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宝月也没时间搭理它,在炕上好一顿翻找,依然没有看到脱胎丹。
怎么会没有呢?
上次就没有找到,她以为自己忘记放哪儿去了,可是这么久了,依然没有看到,哪儿都翻遍了。
要不是今儿个那个十三说她长得丑,提醒了她,她忙的都要把脱胎丹这个事儿给忘了,可是找来找去还是没有找到。
她的屋子一般不会有人进来的,更不会有人胆子大到来到来翻她的屋子偷拿东西,要是被李郑氏知道了那还了得?
当场就得扒了他的皮!
好好的东西怎么会不翼而飞呢?
猛然想到,李春茹来过一次,并且当时她还翻了自己的东西。
见到她回来后还很紧张的样子。
难不成脱胎丹被她给拿走了?
李宝月抿了抿唇,过去这么久了,如果脱胎丹真的被李春茹给偷走了,恐怕也不是吃了就是扔了。
可恶!
都怪自己疏忽了,看来还得继续顶着这张脸了,就算现在的她经过排毒五官变得秀丽好看,底子也白皙细嫩,可是架不住脸上有这么多煞美感的斑存在啊。
不过烦躁归烦躁,起码比刚开始穿来时仿佛戴着青黑面具的丑脸好太多了,也就不是那么难以接受了。
今夜不用惧焰狐的蛊惑,做出傻出天际的行为,她也能安心睡个好觉了。
一夜好眠,第二天起了个大早。
然而有人比她起的更早,李大郎领着大房的几个孩子已经在院子里干上活了,手脚麻利地打着高粱穗儿。
“大哥,怎么不多睡会儿,起这么早呢。”
李大郎憨厚地道,“抓紧点时间,今天就能把高粱穗都打完,打高粱穗坐着就能干,大哥都好久没干活了,总算能有个用得上我的,大哥干的开心着呢,要不是晚上看不清楚,我都不想睡觉就干活了。”
李宝月知道李大郎总想着是自己拖累了家里,好不容易能有个活干,他想尽全力帮忙。
要是顾忌他是个腿脚不好的不让干,恐怕他会更加难受,以为自己无用呢。
于是也就由着他去了,只是笑道,“那可不行,白天干就行了,晚上就得休息。”
大倌儿和三倌儿两个大小伙子同样干的有模有样,而四妞儿已经在厨房烧上火了。
院子里没有地方了,李宝月就跑到院子外面的锻炼了起来。
不知不觉天色就发亮了,公鸡也打起了鸣儿。
吴氏打着哈欠从屋子里面出来,李郑氏见了又说她两句,“你可真能睡,四妞儿早就起来做好早饭了,连个孩子都不如。”
吴氏还有些迷登地道,“啊?怎么起这么早啊?”
李郑氏斥道,“你以为都像你啊,一天除了吃就是睡,一点儿也不心思家里活一大堆呢,自然是早点起来吃完饭好干活啊,别磨叽些没有用的了,你去把猪食整了,过年了还等着吃肉呢,别再让你给喂瘦了。”
听了几句骂,吴氏精神了几分,“娘,你说我别的我不反对,但是咱家的猪我喂的可好了,可胖乎可健壮了,按照这么个长法儿,过年都得长到二百斤。”
李郑氏怼道,“猪你要是喂不好你就彻底没啥用了,还好意思邀功呢,赶紧干活去。”
五妞儿听娘亲被骂了,赶紧给小七倌儿穿衣服,然后帮他洗脸洗手,又快速地给自己收拾妥当了,连忙跑到厨房帮四妞儿的忙。
六倌儿手里捧着书之乎者也地读着,之前读到不会的就问穆离,穆离不在就会问李宝月。
李宝月挑着简单的就教两句,碰到难得也不敢多说,就让六倌儿等着问穆离。
李富贵昨天已经编好了两个超级大的竹筐,正好装打好的高粱穗儿,后期蒸煮完高粱穗的时候,也用得上来晾晒。
这种长方形的大竹筐很有用,而且还需要很多,李富贵就是默默地瞅着大烟袋,然后坐在门槛儿上继续编着。
苍老的手编出来的竹筐却很细密光滑,一点儿也不扎手,这归功于他一遍一遍地用手捋着编好的地方,一旦发现有倒刺或者不平整的都会被他处理掉,因此他的掌心被划了好几个小口子。
篱笆院儿里有忙碌有温馨有热闹有上进,也有念叨个不停的老母亲。
“哎呀,这一早上的就忙起来啦。”篱笆院儿门口穿来说笑声。
李郑氏听到后,出去就看到了张寡妇,心里正疑惑着她怎么来了,以前她们闹得并不愉快呀。
张寡妇手上端着一盆的还在冒着热气儿的玉米,“嫂子啊,我今儿早上烀的玉米,想着来给你们家送点,你可别嫌弃啊。”
所谓伸手不打笑脸人,更何况还是给她们家送吃的的。
所以李郑氏也连忙笑着迎出去,“这话说的嫌弃啥呀,哎哟这玉米金黄金黄的,还是粘玉米呢。”
张寡妇脸上笑的和气,“是的,我们家玉米熟的早,就给你们家送点。”
李郑氏接过玉米盆,给了吴氏,让她把玉米倒出来,把木盆给张寡妇,“往年都是你家的玉米先成熟最先吃上嘴。”
二人你一言我一语的说的还算融洽。
跟着张寡妇来的穆九儿,围在李宝月身上,“你怎么突然长的比我高这么多了,跟你天天早晨锻炼有关系吗?”
李宝月擦了擦汗,“肯定有关系啊。”
虽然她是因为吃了脱胎换的缘故,可是身体锻炼也会长好几厘米的。
穆九儿学着练了两下,就直呼受不了了,“有这功夫,我宁愿看会话本子。”
而那头张寡妇接过了盆,抱怨道,“昨晚上也不知道是哪个小贼,竟然偷了我好几穗的玉米,这就是没让我抓着,要是让我抓着了,我非得饶不了他。”
李郑氏顺着话道,“每年都有那不要脸的,偷人家里头的东西,下次放两个耗夹子,要是小贼来了,夹断他的脚趾头。”
张寡妇“哈哈”地笑着,“这主意成,回去我就整上。”
李宝月挑了挑眉,原来昨晚上十三吃的烤玉米,是从张寡妇家里偷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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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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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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