估摸着去了黄建业家也吃不上口热饭,云茉果断和凌川找了家饭馆,又喊上陈斌一起,顺便跟对方谈一些有关竹编厂的事。
吃饱饭,坐着喝了会茶,云茉才和凌川拎着东西上了黄建业家的门。
黄建业住的是和凌家差不多的小杂院,地方不大,胜在五脏俱全,还带了巴掌大的一个小独院。
看到云茉拎着一大包东西上门,宋听凤笑得脸都成了一朵菊花儿。
“哎呀,盼星星盼月亮,可算是把你们盼来了。”
进了屋,只看到黄英和黄金姐弟,不见黄建业,云茉随口问道:“三舅没在家呢?”
“他上班呢,刚走没一会,你们早点来就见着了。”
宋听轻边说着,边接过凌川手里的东西,不着痕迹的往里瞄,想看看都有些什么。
云茉笑着解释:“本来是早上就过来的,结果跟二舅妈多说了几句,耽误了时间。”
宋听凤随口问道:“哦,你们是先去的二哥家啊?”
“是啊,二舅和二舅妈特别客气,给凌川包了一个8块8毛8的红包,说是一路发发发。”
话说到这份上,宋听凤也不好装傻,干笑着摸着一个红包。
“小凌是吧,来,这是我和你二舅的一点心意,希望你跟云茉和和美美过一辈子。”
别的不说,这话还是好听的,云茉听得舒服,便转头跟黄英和黄金姐弟搭话。
跟姐弟俩也不熟,云茉就随口问了姐弟俩的考试成绩。
出人意料,今年上初一的黄英的成绩还挺优异,是班上的第三名。
黄金就差多了,也是年纪小没定性的缘故,语文和数学,两门学科加起来还没有100分。
云茉借着背包的掩护,从空间里拿了一支英雄的钢笔,送给黄英做礼物。
这个年代,农村的女孩能上学挺不容易的,要学好就更加不容易。
抛开对宋听凤的个人看法不谈,她内心希望用这样的方式,能够激励到黄英,好好的学习,跳出乡镇这个苦坑。
不是她对乡镇有偏见,而是在这个年代,女孩子的出路和发展真的很狭窄。
姐姐有了礼物,弟弟自然也不能幸免。
云茉送了黄金一本没用过的草稿本,一盒带橡皮头的铅笔。
希望对方多做题,少贪玩。
“呀,这钢笔不便宜吧?看这笔尖,金光锃亮的,该不会是黄金的吧?”
“只是表面镀了一层金粉而已。”
听了云茉的解释,宋听凤笑道:“镀金也是金啊,这钢笔老贵了吧?”
“我在江市买的,5块钱一支。”
事实上,这只钢笔在英雄的品牌系列中,属于中高档款,一支是15块钱,笔尖用是的合金铱,比普通的铱金笔更耐磨耐用。
担心宋听凤在得知钢笔的真实价格后,会把笔拿去转卖,云茉才刻意把价格往低了说。
果然,听到钢笔只值5块钱,宋听凤脸上的笑意瞬间淡了许多。
“这镀金的钢笔也这么便宜呢?我以为怎么也要十几二十块呢。”
云茉笑着解释,“黄金也是有区别的,18K金不怎么值钱。”
5块就5块吧,好歹也是从大城市买过来,总比在镇上文具店花2块钱买的强。
宋听凤将钢笔还给了女儿,“收好了,要是丢了看我怎么收拾你。”
黄英将笔紧里攥在手里,表情充满了喜爱和欢喜。
比起宋听凤在意钢笔的价格,黄英的喜欢就简单纯粹多了。
流线型的金属笔身入手沁凉圆润,既份量感十足却又不过于沉重,银白的笔帽和纯黑的笔身让钢笔看起来简洁大方又不失高级。
班上的英语老师也拥有一支一模一样的钢笔,她经常看到英语老师用这只钢笔在办公桌前批改作业和备课。
她做梦都没想到,有一天,她也会拥有同样的一款钢笔。
“谢谢表姐!”
“不客气,好好加油,等你上了高中,我再送你一只更好的。”
“嗯!”
黄英将笔紧紧贴在胸口处,脸上的笑容比春天的花儿还要灿烂。
看云茉对女儿这么好,宋听凤忍不住提起儿子黄金,“云茉,黄金也是你表弟,你可不能厚此薄彼。”
云茉看向黄金,对方也在看她,样子傻乎乎的。
“黄金,你明年期末要是能考进全班前三,我也送你一只钢笔。”
黄金显然对钢笔不感兴趣,撅着嘴巴道:“我要玩具机关枪!”
这个年代的玩具机关枪还停留在模型阶段,只是样子货,价格也便宜,几块钱就能买到。
云茉痛快的答应了。
跟宋听凤也没什么好说的,略坐了一会,云茉就找了借口告辞。
走出黄家没多远,黄英就追了上来。
“表姐,这个送给你。”
是一个套着蓝色塑料封皮的笔记本。
笔记本本身不厚,也就二三十页纸,但是里头不知放了什么东西,鼓鼓囊囊的。
云茉没接,“这是什么?”
黄英脸涨得通红,“是我自己收集的糖纸,我没有别的礼物送你,这是我最喜欢的糖纸本,送给你。”
云茉接过笔记本,翻开一看,每一页的正反而都贴着糖纸,每一张都不一样,总共贴了有十来页,共四十来张糖纸。
收集这些东西,对于物资贫乏的一个乡镇女孩而言,着实不是一件容易事。
“你花了多久收集到的这些?”
黄英认真想了想,“从二年级的时候,这本子是我一年级期末考试考了第一,老师给的奖励。”
闻言,云茉忍不住逗对方,“花了六年时间才收集起来这些,你真舍得送我?”
“嗯。”黄英腼腆的点头。
“那好,我收下了。”
云茉将糖纸本放进背包,随即掏出记事本,将自己在江市的地址写下来,给了对方。
“以后学习上遇到什么困难了,可以跟我写信。”
黄英接过纸条,重重点头。
“不要告诉你爸妈,这是我俩的秘密,嗯?”
黄英再次点头。
“我们走了,你回去吧。”
云茉伸手揉了揉对方的头才转身离开。
黄英刚踏进家门,就被院子里的宋听凤叫住了。
“你刚偷偷摸摸的拿了什么出去?”
黄英下意识攥紧手心的纸条,“我把我的糖纸本送给表姐了。”
听到是糖纸本,宋听凤便没再管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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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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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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