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进城种地后豪门权贵都想拜我为师>第311章 他就出个差而已,不会被偷家了吧
  陆景元怎么也没有想到,他不过是给未婚妻叫了一次奶茶外卖,等回到家,就听说未婚妻非常欣赏那个送奶茶的小哥!

  居然还把人安排到了农场工作!

  什么鬼?

  一时间,总裁的脑海里,不由闪过了曾经被迫陪老妈看的那些古早虐心言情剧。

  什么“英俊多金的竹马男配”和“落魄惹人怜的天降男主”……

  卧槽!他就出个差而已!

  不会被偷家了吧?

  本来陆总裁下午还有个会的,家都快被人给偷了,还开个毛线的会?

  给助理打了个电话,让副总帮忙主持一下会议,陆景元毫不迟疑地让司机直接开车去了城西那个新农场。

  他当然相信自己未婚妻的人品。

  所以,无须去质疑江梦筠。

  他要先看看那个什么外卖小哥,到底是个什么品种的落魄天降?

  呵~不知道这年头早就不流行不良少年白富美的组合了吗?

  门当户对的爱情才是真理!

  张竞听说陆景元过来了,还有些诧异。

  作为一个有分寸的富二代,陆景元在张竞眼里,向来是个体面人,他从不胡乱插手未婚妻的嫁妆产业。

  这就非常难得了!

  毕竟这年头总有些不讲究的人家,明明是想吃软饭,还非要软饭硬吃。

  嘴上说得好听,怕女人家不会做生意理财,让老婆把嫁妆交给自己打理。

  结果呢?越打理越少还算是好的。

  最怕有人拿着老婆的嫁妆,去外面包养小三小四小五什么的,简直想想都要气死了!

  陆景元就不一样了。

  哪怕有时候他开车送江梦筠来视察产业,大多数时候也是带着电脑和一大堆文件,自己在江梦筠办公室里办公。

  从来不会对老婆的企业管理指手画脚的。

  当然了,也有可能是人家本身就是家大业大的,看不上这么个小农场。

  更有可能是他知道自己打不过老婆……咳!

  总之,不管怎样,张竞对陆景元都是非常欣赏的。

  现在看到他居然背着江梦筠,一个人偷偷跑到农场这边来了,张竞内心诧异,却还是把人给请到了自己的办公室。

  “江总今天没过来。”张竞以为他是来找江梦筠的。

  “我不是来找她的,咳!我听说,梦筠前两天把一个送外卖的介绍到这里工作了?”

  “哦,您说的是宗唯吧?嗐!那孩子也是个苦命的,亲妈把他给丢在乡下跑了,跟着养父长大的,现在养父也没了,他一个小孩子家的,平时给人跑跑腿挣点生活费,也怪可怜的。”

  “他跟江总是同班同学,估计江总也是想帮帮同学,正好我们这边经常要找临时工,就把他推荐过来了。”

  “同学?”陆景元眉头都快皱起来了。

  这剧情听着越来越耳熟了啊!

  记得他妈之前追的一部剧里,女主就是在学校遇到了自己的真命天子,最后才和从小长大的竹马分开的?

  “对呀!这小子长得还挺俊的,个头高高的,就是话少了点,干活倒是很勤快的。”张竞滔滔不绝地夸了起来。

  陆景元:“……”

  这特么还是一朵高级白莲花啊?

  才来农场几天啊?连张竞都开始给他说好话了?

  陆总裁有些生气,很想让张竞带他去看看这小子。

  可转念一想,就这么贸然去看几眼,根本解决不了任何问题。

  就像以前他陪他妈看宫斗剧一样,陆景元特别不理解宫里的皇后贵妃们,为什么要去针对刚入宫的新人。

  说白了,皇帝要找小老婆,你就算斗死这一批,还有下一批、下下一批,明明问题的症结在皇帝身上,你跟个小妃嫔死磕有什么意义?

  眼下,问题的症结并不是这个送外卖的有多优秀。

  而是,他未婚妻本人到底是怎么想的。

  想明白了这一点,陆景元不再迟疑,抬起手腕看了看时间,让张竞去给他杀几只肥兔子。

  “正好要去看看梦筠,顺路给她们添个菜。对了,回头再帮我准备三十只杀好的,我叫人把地址发给你,走冰鲜快递过去,账单给我助理。”

  陆景元没打算来农场白吃白拿。

  他自己也是做生意的,知道几只兔子不值钱,但回头要是这笔小账对不上,农场会计能把头给薅秃了。

  下一步就是问遍农场的每一个人,包括老板江梦筠本人,这几十只兔子到底是谁偷偷吃掉的……

  为了老婆不被会计烦死,他还是及时结账吧。

  宰杀好的肉兔被迅速放在保鲜袋里,填充了冰块后,外面再加一层密封袋,最后放到一个泡沫箱里,打包好,陆景元提着一箱新鲜兔肉,开着车跑去补习班给未婚妻送温暖去了。

  宗唯还不知道,自己被麓城首富的儿子给当成潜在情敌了,他正在埋头给兔子剃毛。

  江梦筠是个非常记仇的人,自从上次被无良养兔场老板恶意涨价之后,她可算是把这个仇给牢牢记在了心里!

  所以,有了自己的农场之后,她就给了张竞一个指示:既然要养兔,那就顺带着把育种工作也做起来吧!ΗtτPS://Www.sndswx.com/

  争取养出成活率最高的幼兔,卷死恶意涨价的无良商家!

  所以,养兔场这边的兔子里,有一批就是专门挑选出来的、体格健壮好生养的母兔。

  为了缩短母兔的繁育周期,张竞虚心请教了专家,在夏季炎热的时候,给这些母兔适当的剃掉一部分绒毛。

  这样一来可以防止暑热把母兔给热死;二来,也避免了因为兔毛太长、母兔频繁舔舐皮毛,吞食了过量的毛发,这样会造成母兔消化不良,也是很影响生育的。

  宗唯本来以为给兔子剃毛会是个体力活,谁知道这些毛茸茸的家养兔子还挺温顺的,大概它们也知道,剃了毛之后就会凉快很多,大部分都很乖顺地趴在宗唯的手掌下,任凭他手里的电动剃毛刀飞快地给它们脱下厚厚的“兔毛大衣”。

  这活儿真没江梦筠说的那么辛苦!

  除了兔笼这边味道比较重之外,其实比他给人跑腿送外卖什么的轻松多了。

  而且半天就能赚到150块钱,还不用担心外卖延时罚款什么的,中午还包一顿饭。

  等于这150块钱就是他半天的纯利润!

  宗唯打算好好干,争取把这份临时工混成长期饭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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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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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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