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科幻小说>半妖的现代生活>第一百九十二章 鬼王3
  就这样,你一杯我一杯,郑秋华酒瓶里的酒水像是无止境的一样,不停的流出来,喝到后来,桌上所有的鬼都趴倒在了桌子上,起不来了。

  郑秋华惊喜的看着这些个酒鬼已经不行了,她上前推着戴同方,轻声地说:“鬼王,鬼王,您还好吗?要不要我让鬼送您回卧室。”

  戴同方是一点反应也没有,像是喝死了一样。

  郑秋华觉得事情稳了,转头对魏明玉说:“大师,看来鬼王也没什么了不起的,您上来,把它斩了,我们回去吧!”

  魏明玉刚想答话,就看到,趴在桌子上的鬼王跳起,就要掐住郑秋华的脖子。

  觉得情况不好,魏明玉马上把郑秋华收到自己的手表里,然后,跳到戴同方的面前,说:“看来,鬼王真不是简单啊!”hΤTpS://WWω.sndswx.com/

  “你不会真以为一瓶小小的迷魂酒,就真能把我给弄晕了吧!”戴同方站了起来后,拍了拍手,想让他的手下起来。

  没想到,一个鬼都没有站起来,连王守中都趴着没有动。

  魏明玉笑着说:“我本来也没有指望,凭这瓶酒,能把你给灭了啊!你看,我干掉了你的手下,不就好了吗?”

  戴同方看到自己的手下都不能用了,直接说了声废物后,就自己准备出手对付魏明玉了。

  鬼王是有自己的领域的,它不想把自己好不容易弄漂亮的大厅弄脏了,特别是供货商郑秋华等会要被它弄死的情况下。

  它把魏明玉几个收到自己的领域,准备下杀手。

  魏明玉他们来到了戴同方的领域,发现这里是他相像出来的古代皇宫,除了皇宫的房子是古代那种中式的房子外,这里满眼都是黄金的光芒,布置都和郑秋华布置的厅有八分相似。

  戴同方穿着一件像是电视剧还是游戏里,花花绿绿、不伦不类的皇帝衣服,坐在一张高高的宝座上,低头俯视着,站在殿外,小的像蚂蚁似的几个人。

  “朕是这里的皇,是这里的主宰,你们胆敢来我的领域,就准备接受,朕的惩罚吧!”

  魏明玉几个站的位置,正好是殿外的广场上,只能抬头向上看,怎么看怎么觉得这个皇宫看起来不对。

  非常的廉价,就是一个不入流的景区,弄得中不中洋不洋,看起来连十元钱的门票都觉得不值得的样子。

  这种布景就是穷网剧都不会用的场景,竟然是这个鬼王的领域,他真的不是来搞笑的吗?

  凤白梅吐槽道:“你是不是没参加过故宫啊!就这个档次的还皇宫,就是我们家小区的厕所都比这里豪华啊!”

  这个倒是没有骗鬼王,凤白梅住的小区,可都是大妖精们的家,它们几百年来,存了多少古董,就算是扔出来不要的东西,都是价值连成的东西。

  在小区改造的时候,把所有现代化的东西装好后,其他的装饰品都是大妖扔出来不要的垃圾,在他们小区里公厕里的一个台盆都是元青花的。

  戴同方听到这话,气得头上都喷出股股浓烟了,他活着的时候,只是个秀才,家里的钱还是被他读书用光了。

  严家老爷看中他,把他招为女婿也是有条件的,如果他能考上举人,就资助他继续学业。如果,考不上的话,就要听他的安排,到衙门里做小吏。

  对于一个秀才来说,成了小吏这辈子就没有前途了,自己的儿子也没有前途了,可家里没有钱,他如果不答应严老爷的话,他连去考的钱都没有。

  当然,他也可以先去当二个私塾的先生,存到钱后,再去参加考试,可是,他知道,一旦当了私塾先生后,十有八九,是不可能再考上举人的。

  他要当举人,除了是为家族争光外,还有一点,他根本不想要过用尽自己全力,仍吃不饱饭的生活。

  就是说,他不想要累着自己,只想轻松的花天酒地。

  所以,他和严老爷约定,一旦三次科举还是考不上,就听他的安排。

  等他真的没有考上举人后,严老爷逼着他去当衙门的书吏,他又后悔了,他知道妻子严丽华被父亲逼着和他和离,再嫁,妻子不同意,还用嫁妆支撑他家里的花销。

  但他是一点也不感激妻子,还觉得她是应该做的,还应该再把严家的钱再拿出来供自己再去科举。

  严家老爷气不过,把他们的约定向外面透了出去,等城里的其他秀才都知道了,就集体鄙视他吃软饭,不屑与他为伍。

  被鄙视多了,他就讨厌自己的老婆,还不想再去跟秀才们一起混了。

  他只能后外来的周丰平一起喝酒,又遇上了无知无识的几个小混混跟在他后面花钱,让他的自尊得到点满足。

  从那时起他就发誓要出人投地,要把鄙视他的人都干掉,包括他老丈人一家。

  等周丰平蛊惑他一起造反的时候,他表面犹豫了一下,其实心里暗喜,觉得自己就是天选之子,就是下界皇帝的人选。

  他马上带着除老婆以外的家人跑了,把老婆留在家里迷惑别人。

  全然不顾,留下老婆和她的家人,会被自己连累诛灭九族。

  他就觉得这是老丈人看不起自己的下场,是他们应该还给自己的,要用他们的血给自己祭旗。

  他造反的时候,还假惺惺地对自己的手下说,是自己对不起老婆,一定要为她全家报仇。

  可等他真打回县城知道老婆不但没死,还被送到青楼去了,就更觉得自己的面子被丢光了。

  他偷偷命令王三狗几个人,把严丽华私下里带回来后,把那个青楼和里面所有的客人都杀个干净,就是为了隐瞒严丽华还活着的事实。

  本来,他要亲杀了严丽华的,后来,听到周丰平,要用女人做祭品,就不管结发之情,把她送过去,当了祭品。

  就这,他的心中还在想,当年,就应该在出门的时候,就把老婆给杀了,那样自己的面子就保住了。

  在他看来,自己的面子大过天,现在有人竟然敢质疑自己的品味,看不起自己,它现在觉得凤白梅比魏明玉更讨厌一百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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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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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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