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进城种地后豪门权贵都想拜我为师>第104章 万一他们跳窗过来偷咱们草莓怎么办?
  “不会啊!江梦筠你们家的包子,我发誓我连着吃一个月都不会腻,真的!”

  “对啊对啊,江梦筠你能不能跟店里说一声,下午应该还会做包子吧?能不能先给我们预留一点?我愿意加钱!”

  “对呀对呀!加钱我也可以!你们不知道,上次我跟我妈去苏城,吃了传说中的特色鸡汁灌汤包,一个包子居然要十五块钱!我吃着还没江梦筠家这两块钱一个的大肉包好吃呢。”

  “我还是最喜欢吃那个南瓜丝的。你们不知道,我以前最恨吃南瓜了,没想到南瓜做成包子居然这么好吃的!南瓜丝包子必须一生吹啊!”

  看到同学们都开始为她家包子哐哐撞大墙了,江梦筠只能当场给杨俊磊打了个电话,请他们今天辛苦一下,务必在放学前再多做几笼屉出来。

  “每人五个,真的不能再多了哈,我那包子铺地方不大,拢共就请了三个人,总不能把人给累死吧?你们要吃,改天去我们社区食堂,我请你们吃过瘾!”

  “等等!江梦筠,你们小区……是不是陆家开发的那个超级豪宅跃龙湾?”

  “对呀,我现在暂时住在我陆伯伯家。”

  “不是~我小姨家也住跃龙湾,那边啥时候开了个社区食堂?”

  话题逐渐从包子铺歪楼到了跃龙湾的社区食堂,又歪到了江梦筠的小区菜园……

  “哇!江梦筠你居然还在小区里种菜?天哪!我连仙人球都养死了。”

  “你们才知道啊,没看到咱们教室外面那些草莓吗?都快开花啦!”

  什么?!

  众人惊喜交加,一窝蜂的又跑到窗户那边往外看。

  果然,之前江梦筠采购的那些草莓苗,现在已经郁郁葱葱地长起来了,有些甚至都冒出了花骨朵,目测过不了多久,他们应该就有新鲜草莓吃了。

  这些草莓长得可真好,叶片肥厚宽大,茎秆粗壮有力,而且因为用的是自动吸水的种植盆,几乎不需要同学们去浇水施肥,众所周知,不用担心被养死的花草,才是最好的花草啊!

  只是,看着看着,众人不由警惕起来——

  “这露台跟其他班级相通的吧?万一他们跳窗过来偷咱们草莓怎么办?”

  “这好办!我看好多工地都有那种铁丝网,咱们去买点回来,把咱们班的草莓保护起来不就行了?”

  “那钱从哪里出?动用班费要班主任签字的呀。”

  “嗐!干嘛告诉班主任?回头万一老班不同意呢?咱们自己买吧!每人凑几块钱的事儿,实在不行这钱我出!”

  该说不说,创新班不愧都是学霸,行动力超群,一顿饭的功夫就把草莓护栏的事情给定下来了,非但如此,大家还当场举手表决,一致通过了一项提案——

  这个礼拜六,大伙儿一起去跃龙湾的社区食堂吃包子!

  划重点:吃完顺便帮江同学一起摘南瓜摘葫芦!

  美丽善良的江同学已经答应啦,礼拜六让食堂做他们最爱的大肉包子、南瓜丝包子和店里还没推出的新品葫芦丝包子,吃完包子还能去参观江同学的家庭小菜园。

  四舍五入,这不就相当于一次免费的秋游了?

  江梦筠也没想到包子铺的生意会这么火爆,开业不到一个礼拜,现在每天一万个包子都不够卖了。

  真要按照这个速度发展下去,那她种的那些南瓜和葫芦还真不够店里卖一阵子的。

  不过,好在过去的一年多时间里,她已经提前下手,积极鼓励(忽悠)了跃龙湾其他业主也加入了她的种菜大业。

  并且,因为南瓜葫芦这种属于很难种死的入门级家常蔬菜,几乎每家都在自家房前屋后种了不少。

  南瓜和葫芦的亩均产量都挺大,种那么多,单靠自己家吃肯定是吃不完的,他们小区又不许业主在自己家养猪,那么多南瓜消耗不掉。

  拿去卖吧,先不说城南那一片都是豪宅,路边连个摆摊的地方都没有,就算有,大家也不好意思为了卖几个南瓜跑去路边摆摊啊。蜀南文学

  丢人倒是其次,万一被城管抓了,还要罚款,卖南瓜的钱估计都不够交罚款的。

  当初江梦筠计划开包子铺的时候就想到了这一点,反正她开店卖包子,也是要去外面采购食材的,还不如优先给本小区的爷爷奶奶们帮帮忙,把他们种的蔬菜收购了呢。

  钱是不多,但这样就能鼓励爷爷奶奶们明年种更多的瓜果蔬菜啊!

  江梦筠相信,只要她坚持不懈地打通种植、采摘、销售这条线,整个跃龙湾早晚能够成为各种瓜果蔬菜自产自销的全能社区!

  而不是现在这样,小区里那么多良田都拿来种花种树了,好看是好看,万一遇到什么灾荒年月,难道让大家啃树皮吗?

  就在江梦筠成功忽悠了全班同学礼拜六去帮她做免费劳工的时候,陆怀民找来的私家侦探也把关于霍家尤其是霍弘毅的个人情况调查报告送来了。

  看到报告上清清楚楚地写着霍弘毅未婚未育的调查结果,陆怀民暗暗松了一口气。

  他不反对江梦筠寻找自己的亲生父母,但霍家不行。

  如果说他陆怀民是个豪华游艇的话,那么霍家就是海上的巨无霸航母。

  这样一个大家族,里面什么情况他们这种外人根本就不知道,他所能拿到的调查结果,也只是对外公开的一部分。

  而且,鉴于两家地位悬殊,他还不能大张旗鼓地去调查,只敢偷偷找私家侦探,帮他去侧面打听一下。

  霍家老爷子有三子二女,奇迹的是在那个缺吃少喝的年代,居然还都活下来了。

  霍老爷子据说年轻的时候原本是搞科研的,后来看到祖国在各种高科技上都被国外卡脖子,一怒之下弃学从商,靠着当年在国外留学积攒下来的人脉,为祖国的科技进步做出了巨大贡献。

  而他所带领的霍家,也在那样的时代大潮下扶摇直上,成为如今赫赫有名的京城霍家。

  之前他和江梦筠在路上无意中救下的霍弘曦,就是霍家三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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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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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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