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要到冬天了,老丈还在地里忙乎?”
“不忙能干啥?现在趁地上还有些草啊庄家杆子,都把他们翻到地里,这样兴许到来年还有一些收成。”
“像这种盐碱地,种啥庄家都没有用,得想办法啊。“
”有啥法子,多烧草木灰呢也不管用,看天吃饭,又没有其它的赚钱的活儿,这就是命啊……“
”俺从来不相信命的,命是什么?命就是你不舒服了,你就得改它娘的。“
”怎么改?这个小哥一看就是富家子弟,没有见过世道艰难,在这个苦地方,人命不如草,苦苦熬年头呗。“
”干脆您把这些地卖给俺吧,然后再去城里打工。“
”这位小哥真的是空口白牙说笑话,现在城里的人还没得吃的呢。再说了,这是俺祖辈留下来的,俺怎么能卖了它……小娃子不会是说客吧,都来过好几拨了,俺这地就是不卖。“
”这样,老丈,地你不用卖,你干脆参加俺们的合作社,你把地合并到合作社,但地还是你的,你还可以去合作社劳作,既得到了工钱,土地入股还能分红……“
”有这么好的事?公子哥不是糊弄俺们吧?“
正聊的开心的时候,自己的亲卫找了过来,远远地喊”小贾大人,小贾大人……“
”哪个小贾大人?“众老汉都站起了身,非常忐忑不安地搓着一双糙手上的泥。
亲卫们走近,笑道:”在伊犁府还有几个小贾大人,这就是咱们的西部总督大人。“
这还得了?赶紧跪拜!宝玉最看不得这个,一一扶起,说道:”让你们再贫困是俺的错,不,应该是罪啊。“
辞别的时候,宝玉仍然没有看到这些人的振奋,对他们来说,任何惊喜都不是惊喜,都只是过眼云烟,因为他们听到的口号和承诺实在太多了。
人都是这样,被穷惯了,就只能听天由命了。但是恐怕像这种”听天由命“对他们来说也是一种抗争。看着这些辛辛苦苦劳作的老百姓受穷,宝玉感觉自己的身上又多了一份责任。这是由衷的,因为自己在后世就是从贫困山区走出去的山里娃,知道贫困的痛苦,贫困真的是一种病。
这种病并不是一时半会儿能够改变的。
茫茫的大沙漠里都能够打出这样的大湖出来,鳌拜大人比任何时候都要高兴,在给太皇太后和皇上的折子里,鳌拜大人特别说道:”小贾大人凿出十二股清泉,引起地龙翻身,地动三日,成就了一个十里大湖……“
还地龙翻身,这就是一个地下沉积湖从地底下被”请“了出来,如果说实在的,连宝玉(燃小石)都不知道会有这么大。等他再回到这个被大家一直通过命名为”宝湖“的沙漠湖的时候,茗烟正带在大家在湖里打渔,七八寸长的白鱼比比皆是,就是没有眼睛。
茗烟正用小尺子一条鱼一条鱼地量长度,一边量一边说道:”都是七八寸长的,就没有超过一尺的,真是奇了怪了,还都没有眼睛,难道咱们的宝二爷真的有仙术,能够把这样的美食带到沙漠来?“有这个湖存在,茗烟相信宝二爷说要在这儿盖大夏开大饭馆都能够做起来。在沙漠里,只要有水源,其它的都不叫事儿。
”他奶奶的,这种鱼不是没有眼睛,而是因为眼睛都是眼白……沙漠的地下湖里当然能够长出鱼来,地下湖里的鱼终年不见阳光,当然会这样只有眼白,后世的以色列还在沙漠里养鱼呢,这跟老子有没有仙术一毛钱关系都没有,跟这臭小子没有办法解释,隔着好几百年呢。“宝玉(燃小石)一边腹诽,一边指挥大家把这种白鱼抬上岸架上火烤着吃。
这种脂肪达到七成的白鱼最好的方式就是做BBQ,简直就是天下美味了。
宝玉(燃小石)在后世就是一个好嘴的人,现在穿越到了清朝,当然更不会亏待自己。辣椒面和就地取材的孜然是必须的,辣得众人直扇自己的嘴,然后跑到湖里去痛饮,然后再回来继续狂吃。
这种美食,就算是在后世也是相当具有诱惑力的,就别说在现在这个世界了。
吃辣椒真的会上瘾,这在后世早有科学家有定论。只要把整个清朝的人都带上了吃辣椒的道,就不愁赚不到钱。
茗烟的手还伤着呢,自己的腿也好不到哪儿突去,不能多吃辣椒。就算这样,宝玉还是吞下了五条烤鱼,茗烟果然吃得更多,到了晚上果然伤口疼痛的厉害。
今夜月色很好,宝玉(燃小石)也被疼醒,披着衣袍走到湖边,居然能听到湖水在月球的牵引下随波荡漾不断地轻轻拍打岸边,犹如在水波平静的海边。
但是宝玉(燃小石)心里一点儿都不平静,本来这辣椒就是”舒服了上头难受了下头“,现在宝玉感觉自己的屁股火辣辣的难受,但是更难受的是心里,现在只要一到有月光的晚上,就会情不自禁地想后世的母亲和女朋友,也不知道她们在那边过得还好不好?这是一种牵肠挂肚的疼痛。
沿着湖边走,看到茗烟正不停地挠断胳膊,这都是辣椒吃多了闹的。
茗烟远远地就看到宝玉,小步跑过来,”二爷,都挖出这么大的湖了,咱们把人解散了吧,这个湖就够让伊犁人受益无穷了。”
“谁说要解散的,这个湖只是意外之喜,咱们还得整大的。这沙漠里水是很宝贵,但是最宝贵的却是石漆,只要有了石漆,俺们一定能够让伊犁府,甚至整个新疆成为清朝最富裕的地区。到时候你就是整个世界最大的总经理,天下的女子任你采,你知道不?”
对于茗烟这种人,就得用狠药,不来直接刺激的,他才不会上心。
“好,就听二爷的,要整就整最大的,明天我就让所有人向沙漠最深处进发,往深里挖,要挖就挖出金娃娃出来。”
“不,你现在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去给我当好一个农民,一个真正地地道道的农民。”
“啊?你要让我去当农民?”
(宝玉为什么要让茗烟去当农民?请看下一回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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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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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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