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青点里,其他人还在考虑,钟国庆已经开始收拾行李了!

  这两年钟国庆没有和马茹在一起,相反,两个人越走越远了。

  不是不喜欢了,喜欢有什么用?

  下乡快五年了,钟国庆丝毫没看到返城的希望,如果这辈子就在村里了,他凭什么拖着马茹和他受苦?

  现在的马茹,工作在公社卫生所,人又长得好看,怎么就遇不到更好的?

  丹青墨的这封信,给他带来了希望,若果成了,他还有一线希望,如果没成,他也就彻底死心了!

  李达去找了表妹洪文莉,打算和她一起走,他是看着丹青墨带着两个哥哥,怎样离开生产队的,这样的人,他信。

  看到信的李磊,也打算走了。他想起了那个风风火火的小丫头,就是因为这个小丫头,现在知青点尚算和谐,不像有的知青点,早已分崩离析。

  有些知青点的男知青不帮忙,女知青自己无法解决冬天烧柴的问题,干脆住到农户家里去了。这样的知青在人家的三寸不烂之舌下,回城的信念已不再坚定,一半的都找人嫁了。

  刘二奶奶家的一间房里,宋建国拉过将近两岁的宋小宝,塞给他一个布老虎,让他在自己怀里玩着。

  宋建国从兜里掏出一封信,递给王淑敏。

  “你看看。”

  “谁的信?”

  “皮……不是,丹青墨寄来的。”

  “她有什么事儿啊?”

  “你打开看看。”

  王淑敏打开信看了看,惊讶道:“这是工厂招工?”

  “是,那边要办个拖拉机厂,找工人呢。”

  “你想去吗?”

  “我也正在考虑呢,去了是城镇户口,吃供应粮。”

  “那不挺好的,比不种地强吧?”

  “那边离燕都更远了,差不多离这儿就有600公里,而且那边更冷,我是个大男人,怎么都成,你们娘俩就不行了。”

  “你想自己去吗?”

  “不,我随你们娘俩,你说去,咱们一家子都去,你说不去,咱们一家子都不去。”

  王淑敏直直的看着宋建国,问他:“我说不去,你会不会怨我?”

  宋建国将爬出怀里的宋小宝,往回拉了拉:“我要是去,也是为了咱们三口子能过上好日子,你们不去,三口子都拆开了,我一个人去还有什么意义?”

  “那我考虑考虑。”

  “你考虑着,我明天问问其他知青。”

  “人家让你问了吗?你别给丹青墨找事儿!”

  宋建国道:“没事儿,她提了一句,名额有限,想去的可以帮忙,但是不保证结果是好的。

  都是一起出来的,我还是打声招呼吧,愿不愿意成不成的,都是他们自己的事。

  再说了,丹青墨的本事,他们也知道些,惹不惹得起,他们自己心里也有数。”

  马茹看到丹青墨的来信,第一件事就是跟卫生所的领导打了个招呼。

  别人怎样想,她不知道,她的一步一步虽然离不开自己的努力,但是最最重要的机会和前期的积累,是在丹青墨的帮助下,才走出的第一步。

  收到丹青墨这封信,她毫不犹豫,一定是要走的,没办法,这个妹妹,她就是相信,毫不怀疑。

  收拾着行李的马茹突然顿了一下:钟国庆去不去?

  然后她又利索的开始收拾东西,她觉得她在丹青墨那里,学到最多的,就是努力在当下。

  她二十四岁了,不小了,也耽搁不起了。那个男人是否一起去,是他们之间最后一次机会。

  妈蛋,成不成,就看这一回了。

  不成,老娘这辈子,都不带回头看一眼的!

  成了,老娘也得让你知道,你他么磨磨唧唧的样子,有多欠揍!

  我打不过,我让小墨妹妹帮忙看着,打不够本,我都不好意思说我认识丹青墨!

  收拾东西的马茹,看见了宿舍里扫炕的笤帚疙瘩,就一起收到了行李里。

  五个南方的华亭人,那个梳着背头的李斌,现在头上是短短的毛刺刺;戴着眼镜的周满,一只镜腿折了,用黑色的缝衣线缠在一起;当初那个穿着蓝色毛呢中山装的王凤杰,掸了掸身上的衣服,用水冲了冲手,拿起一个窝头直接就是一口;穿着皮鞋的朱芳君,脚下是队里大娘做的老布鞋;带着手表的沈清手腕子上早已空空,也不知是卖了,还是收起来了。

  他们这时因为宋建国的一个口信儿,坐在了一起。

  李斌问道:“咱们小队都谁打算走?”

  周满说:“李磊走,其他人我还不知道。”

  朱芳君:“那几个阿城的呢?”

  周满说:“大概率是不去的,那个柴民可能已经托人了,听公社的人说,秋后大概就走了。

  张丽雪对象不是公社的吗?应该也呆不了几天了。

  他们离家近,慢慢的都想着活动活动往家走。”

  朱芳君担心的道:“那如果,我说如果咱们去的话,丹青墨会接纳咱们吗?咱们来了一年她就走了,这一年她还有半年多在窑上,咱们也就是点个头,打个招呼的交情!”

  周满说:“听宋建国的意思,去不去随咱们自己,去了以后好不好,人家可不负责。”

  沈清着重看了眼王凤杰:“那你们谁走?”

  王凤杰没看她,拿着窝头的手顿了下:“我走。”

  沈清蹙眉问道:“你想好了?”

  王凤杰吃完最后一口窝头,喝了口水,顺了顺:“想好了,我是不想种地了,到哪里还能比这更差吗?”

  李斌不赞同的道:“比这里差的地方多了去了,隔壁大队的三小队,去年他们小队的地,地势低,都涝了,不仅没分到什么粮食,每个人还欠了队里二十多块钱,幸好这会儿野菜下来了,还能喝碗菜粥,要么他们得饿死!

  咱们大队吃得饱,还有副业,想来这里的知青有的是,为了来咱们这儿,四眼屁股后面都有俩知青在追!”

  周满不高兴的道:“你怎么又拿我说事儿,你别老借题发挥好不好,这说正经的呢!”

  “正经的?那你正经的说说,你到底选哪一个?”李斌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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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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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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