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重生八零:踹了前夫嫁糙汉,我被宠翻了>一百四十一章:被人瞧不起的孟清塘
  如果沈月灵知道安家和周家重新结婚是因为孟清塘,不知道会作何感想。

  一切都是有因果的。

  云若雨为了得到孟清塘当蓝颜,设计扣货。

  孟清塘反抗断了云若雨的臂膀,然后云若雨找丈夫哭诉,丈夫做小动作被发现。

  为了弥补自己的过失,他只能做出一个大成就。ΗtτPS://Www.sndswx.com/

  而忙着出差拉投资的安嘉远,意外知道了周宝宏姐夫有个大人脉,于是这场安婆子看不上的婚姻,还是继续了下来。

  女儿是自己的宝贝,但儿子更重要。

  其实儿子说的也对,只要利益捆绑的好,以后不怕周家对小红不好。

  周家本来就在拿着架子,现在安家女儿怀着孕,安家儿子又有求于他们家,他们肯定要狮子大开口提条件了。

  首先就是彩礼的问题,他们家一分不出。

  只是他们还想要面子,于是就让安小红买下四转一响,还必须要说,这是拿着彩礼钱买的。

  这是对安家赤裸裸的侮辱,但想起儿子的嘱咐,安婆子忍了。

  安婆子以为彩礼这块已经很过分了,但没想到更过分的还在后头,他们竟然让安家给安小红转正。

  安婆子当时就差点骂了出来,说的轻巧以为是吃个糖豆那么简单吗?

  自己儿子为了名声,就连自己妹妹的事儿都没有走后门,而周家他们哪来的脸?

  好在云若雨在困难时候总是出来拯救他们安家一把,竟然把最难的事儿给揽了下来。

  她对家里人说,让等着好消息,一切都在她掌控当中。

  除了这几天的失手之外,若雨以前想做的事儿从来没有失败过。

  或许是二儿媳太能干的印象太深了,他们竟然都没把这个事儿放在心上,也没有问具体的情况。

  整个安家,真正开心的恐怕只有安小红自己了,终于得偿所愿,不知道对她来说是福是祸。

  但人的追求不一样,甲之蜜糖乙之砒霜,看她雀跃数着婚期的样子,谁也不忍心打搅到她短暂的幸福。

  安家另类的喜气,沈月灵并没有关注,她只是觉得自己最近顺利的有些不真实。

  不但工作顺利完成,被厂长在大会上特意表彰了,副业也做开了。

  不但幼儿园的家长,就连何玉的同事,以及通过口口相传得到消息的新顾客也数不胜数。

  陈姐现在过的很知足,因为她从早上忙到晚上,少有闲着的时间。

  孟清塘见她太辛苦,就想着多找两个人帮忙,但被陈姐拒绝了。

  笑话,这样的好事儿怎么能有外人插手呢?

  沈月灵是按照锅子算账的,出一锅给两块钱,陈青莲加班加点,每天能挣十几块钱。

  这对曾经的她来说,简直是个天文数字。

  沈月灵本打算一天一结工资的,但陈青莲被抢惯了,早就有了防备的心,她让沈月灵给自己记个账本,等到了用钱的时候再取。

  沈月灵明白她的苦衷,就按照她的提议去做了。

  晚上沈月灵在盘账的时候,就对孟清塘显摆。

  “我觉得自己是个小富婆了,副业一天的工资赶得上主业半个月的工资了。”

  孟清塘帮着规整账本。

  “你只要开心就行。”

  事业上顺心了,但感情上就有些阴霾。

  直到现在孟清塘也没有和沈月灵同床。

  沈月灵隐隐觉得不对,要说这男人对自己没有感觉吧,可他每个晚上都会洗凉水澡。

  但都忍成那样了,他还是不碰自己,是不是有什么想法?

  孟清塘是个心大的,现在软香温玉在怀已经很满足了,每天揉着媳妇睡觉,就是最大的幸福。

  处在幸福当中的男人,忽略了媳妇的心事。

  有人春风得意就会发现别人的不如意,安小红就是这样性子的人,她想让所有人都羡慕自己,尤其是沈月灵。

  于是在看到她心不在焉的样子后,就忍不住讽刺。

  “你不是挺能耐吗?怎么没有婚礼,再有十天我就结婚了,到时候你可别嫉妒的半夜哭鼻子。”

  谁没有婚礼,自己本来不想大办的,可是孟清塘不同意,不但要大办,还是惊天动地的办。

  有很多东西都是拖乔海川从边海市买的,所以一时半会儿,东西准备不齐全。

  “我还以为这几天你帮着我卖东西,是良心发现了呢?原来还是一样的不着道?你有婚礼又如何,我没有婚礼又如何?这些都是虚的,有什么值得炫耀的?”

  看到沈月灵动气,安小红更得意了,这不就是心虚吗?

  “我可是听人说了,男人爱不爱一个女人,就看能不能给对方一个昭告亲朋的名分,我有你没有。”

  这安小红到底在显摆什么呢?自己和清塘除了没必要联系的那些亲戚没见过之外,其他的亲朋都见过面了,甚至有些人都非常熟悉了。

  真是搞不懂安小红这优越感哪里来的。

  “我有没有没有必要和你说吧?真是有病。”

  安小红心情高兴,没有和沈月灵计较,但她千不该万不该在孟清塘跟前继续显摆自己的彩礼。

  “我有四转一响,还有一个新手表。”

  到了下午,孟清塘就带着沈月灵去逛百货大楼了。

  “看你喜欢什么东西,咱们都搬回家吧。”

  沈月灵现在挣钱上瘾了,这会儿正想着如何扩大生产呢,真的没有功夫在这里闲逛。

  “咱家里什么都不缺,还是赶紧回去吧。”

  孟大财主清塘,肯定不会让自己媳妇儿这么没有面子的。

  “安小红说她又四转一响,你想要吗?咱也买一套,挑最贵的牌子来。”

  “你是有钱没地花了,等新房装修好了,再挑家具吧,老房子原来房主留在的东西都还能用呢。”

  但孟清塘觉得自己不花点钱不好受,非要去再买个电视机。

  “咱们家不是有一台了?”

  “一个屋子里一台,奶奶的,安小红竟然说我买不起三转一响,这不是打脸的么?老子的钱能把这百货大楼买了。”

  沈月灵赶紧捂住了他的嘴。

  “哪有你这样炫富的。”

  “我就是实话实说,媳妇,要不我去给你买个大金链子吧?有钱的标准不就是穿金戴银吗?”就这样在孟清塘的半强迫下,沈月灵去了一家金店。

  沈月灵觉得自己真是一个俗人,看到这个年代朴实无华造型的金器,她竟然有一种蠢蠢欲动的感觉。

  钱会贬值,但金子不会,她决定了,一定要屯点金子。

  等妞妞长大了,给她当陪嫁。

  看到媳妇眼睛放光,孟清塘觉得终于来对了个地方。

  “同志,把你们最粗的镯子拿过来瞅瞅。”

  可是孟清塘的大嗓门也没有换来有人服务,谁让他们两口子一副朴素的样子,一点都不像是有钱人。

  即便是有闲着的服务员,也都认为孟清塘是个装逼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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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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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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