进卧房瘫床上的宋强悄没声出现在饭桌旁。
占据主位,从容与威严,俨然当家之主。
他招呼着谭华一家入座,指挥南七挨着谭华坐下,又吆喝沈梅赶紧去端菜。
沈梅来来回回好几趟,才把两家人的饭菜端上桌,一屁股坐进椅子,满脸热汗。
她喘口气,看向斜对面的谭华,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满意:“好,真好,一看就知道是老实孩子。”
南七正唰唰唰往碗里夹肉,一听这话,拿筷子的手顿住。
谭华结过两次婚。
第一任妻子在生产时大出血,一尸两命。
第二任妻子因不堪家暴提出离婚,谭华一家不同意,她去法院提出诉讼,被法官以感情尚未破裂为由不予离婚,被逼到精神失常,冲去厨房拎起菜刀想同归于尽,被谭华抢过菜刀捅进肚子丧命。
名副其实的“没有离异,只有丧偶”。
老实孩子。
老实孩子这四个字如果会开口,绝对骂骂咧咧“别扒拉爷!老子明明是个好词儿,被你们给坏人开脱,生硬硬折腾成坏词儿”!
南七埋头专心吃饭,听着沈梅跟谭母我一声“妹儿”我一句”老姐”,亲亲热热,却暗藏刀剑。
主题只有一个:谭母想杀价,沈梅一毛都不让杀。
谭母:“小鱼看着也太瘦了。”不好生养。
沈梅:“哎呀,我也嫌她瘦,正想着把她再留两年,就半个月前,隔壁村老王家的儿子,竟然花三十万娶了个离过婚的女的,也不知道图啥?”女少男多,有价无市,你爱要不要。
晚饭结束,而谭母杀价失败。
整整二十万,好贵,但不亏。
南七也觉得不亏。
花二十万就能买到一个子宫,一结婚这个子宫就必须立刻上岗,第一胎是儿子还好,如果第一胎是女儿,就要马上继续怀胎十月,直到生下儿子,这个子宫才能功成身退。
但子宫虽然身退了,人却不能退,平日里要照顾丈夫还有丈夫父母的衣食起居,再过些年,丈夫父母因为年老得病,当初花二十万买回家的奴隶要忙前忙后,侍奉孝顺丈夫父母。
至于孩子,那当然要由奴隶悉心照顾,你可是一个母亲,哪怕自己再苦再累,也要深爱自己的孩子,毕竟母爱最伟大。
南七回到自己卧房,舔了舔唇:“真好吃。”
血与泪好吃,子宫好吃,浑身都是宝,沈梅跟宋强想吃,谭华想吃,谭父谭母想吃。
牺牲她一个,幸福两家人。
真是太好了。
“吱呀——”沈梅推开房门进来,捞过墙角的小板凳坐下,她看着南七眼皮不抬,脱掉身上的外套准备睡觉,叹了口气道,“我知道你怨我跟你爸。”
沈梅推心置腹:“妈是过来人,知道女人在这个世上活着不容易,你想上学,可上完学后呢,你最多工作两年,还是要嫁人生子。
咱们女人嫁完人生完儿子后就快活了——”
南七打断:“生完儿子就快活,那你生的儿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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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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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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