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神豪从成为男神开始>第164章 疯魔的孟醒
  佟九如当着众人的面讲述了秦森帮助孟醒拿回家业的经过,但令秦森没想到的是,这个计划真正的出资人会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进行了实施。

  按照佟九如的说法来看,他已经帮孟醒收购了羊城飞达钢构17%的股份,预计到本月底会超过45%。

  贺颜真在听到佟九如的讲述之后,他并没有表明态度,毕竟他和孟元武还是严格意义上的酒肉朋友。

  他意味深长地对秦森笑了笑,然后举起手里的酒杯,轻轻的喝了一口。

  佟九如见介绍的差不多了,便说道:“今天大家欢聚一堂,我们这里有肉有酒,有风花有昆曲,还有这么多朋友,难得。大家玩的开心,敞开了喝,晚上我们就住在这里了。”

  话音刚落,筷子与碗碟便发出了清脆的交响曲。

  这个天吃涮羊肉还是有点燥,加上佟九如准备的是白酒,这不免让秦森不知道今天晚上要怎么度过。

  陆颂依拿来了一瓶农夫山泉,拧开之后,闻了闻,“茅台?”

  独特的香气很有辨识度,秦森也好奇地凑过去闻了闻,确认陆颂依的判断没有错。

  佟九如的脸上浮现出淡淡的笑意,“有些时候,太过张扬也不好。只要里面的东西是对的,外面的酒瓶不过就是一个代号。”

  李公仁很熟悉佟九如这样的操作方式,二钱酒下肚,他对秦森说道:“你是不知道,当初他买了一辆A6,进口的。提车的第一天就把六换成了四。不懂车的人一看,就会纳闷。这车怎么比一般的a4要大上那么一圈。”んτΤΡS://Www.sndswx.com/

  说到这里,几人都哈哈大笑了起来。

  秦森只听过买低配车改高配的经历,从来没有想到从高往低改的事情。

  佟九如摆着手,笑着说道:“你想啊,当初京城里的大部分部门领导坐着的都还是桑塔纳,我一个商人都做上A6了,那我去找他们办事的时候,不是挺麻烦的吗?”

  “商人在每个社会阶段都是一个特殊的存在。”平时不怎么说话的李道恒他此刻也开口了,“不管时代如何变化,他的社会地位不会太高,而且面临的高压线也比较多。”

  李公仁不住地点头,他说:“也是放在现在社会条件好了,对商人的开放和包容程度比起前几十年来,那可是真的质的飞跃。所以才会有这么多的商人成为企业家,但他们仍需要包装,通过一定的社会手段使自己从满身铜臭的商人,成为光鲜亮丽的老板。”

  “我对这一点还是比较赞同的。”迟天睿也放下了手中的筷子,他缓缓的说着:“我从商差不多四十年,开放初期很少有老板去做慈善这回事,赚了钱之后,第一时间想着的就是如何挥霍。如今随着时代的发展,他们更愿意把这挥霍的钱用来包装自己。当然这种包装并不是豪车与别墅,也不是他身边的小秘有多么年轻。而是通过不断的加入各种商学院以及俱乐部,拓宽自己的人脉,使自己能第一时间获知到各种有利的消息。”

  几位前辈在饭桌之上有意无意的向年轻的秦森传授着自己的生意经,这让秦森受益匪浅。

  “不过按照我对现在的理解来看,国内是不可能再出现新的巨头了。”佟九如意味深长的说道:“第一,巨头的出现会带来一定的社会问题。第二,有些部门不好掌握巨头的命脉,砍了,或许整个地区的GDP都会呈现断崖式的下跌。不砍,那就会成为一家独大,无法掌控的企业。”

  “要解决这件事情,最简单的方法就是设立党支部。”李道恒淡淡的说着:“我看近几年来,有不少原来没有设立支部的公司,如今都成为了红旗下的一员。”

  他们几人的目光都看向了秦森,佟九如微笑着,“斯坦逊就不一样,他本身就是一个外资企业,没有这些烦恼。”

  一句话点醒了秦森,同样也惊醒了一旁的柳泽月。

  在秦森夺取斯坦逊之后,明面上这家公司什么都没有改变,但实际上确实由两家在三亚注册的普通合伙人企业所监管。

  这无疑是性质上的大转变,是京城斯坦逊从根上的一次蜕变。

  秦森这才明白了佟九如的抛砖引玉,他望了望身边的柳泽月,两人的目光相接的瞬间,似乎在此刻都明白了这顿饭局的含义。

  “来,我们喝酒。”佟九如从两人的反应来看,就知道秦森和柳泽月明白了,“喝了酒,你们该逗蛐蛐的接着逗,该遛弯的就接着溜。”

  陆颂依给秦森倒上了酒,她小声地说着:“佟爷爷这番话很有深度。”

  秦森何尝不明白这个道理,自己的高调夺权已经让京城斯坦逊成为风口浪尖上的话题,无数双眼睛正死死的盯着自己。

  如果自己走错一步,或许就是万劫不复的深渊。

  他在此刻甚至明白了李伯益当初为什么愿意寄居在斯坦逊名下,也不愿意把红雨做大的原因。

  秦森微微点头,“我明白。”

  “接下来你准备怎么做?”陆颂依关心地问着。

  秦森的眉头紧皱着,似乎这已经超出了初级商业思维的能力,他喝了一口酒,说:“先吃饭,晚点再想想办法。”

  孟醒在一旁默默地看着交头接耳的两人,对这种事情一窍不懂的她像是在听天书。

  但她注意到了秦森那凝重的面色,就知道这件事情或许比自己那拿回家业的难题更难。

  她静静地坐在秦森的身边,也没有多言,默默地吃着青菜。

  ......

  等酒喝得差不多了,桌上的几人才朝各自的目的地走去。

  李公仁他们回屋接着斗蛐蛐,而佟九如则把秦森叫到了一旁,对着熊熊燃烧的篝火,两人坐了下来。

  佟九如从兜里又掏出了一个锦盒,放到了一旁的小桌板上,说:“打开瞧瞧。”

  秦森打开一看,原来里面装的是一只翡翠手镯。

  不过这只手镯没有通体的绿色,反而白净异常,看上去更接近于玻璃。

  “这是无色翡翠?”秦森的心里已经有了答案,但他仍不确定地说着:“一点绿都不见,我还真是开眼了。”

  佟九如点着头,“你小子眼光不错。”

  他摸出了两支烟,递给秦森后,说道:“三十年前,这种翡翠的地位和存在感很低。缅甸人直接把它们当成建筑材料来使用。早年的翡翠以色致胜,就连藏尽天下珍宝的清宫大部分翡翠首饰都是以颜色漂亮,种水却一般。”

  佟九如点燃了烟,他继续说道:“直到九十年代受西方宝石界的影响,人们才开始重新以水色来评定翡翠的优劣好坏。再加上翡翠资源越来越少,就这样一直默默无闻的冰种玻璃种翡翠,才逐渐出现在人们的眼中,价格自然水涨船高。”

  秦森学到了不少,他把盒子拿在手中,问:“佟爷,那这镯子......”

  “我说了你小子眼光不错。”佟九如淡淡地笑着:“陆颂依和柳泽月或多或少都和你有关系吧?”

  秦森赶紧点上烟,他诚实地点头,“是有那么一点。”

  “还记得上次我说的你选媳妇的标准吗?”佟九如追问道。

  “当然记得。”

  佟九如满意地点着头,“那你把这镯子交给小醒。”

  秦森愣住了,“她?”

  “事到如今我也不拐弯抹角了。”佟九如直言道:“小醒对你有意,而且她很符合上次我说过的标准。”

  秦森想着那一盒沉甸甸的金瓜子,他这才弄明白了佟九如的用意。

  “可是......”

  佟九如看出了秦森的为难,他轻声说道:“你可以去试试。”

  “试什么?”秦森不解。

  “告诉她你有多少个女人。”佟九如的嘴角上扬着,“看她有什么反应。”

  秦森大吃一惊,从年龄上来看,孟醒应该和李巧思以及舒窈相仿,而这样的问题,显然已经超出了她这个年龄应该考虑的事情。

  秦森滚了滚喉咙,“不好吧?”

  佟九如拍着秦森的肩膀,“去试试,就知道了。”

  “那要是我把话给她说清楚,她不同意,我就......”秦森顿了顿,说:“我就多谢佟爷的美意了。”

  佟九如哈哈大笑,“我对这件事情很有把握。你不会赢的。”

  他靠在了椅背上,说:“去吧,你马上就知道答案了。”

  秦森本来对孟醒就没有多大意思,虽然孟醒的条件不错,但秦森也不是见一个就爱一个的人渣,在仅仅接触两次的情况下,他还是没能对不怎么熟悉的孟醒产生情愫。

  但他想着既然这是佟九如的意思,不如就借此机会找孟醒说个清楚,以免耽误了人家的前程。

  他站了起来,朝着戏班住地走去。

  等来到孟醒的帐篷前,他看到里面的灯映射出了那窈窕的身影。

  秦森清了清嗓子,说道:“孟小姐,你现在方便吗?”

  帐篷里的孟醒明显停止了手上的动作,她拉开了帐篷,见到帐篷之外的秦森后,脸上就露出了灿烂的微笑。

  “秦哥哥。”娇小的孟醒从帐篷里钻了出来,站在了秦森的面前,仰视着眼前的男人,“找我有事吗?”

  秦森深吸了一口气,“我们走一走?”

  “好。”孟醒愉快地答应着。

  两人朝着村口的方向走去,一路上孟醒就跟在秦森身后半步的位置,也没有并排走,更没有问秦森来找自己的原因。

  秦森在组织着谈话的顺序,面对安静的孟醒,他还真不知道怎么开口。

  两人大概走了十来分钟,秦森才说道:“其实是佟爷叫我来找你的。”

  孟醒也停下了脚步,“我知道。”

  秦森将锦盒拿了出来,在月光下打开。

  无色的翡翠在月光的照射下发着莹莹的光亮,他沉稳地说着:“这个镯子跟上次的金瓜子,都是佟爷让我送给你的。”

  孟醒依然点头,“我知道。”

  秦森接着说道:“佟爷说你对我有那么一点......”

  “不是一点,是很多。”孟醒纠正着。

  “其实我不是什么好人。”秦森沉住气,毫不避讳地说着:“准确地说不是什么好男人。所以,在帮你这件事情上,你也不用太......”

  “是因为桌上的那两位姐姐吗?”孟醒本来想叫阿姨的,但她还是觉得姐姐比较合适她们和秦森目前的关系。

  秦森的眉头挑着,看着孟醒那毫不在乎的神情,说:“不止她们,我身边的女人还有很多。”

  孟醒淡淡笑着:“成功的男人身边女人肯定不少。就跟戏里一样。”

  秦森这才明白佟九如的把握来源于哪里了,他说道:“可是这是生活,不是戏。”

  “我的生活就是戏呀!”孟醒笑咧着嘴,那双灵动的眸子透着光,“我不在我男人有多少女人,只在乎在众多女人之中,有我该有的位置。”

  一句话算是让秦森开了眼,面对疯魔的孟醒,她或许真的分不清现实和戏里。

  孟醒抬起了那纤细白皙的藕臂,兰花指微微翘着,“不给我戴上吗?”

  还在震惊里秦森瞳孔放大着,“什么?”

  “镯子。”孟醒微笑道。

  秦森看了看那皎洁的手镯,深吸了一口气,将它交到了孟醒的手中,而非给她戴上。

  “小醒,我觉得你要考虑好。”秦森再次提醒着:“跟了我,可能没有你想象中的那么好。”

  孟醒将手镯从盒子里取出,又交给了秦森,“我真的知道。”

  手中的镯子足有千斤重,秦森迟迟不肯给孟醒戴上。

  孟醒见秦森不为所动,她缓缓地说着:“我的人生本来就这么坎坷了,还有比这更难以接受的事情吗?”

  秦森看出了孟醒眼中的决绝与柔情,他抚摸着沁人心骨的翡翠,“确定?”

  孟醒没有回答,只是点着头,手再次抬向了秦森。

  秦森将手镯对准了那等待已久的手掌,轻轻一推,那价值连城的翡翠就挂在了孟醒的手腕之上。

  孟醒爱不释手地转动着镯子,她满足地说着:“秦哥哥,你以后可要对我好一点。不许欺负我。”

  满眼的爱意胜过了天上的月光,孟醒背起了双手,再踮起脚尖,在秦森的脸上浅浅一吻,说:“我先回去休息。我们回城再见。”

  秦森的喉头抽动着,他还沉醉在那温柔之中,回答道:“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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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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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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