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天上是不会掉馅饼的,系统大大也不是白帮忙的。
云安可是和系统大大签订了“劳动合同”的。
云安决定先制作毛笔,因为这个东西小巧,不占地方。
一支上好的毛笔是细致又繁琐的事情,十分考验人的耐性。
好的毛笔必须具备,“尖圆齐健”这四德,所以制作毛笔第一步就是选料。
选料很严格,选不好就会影响笔的性能和使用。
一般常用的是羊毛皮、兔毛皮、黄鼠狼皮毛或者马尾,牛尾等。
将皮毛放在太阳底下晒,一直将异味晒掉为止。也可将皮毛在石灰水中浸泡,去除油脂和腥味,同时消毒,这一步叫熟毫。
但是这个在石灰水中浸泡的时间需要把握得很好,如果浸泡太久会导致毛料的使用寿命变短。
皮毛清洗干净后就开始剪毛,大约剪一寸多长的,把剪好的羊毛再按粗细,软硬,色泽,长短进行分类,称为选毫。
选毫时,在水盆中反复梳洗,逐根挑选,剔除有缺点的毛,然后按色泽、软硬、长短、粗细等分类,这是非常精细的工艺。
唐代诗人白居易写过《紫毫笔》一诗:“江南石上有老兔,吃竹饮泉生紫毫;宣城之人采为笔,千万毛中拣一毫。”写出了选毫的艰难。
接下来的工序是除绒毛,一手捏紧毛料根部,一手以骨梳梳理,剔除绒毛。一根毛有三层,所谓绒毛,就是最外面的鳞片层。
毛笔能储墨,就是这些鳞片阻止墨汁一下子流下来,梳理之后,这些鳞片一部分会梳掉。
但是要注意,如果全部鳞片脱落,毛杆就变成光溜溜的,墨汁就储不住,流速会很快,所以,鳞片不能太多,也不能没有。
处理好绒毛后,是开始齐毛锋。齐毛锋就是排齐毫毛的尖端,将毛对齐骨梳的一边,一手压住毛锋,另一手轻轻往后拉,如此反复进行,把毛锋排整齐。
毫毛有两端,一端是尖锋,尖锋排齐了,成为一片,但是,这时候毫毛的另一端,就是毛桶,还没有整齐。
所以呢,就是要根据所需要的长短,切齐毫根。这样一来,每根毫毛的长度都一样了。
切齐毫根以后,一手抓住毫尖部分,一手用骨梳,梳理毫根,把里面的断毛、碎毛都梳出来。
毛料准备好以后,就要进行配料,要做什么样的毛笔,是软的还是硬的,是长的还是短的,派什么用,写什么字,把各种毛搭配起来,这就是配料。
配料主要分两部分:主毫用来做笔心,那就要搭配一些硬一点的毛,副毫用来做被,软一些关系不大。
配毛料不宜太多太杂,通常是两种毛到四种。
配料准备好,接下来就正式开始做笔头,切定笔形
笔锋之尖粗、胖瘦、长短,和笔形之顺畅与否,深深影响笔性,所以好之毛料需再予分别切出形状,才能符合笔性之所需,故切刀为制笔成败之关键。
将调好切妥之毛料,以骨梳多次混合梳整,使得各种毛料分布均匀,如此,做好之笔于书写时,笔形不致歪斜。
梳混好之毛片,取一部分打平,然后于手掌上卷制成笔蕊,再弹垫笔根,使毛根平整,若有未平之笔毛,则予以剔除。兼毫笔毛外层,通称包皮,笔蕊形成后,以卷制笔蕊方式蒙上包皮,然后调整笔锋,并将毛尖断锋挑除,于此,书写才能流畅。
笔头完成之最后一道手续,即是用线将笔头绑紧。
此项手续一定须在笔头晾干后,然后用线扎紧。如果笔毛不干,里面是湿的,将来毛笔就会发霉断裂。这一步最难的就是扎出来的笔头,必须是绝对的圆形。
所以,捆扎的时候,用力要均匀,有轻重就会变形。绑起来就不扎实,笔头未绑固,笔毛极易松脱,如此毛笔就会有大量掉毛现象。
通常是两圈,也有三圈的,大笔就会扎四圈。
据韦延《笔方》所载,韦诞制笔,笔心就先要捆扎一次,加副毫后,还要扎一次,就里外要扎两次。扎两次还不算,每次捆扎的圈数很多,要扎出一个“笔项”来,所谓“项”,本义是头颈的后部。笔头的后面要扎出一个项颈来,这当然不容易掉毛了。
接下来就开始制作笔杆。
笔杆的材料一般有竹有木,奢侈点可以用金银管,象管,玳瑁管等。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用作笔杆的竹子不宜粗不宜细,大约0.7—1cm最合适,长在20m左右。
砍回来后剔除干裂、虫蛀、皮色枯劣、粗细不匀的管料,然后进行加工、切笔杆、浸泡、修整、掏孔,雕刻。
制作好笔杆就可以开始装笔头了,也就是纳管。
一个笔头的三分之二,要扎成笔项,插入笔管之中。
插管深,笔头和笔管容易融成一体,使用如意。而且不容易掉毛,笔头也不容易脱落,此过程中也可以使用松香加以固定。
最后把毛笔定形。
毛笔固定,是取海藻泡水,煮成一种胶状,拿来涂在笔头上,用梳子将毛笔头梳理整齐,然后用一根线从根部压着滚到笔尖,挤压出多余的胶水,再自然风干。
经过这些大大小小的工序制作,一支合格的毛笔才能成型。
此时,云安正面无表情的坐在房间里选着毫。眼睛盯着着成千上万的毛料,心里的怒火不停的翻腾着。
尼玛!
这是人做的事吗?老娘眼都挑瞎了,手挑的抖起来了,太阳穴也突突的跳起来了。
真想跳起来大喝一声:滚蛋,老娘不做了!
然后勇猛的掀翻桌子,再将凳子个稀巴烂,让这些该死的毛毛在自己的脚底下碾转成泥。
要是系统开口说话了,自己就双手叉腰将它骂的狗血淋头,无地自容。从此对自己唯命是从,服服帖帖……
嘿嘿嘿。
就这样,每天都靠着臆想如何捶打系统的支撑,云安终于制成了一支毛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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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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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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