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之下,送给江梦筠的就低调实用得多,但价值却丝毫不输老山参和虫草,其中一款某国际大牌的女款腕表,这种镶钻和蓝宝石的定制款,国内的几家门店都是没有现货的,得去国外的总部定制,光是这一只腕表就价值几十万元了。
另外还有一整套江梦筠这个年纪的女孩子适合用的某蓝血护肤品、一个名牌包包,都是江梦筠平时能用得上的东西。
霍弘曦真的很会送礼,而且这些礼物一看就是用心挑选的,价值既高,又不至于太过炫目让人觉得不舒服。蜀南文学
“霍家还真是阔气,随随便便一套房子就送出去了。”陆夫人阴阳怪气地嘀咕道。
她到现在依然坚信着自己的第六感,这个霍弘曦,一定是来跟她抢孩子的!
不然非亲非故的,即便是江梦筠仗义出手救了她一命,也没必要送这么名贵的礼物吧?
结果没想到的是,江梦筠压根就不认识这些名牌腕表和包包!
当晚这些价值上百万的礼物,就被江梦筠连包装盒一起,塞到了衣帽间的柜子里,她还是习惯背着学校发的印有博略私立学校logo的书包,两个手腕也干干净净的,别说手表了,连个镯子都没有。
“梦梦啊,你霍阿姨送你那块腕表不是挺好看的吗?你怎么不戴着?”陆夫人颇有心机地问道。
“哦,我答应了乔奶奶和陈奶奶她们,要带她们去挖点蒲公英回来晒干泡茶喝,戴着手表不方便,而且我平时也不习惯戴手表。”
“不戴手表,你考试怎么看时间的?”陆景元抬起了头。
“不用看时间啊,反正每次我都是提前写完的。”江梦筠耸了耸肩,丝毫不觉得她这句话有多凡尔赛。
听听!就连下课铃都跟不上她刷题的速度了!
陆景元无语地看了她一眼,觉得自己这句话问的,真是自取其辱啊!
至于那个价值十几万的名牌包包,江梦筠就更不可能背了——那包太小了,链子细细的,估计撑死只能放个手机外加护手霜什么的,既放不了她心爱的小锄头小铲子,又扛不了十斤化肥,在江梦筠看来简直毫无实用价值。
第二天她就背着她的大书包、手里还提着一把小锄头,和小区那几个一起种菜的爷爷奶奶一起,坐着各自家里几百万的豪车,去了博略初中部旁边那个废弃的工地。
几个月前,就是在这里,江梦筠给博略初中部的“前老大”和他的小喽啰们,留下了毕生都难以磨灭的恐惧和心理伤害。
也正是在那一次,她意外发现了这片荒地上居然还长着不少野菜!
“哎呀!这么多野荠菜都结籽儿了,太可惜了!”看着满地籽粒饱满的野生荠菜,老头老太太们简直都快心疼死了。
天知道!开春那会儿他们开着车去郊区一顿乱找,找半天也没找到多少野荠菜,没想到近在眼前的这块荒废工地上居然藏了这么多?早知道他们就来这边挖了。
“乔奶奶,这边野菜多着呢,你们看!这野葱、灰灰菜、野苋菜、车前子、菊花脑、马兰头……都是能吃的!”江梦筠说着就放下书包,熟练地从里面拿出一卷手提式的塑料袋,每人分了一个,然后一帮人就原地散开,各自去寻觅想挖的野菜了。
本来他们的目标是来挖点蒲公英回去晒干泡茶喝的,这个季节的蒲公英已经老了,不像春天那会儿,挖回去洗洗就能凉拌或者蘸酱生吃,不过老掉的蒲公英也是个好东西,这玩意儿晒干泡茶喝,据说还有降血压、消结节之类的神奇疗效。
老一辈人都有点迷信中医养生,江梦筠虽然是个小女孩,但她从小就愿意跟村里的老中医后面看他炮制各种中草药,对于蒲公英这种药食同源的野菜,她已经不只是迷信了,这次过来,除了挖蒲公英之外,她还想顺手撸点种子回去呢。
到时候随手撒在山坡的荒地上,再跟物业打个招呼,让他们别把发芽的蒲公英给锄了,等到明年开春,她在小区里就能实现蒲公英蘸酱自由了。
这玩意儿开春的时候卖的可贵了!十几块钱一斤呢~
不过,挖着挖着,众人的关注点就有些歪了。
“梦梦快来!这个灰灰菜看着还嫩乎,咱们掐点嫩头回去蒸着吃吧?”
“你们谁带砍刀了?这边好多野苋菜杆子!咱们砍回去泡一坛臭苋菜杆子吃!”
“哎呀~你们快来!这里好多马齿苋!咱们多挖点马齿苋回去,晒干了我给你们包包子吃。”
……
荒废的城市工地上,立刻响起了老头老太太们的惊呼声,这里简直就是一片宝藏!他们都舍不得回去了。
这天傍晚,跃龙湾好几户人家的男主人、女主人回到家,赫然发现,往日里,一下班就围着他们唠唠叨叨的老头子、老太太居然这么晚了还没回家,一问家里的阿姨,好么~原来是跟着老陆家那个养女出门挖野菜去了。
一帮人直到天擦黑才回到家,去的时候只带了一把小铲子和几个空塑料袋,回来的时候大包小包的,后备箱里塞满了各种野菜!
最惨的是孙总给他爸配的那辆平时开出去买菜遛弯的奔驰,真皮后座上塞满了一捆捆的野苋菜杆儿,差点把座椅皮都戳破了,车里到处都飘着蒲公英的种子,毛茸茸的,这场面!就连洗车工看了都大呼心疼!
然而孙老爷子只觉得遍身舒泰,自从搬到这城里来,他可是很久都没这么快活了,干了半天活儿,感觉浑身的筋骨都活动开了。
一帮老头老太太满载而归,一路红光满面地跟邻居们炫耀着他们的“战果”,遇到有识货的问他们这是在哪挖的野菜,立刻就闭上了嘴巴,坚决不肯跟别人透露自己的“窝子”——明年开春他们还得去那边挖荠菜、掐马兰头呢,被人知道了,到时候都去抢,还能轮到他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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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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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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