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小赘婿今天认错了么>第三百三十六章 酒香不怕巷子深
  经过李三郎眉飞色舞的叙说,堂屋里的人个个聚精会神地听着。

  李郑氏听得一脸解气。

  李富贵低头沉思着,也不知道在想着啥。

  李宝月听着李三郎的添油加醋,把大闹婚礼说的有声有色,不禁勾了勾嘴角。

  也不知道李银花现在在池府面做什么呢,总之今日过后,池家关紧大门,谢绝见客。

  一连过了十几日,李宝月也没有成功地再去过池府。

  后来吉儿传了消息过来,说是池家的家主有着落了,是池泓祖赢了。

  吉儿的意思,池祥瑞这次没有赢得家主之位多多少少也跟她们大闹婚礼有关系。

  虽然池祥瑞输了,不过他作为池家的长子,依然可以留在府里经营着自己的产业。

  六倌儿放下手中的书信,抬头看向李宝月,“七姑姑,我读完了,信上就这么多内容。”

  李宝月点了点头,夸赞道,“嗯,六倌儿真棒,认得这么多字了。”

  六倌儿谦虚地道,“是夫子教的好。”

  ……

  秋风瑟瑟地吹着,地里的庄稼都收割完了,山林褪去了葱绿,换上了萧条的枯黄色。

  腰间挂着葫芦的村民路过老李家的篱笆院儿,发现站在大门口眺望的李富贵,停下脚步攀谈了起来。

  这才知道原来老李家的二孙儿和六孙儿都考童生去了,“哎呦可不得了啊,老李啊,你们家要是两个孙儿都能考上童生,可给你们老李家的祖宗争光了,怕是里正都要过来给你道喜呢。”

  李富贵谦虚地笑道,“能有一个我就知足了。”

  他最大的希望还是放在了二倌儿身上,至于六倌儿他还小,统共也没念多长时间的书,再有天赋也不可能说考童生就能考上。

  村民突然闻到了一股香醇的酒香味儿,“咦?老李你买了啥好酒,咋这么香呢?”

  李富贵回头看了一眼,“哪儿是买的酒啊,是我老闺女自己酿的高粱酒,应该是她在地窖里捣鼓酒呢,这才让酒味儿跑了出来。”

  话虽说的平淡自然,李富贵脸上却划过一抹惊艳,偶尔心情好了他也会小酌几杯,还算了解酒。

  他也是头一次闻到家里的酒香味儿,幺儿妹酿的酒,当真是味道醇厚啊。

  村民咽了口口水,眼巴巴地望着院子里头,“老李,你是知道我的,没别的爱好,就好这一口酒,不说你闺女酿的酒到底好不好喝,光是闻着这味儿,我肚子里的馋虫可都跑出来了。”

  李富贵哪里还不知道啥意思,都是乡里乡亲的,立马招呼进院儿。

  觍着脸去仓库跟李宝月要酒去了,“幺儿妹,门外你叔闻到咱家的酒味儿,说是馋了,你给他打上一葫芦,带回去尝尝。”

  “好”李宝月非常大方地接过酒葫芦,往里面灌满了高粱酒。

  李富贵心满意足地带着酒葫芦出去了,到底是自己的亲闺女,他说句话还是很好使的。

  村民发现葫芦里装满了酒,高兴地合不拢嘴,打开葫芦嘴儿喝上一口,“啧,老李啊,我喝了几十年的酒了,什么好的坏的便宜的贵的甚至达官贵人们喝的我也品尝过,竟然都没有你家的酒好喝!”

  李富贵摆了摆手,“太抬举了,不过是小女闲来无事瞎琢磨的,能入了你这被酒灌出来的嘴就不错了,哪儿还能跟达官贵人们的酒相比呢。”

  村民见他不信,“老李,我好歹也是村里头公认的酒乞儿,我说你家的酒好喝就是好喝,不掺半点假,你咋还不相信呢?”

  古有酒仙酒神他便是乡下的酒乞儿,足以见得他有多爱喝酒。

  李富贵神情认真了些,“真的有那么好喝?”

  村民酒乞儿把酒葫芦拿给他,“不信你尝尝。”

  李富贵也没嫌弃,对着葫芦嘴儿就喝了一口,咂了咂嘴,“别说哈,这酒还真不错,没想到那丫头想一出是一出,瞎琢磨出来的酒竟然这样好喝。”

  酒乞儿诧异地道,“你自个儿闺女酿的酒你都不知道好不好喝?”

  李富贵回味着酒的余香,格外绵长,“实不相瞒,我闺女酿的酒你是喝的第一口,在这之前我还真不知晓这酒的味道如何,竟如佳酿啊。”

  李富贵的馋虫也被方才那一口酒给勾引出来了,正要喝第二口,就被酒乞儿给夺了回去,仔细盖好了葫芦嘴儿。

  小气地道,“你闺女酿了那么多酒嘞,干嘛喝我这一葫芦,要喝管你闺女要去,我可就这么一葫芦。”

  不过心里却美滋滋的,这般美味的酒竟是他酒乞儿尝了第一口,也算人生一大幸事了。

  李富贵捏了捏大烟袋,“得,知道你嗜酒如命,待我老闺女卖酒的时候用不用给你留一坛子酒啊?”

  酒乞儿立马道,“留,老李啊,咱们两个也是老交情了,要是你闺女卖酒了,一定要先给我留一坛子酒啊,不,两坛子。”

  说要急急忙忙的就要走。

  李富贵疑惑道,“你这是要做啥去啊?”

  酒乞儿边走边道,“酒香不怕巷子深,怕是将来买酒的能踏破你们老李家的门槛儿了,这么好喝的酒价格一定不菲,我得抓紧时间去赚酒钱去。”

  李富贵脸上有了笑模样,去后园子找到李郑氏。

  李郑氏正在菜园子里面挖土,挖了一个大坑,将腌萝卜条剩下的红萝卜绿萝卜放进了大坑里,再用土埋上,能够保鲜。

  “老婆子,快别忙活了,差不多得了,你闺女的酒香出来了,方才酒乞儿讨了一葫芦酒,说是幺儿妹酿的酒比那些达官贵人们的酒还好喝呢,我也尝了一口,酒味儿确实不错。”

  然后笑着道,“晌午你炒两个菜,我喝点。”

  李郑氏将最后一锹土埋好,自豪地道,“也不瞅瞅是谁生的闺女,我的闺女自然做什么像什么。”

  其实她一个妇道人家平时根本不喝酒,更是不懂酒的,只是听到李富贵破天荒地变相夸了她闺女,她忍不住得意。

  撂下木锹,拍了拍身上的土,迫不及待地往院子里去了。

  大嗓门儿地喊道,“老闺女呦,听你爹说你的酒好了?”

  李宝月笑眯眯地从仓库里出来,“是啊娘,我拿出来一坛子酒,给家里人都尝尝。”

  李富贵目不转睛地盯着酒坛子瞅,脸上有了笑意,这下能喝个够了。

  要说刚才给酒乞儿要一葫芦酒,他还能张开嘴,可若是自己喝他就不好意思开口了,毕竟当初幺儿妹要酿酒他还万分不情愿,甚至还打击来着。

  幺儿妹主动拿出一坛子酒来给家里人喝,他就不用厚着脸皮要酒喝了,保住了他当爹的颜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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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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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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