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玉轩知道好几种叫化鸡的做法,他让肖梓颜先做自己比较喜欢吃的那种:
以嫩母鸡为主料,配以肉丝、绍酒、大葱丝、川奈、姜丝、八角、辣酱油等近20种配料。
同时,操作程序也变得复杂,要分六个步骤完成:
先将宰杀洗净的鸡除去腿骨,颈骨折断,将川奈、八角粉末、绍酒、酱油、糖、盐放入瓦钵内,把鸡放入,使调味品均匀渗入鸡体。
砂锅置旺灶,下入猪油,烧至七成熟,投入葱姜丝、肉丝、煸炒,加酱油、盐、绍酒、味精,炒熟。
然后从鸡的开口处和卤汁一并灌入。把鸡头贴紧胸部扳到鸡腿中间,腿扳到胸部,鸡翅翻下,用油纸包好。一层用荷叶、二层用油纸,第三层用荷叶,然后用麻绳捆扎结实,用黄泥、绍酒、盐调成泥状,涂抹在上面,用白纸包住,将泥团高温烘烤,半个时辰后,减少木炭,再烤两个时辰后取出,除去泥,加花椒盐、辣酱油一起上桌。
那时,一道味道浓香,口感酥软,色泽金黄的富贵鸡,能让人光是看着,就能口水直流,如果再闻上一闻,恐怕没人能受得了这样的诱惑。
“真好吃,这道富贵鸡卖一百文没问题。”
肖梓颜撕下一条鸡腿,大快朵颐地咬着,满嘴都冒着油,哪还有什么大家闺秀的形象?
谢玉轩说道:“一百钱?那怎么配得上富贵这两个字?富贵荣华,可是人们一辈子的追求,为了他们的信仰,至少也得两百钱起。”
肖梓颜惊讶地说:“两百钱?”
谢玉轩看着一脸正气,不像个奸商啊,怎么做起事来,这么狠呢?蜀南文学
“当然,这么香嫩酥软的烤鸡,再给他们搞个敲泥仪式,对了,去定制个图章,在泥巴表面印上‘富贵’,另外,还可以加一味调料……”
谢玉轩一边想着后世的营销手段,哪怕成本一百钱的商品,只要有了仪式感,完全可以卖到两百钱,甚至更高。
而且,谢玉轩还想到了一位这个时代还不存在的调料:味精。
味道是以玉米淀粉、大米、小麦淀粉、甘薯淀粉等粮食为原料,通过微生物发酵、提取、精制而得到的谷氨酸钠。
这是一种安全又富有营养的调味品,用了它以后使菜肴更加鲜美可口。
对谢玉轩这个曾经的法医来说,提取谷氨酸钠,完全没有问题。
如果把味精搞出来了,整个春风楼的菜品口味,都会上升一个层次。
不,应该要上几次层次
对从来没吃过谷氨酸钠的人来说,随便吃个什么菜,都会觉得比以往的好吃,他们以后,只会更加迷恋春风楼的饭菜。
肖梓颜眼睛一亮:“搞个敲泥仪式?这虽然会耗费时间,但客人还真的感觉这道菜就与众不同了。”
她是个自学成才,无师自通的商业奇才,谢玉轩稍微一点拨,马上就明白了其中的微妙。
谢玉轩笑道:“对喽。明天我要去趟酒坊,你多准备一点富贵鸡,先给自己人尝尝。”
酒坊是他的生产基地,既可以生产春风系列酒,也是那两百多人的夜校。
这些人,不仅要学习文化知识,还要学习间谍技巧,以及武艺、骑射,以及劳动。
谢玉轩身为他们的幕后老板,也要时不时去犒劳一下他们,并且,给他们上思想政治课。
文化和技艺虽然很重要,但思想政治更为重要。
如果这些人不能跟他走同一条道,那这么辛苦养着他们干什么?
而那些表现积极,思想活跃的人,也会被重点培养。
已经有不少机灵的人,被柳清风挑走,进行单独训练,并且成为他的得力助手。
肖梓颜说道:“好呢,正好拿他们练练手。”
卖钱的菜,与试吃的菜是不一样的。
试吃的菜,出点问题,还可以及时解决。
但如果卖钱的菜出了问题,那就麻烦了,一炮没打响,以后这道富贵鸡,再也不可能卖得起高价喽。
谢玉轩说道:“另外,这是一张清单,你采购后之后,都送过去吧。”
既然要提取谷氨酸钠,事不宜迟,必须马上搞出来。
另外,还有蚝油,这比味精的生产更方便,只需要用蚝熬制就行。
所谓的蚝是什么?
不是生蚝,而是牡蛎,在沿海地区到处都是,临安本地也很多。
对后世的家庭来说,味精可能还不是必配,但蚝油几乎家家都有。
至于酱油,临安已经有了,生抽就是澹一点的酱油,也没什么必要。
第二天,谢玉轩去酒坊,看到塔儿忽和夏彪正在那里啃着富贵鸡,他们一手一只鸡腿,嘴里不断地大口嚼着。
时不时的,还用油淋淋的手,端起一碗酒灌进嘴里,那感觉,要多爽就有多爽。
谢玉轩笑吟吟地说:“怎么样,味道还可以吗?”
“阔以阔以,太好吃了。”
塔儿忽忙不迭地说,他虽然只来几天,但气色明显好多了,脸上再也没有了菜色,衣服也换了,但没有换回蒙古服,而是临安人喜欢穿的对襟。
谢玉轩点了点头:“喜欢吃就好。”
塔儿忽突然问:“谢提点,以后,能天天吃到这鸡吗?”
谢玉轩笑了笑:“天天吃你也不怕腻吗?”
倒不是他舍不得,只是叫化鸡再好吃,也顶不住天天吃吧?
塔儿忽说道:“不怕,我一天可以吃三只。”
谢玉轩没有答应,但也没有拒绝,塔儿忽只是个客卿,一天能不能吃到三只叫花鸡,得看他的表现。
谢玉轩承诺,塔儿忽的骑射确实是天下一绝,可是,他的手枪弄出来后,塔儿忽的箭术,就显得没那么重要了。
谢玉轩在酒坊有个单独的房间,那里是他与手下“谈心”的地方,他的思想政治课,有时是大课,有时是小课,更多的时候是开小灶。
谢玉轩刚到房间没多久,门口就来了一个清秀的后生,十五六岁,看着很精神,双目炯炯有神。
“报告。”
“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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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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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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