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爸爸!”
凌春花频频回头,“爸爸,家乐在喊你。”
凌江攥紧她的手,“不用管他,我们先去看你外公,一会还得回家。”
“嗯。”
凌春花虽然心里不解爸爸为什么对弟弟这么冷漠,但却懂事的没有多问。
在她幼小的心里,对凌江这个父亲是百分百信任且依赖的,爸爸肯定有他的理由和苦衷。
而这一幕落到李家村人的眼中,却是议论纷纷。
“你们说这凌江也真是个怪胎,放着亲儿子不要,倒把一个丫头片子宠上了天。看那丫头穿的那一身,可不便宜。”
“这你就不懂了吧,这男的把儿子带在身边,可不好找下家。”
“照你这么说,李丽带着这么个拖油瓶,岂不是更不好找下家了?”
“她还找什么下家,人家一个月给她们娘俩20块钱加10斤大米,逢年过节的还有别的,搁你你乐不乐意?”
“难怪我看她不慌不忙的呢,原来是有人养着。要说,这凌江也真是难得一见的好男人,都离了还愿意拿钱给前妻花。”
“你觉得他好,那你蹬了你家里头那个,去找他呗?”
“滚你的蛋!”
大家笑闹了一番,又说起李丽。
“她人又年轻,等过了年找了个活,一个月自己挣个二三十,再加上前夫给的这些,那小日子过得可不要太舒服了。”
“哎,就是命好,你我羡慕不来的。”
也有人为凌江不值,“他这样怕是不好找下家了,人家一听到他还要养前妻和儿子,谁肯嫁过去?”
“那可不一定,我可听说凌家现在发达了,一个月挣了起码上千,这20块钱算得了什么。”
“真的假的,一个月能挣这么多?”
“听说以前干倒卖挣得更多呢,几天就挣了好几千,结果被李丽这个大嘴巴子到处说,最后两兄弟差点被抓去蹲大牢,挣的钱全交了罚款,还倒贴出去不少。”
“啧啧啧,难怪被离婚了呢,这种惹事精,帮不上忙还尽给添乱,搁我我也要离。”
李丽在自家院子里,和一个30来岁的女人商量过完年进城打工的事。
女人和李丽是手帕交,叫苗丹丹,现在在城里的一家饭店做洗碗工。
“之前传菜的那个辞工了,老板说调我去做传菜工,洗碗的活打算重新招个人,我跟老板介绍了你。”
看李丽有些不乐意,苗丹丹忙又说道:“你别看这洗碗工又脏又累,一个工钱20块呢,包两顿饭,遇到一些客人没怎么吃的菜,还能装起来往家里拿,这都不用买菜了呀,你想想,一个月能省下多少?”
听这么一说,李丽倒是有些心动了。
饭店里的菜,那可都是大鱼大肉的好东西。
就在这时,她听到了儿子的哭喊声,连忙往外走。
一出门口就看到了凌江父女俩朝这边走来。
“你前夫来了,还拎了不少东西呢。”女人也是认识凌江的,有些羡慕的说道,“他对你倒是有情有义的,都离了还巴巴来看你。”
“谁稀罕。”
李丽嘴上说着,眼睛却恨不得把凌江手里的布袋子盯出个洞,好看看里面都装了什么好东西。
“妈妈。”
看着粉雕玉琢,比年画上的娃娃还要精致漂亮的女儿,李丽简直不敢认。
两个月不见,女儿仿佛大变活人,原来瘦得像小猴儿似的,皮肤腊黄,头发稀疏,现在的脸却像是那面团年捏的,圆嘟嘟白嫩嫩,柔顺黑亮的头发绑成两个花苞,花苞上分别别着一串亮晶晶的红玛瑙珠串。
身上穿得也好。
石榴红的长款棉衣,下身是黑色的健美裤,裤角印着漂亮的花纹,脚上是红色的短皮靴,活脱脱有家人家娇养的小公主。
“哟,老凌,没看出来你还挺会养女儿的,这一身衣裳挑得是真好看。”
听到苗丹丹的夸奖,凌江笑着解释,“我哪会里买这些,都是春花她婶娘给置办的。”
“难怪呢。”
正在这时,凌家乐吭哧吭哧的追了上来。
“妈妈,我要吃糖!我要吃糖!”
知道凌家乐是什么性子,为免他哭闹不休,凌江赶紧从布袋里拿了一块红豆饼递过去。
凌家乐接过红豆饼就往嘴里塞,那馋嘴模样,活脱脱饿死鬼投胎。
李丽没好气的拉过儿子,手在其背上轻轻拍打,“吃慢点,小心呛着。”
苗丹丹趁机笑道:“老凌,家乐身上穿的还是去年的旧棉袄呢,春花有的家乐总不会没有吧,都是你的骨肉,你可不能厚此薄彼啊。”
苗丹丹说这种话,凌江倒也不意外。
出轨这种没有妇德的事,前妻肯定是没脸往外说的,不到万不得已,他也不会戳穿,毕竟还得为女儿着想。
凌江没接苗丹丹的话茬,转而对李丽说道:“今天是大年初一,我过来看看爸,顺便把下个月的生活费带给你们。”
苗丹丹讨了个没趣,找了借口告辞。
“爸呢,没在家吗?”
进门后,没看到李大军,凌江下意识问道。
“他去山上挖笋子了。”
大过年的家里遭了贼,只能去挖点野冬笋回来丰富下菜篮子。
江市这边也有串门子的习俗,不过以前祝红平在的时候,跟亲戚们都把关系搞僵了,所以每年初一李家人也不去亲戚那边走动。hτTΡδ://WωW.sndswx.com/
凌江也没多想,以为李大军是闲得没事才去山上挖笋子。
他把手里的布袋子给了李丽,“里面有点肉,还有一些糖饼糕点,是给你和爸的。”
正好凌家乐手里的红豆饼已经吃完了,听到凌江的话,立马又扯着李丽的衣摆,吵闹着要吃糖。
李丽对儿子百依百顺惯了,随手就从布袋里抓了几颗糖递给儿子。
拿到糖的凌家乐欢天喜地的跑了。
李丽正要把布袋拎回屋里放起来,瞥见女儿凌春花,顿了顿,从布袋里拿了两颗糖递给女儿。
凌春花摇摇头,“不用了,家里还有很多,这些都留给家乐吃吧。”
凌春花一心想把吃的留给弟弟,可这话听到李丽的耳中,却是十二分的不是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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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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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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