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八零新婚夜,甜妻娇包有空间>第143章 第一天,净赚了4块8毛
  万元白回到家的时候,看到凌川也在,微微有些意外。

  “万队长。”

  看到他回家,凌川下意识问好。

  万元白点头示意,“坐啊,别站着了。”

  万老太太笑着对儿子解释,“凌先生是过来送酸菜的,送了两坛子过来,我说让他坐会喝杯茶的,正说着你就回来了。”

  万元白扬了扬眉。

  工作性质的缘故,他下班回家时间都比较晚,比如今天这会已经9点了,凌川大可以白天送酸菜过来,却非挑这个时候,用意不言而喻。

  “妈,凌川住的地方离这远,我开车送送他,您早点睡,不用等我。”

  “那行,元白,你路上开车慢点啊。”

  “知道了。”

  车上,凌川认真的向万元白道谢,“万队长,麻烦您了。”

  万元白似笑非笑的,透过后视镜扫了他一眼,“凌川,车上就你和我,有什么话就直说吧,我能办的就给你办了。”

  见此,凌川也不绕弯子了,“万队长,您知道传呼机吗?”

  —

  已是夜深,老街的居民都睡了,幽静的巷子黑漆漆的一眼看不到尽头。

  凌江推着嘎吱作响的二八大杠,借着星光往家里赶,女儿凌春花蹲在装货的箩筐里,歪着小脑袋睡得正香。

  终于到了家门口,凌江将自行车停好,伸手将女儿从箩筐里抱出来。

  凌春花揉着眼睛醒来,见到处黑漆漆的,不安的抱着凌江脖子喊了声爸爸。

  凌江安抚的拍了拍女儿的背脊,“春花,咱们到家咯,等回家再睡。”

  说着,凌江将她放到地上,从身上摸出钥匙去开门。

  把自行车推进院子后,凌江关好门,进屋将灯打开,随即又去厨房烧水洗漱。

  安顿女儿睡下后,凌江才拿出今天做买卖收钱的袋子,细细的数起来。

  数完钱,凌江拿出记数的小本本,一番加减过后,疲倦的脸上露出欣喜的笑容。

  今天一天,他一共卖了15件小商品,除去成本,净赚了4块8毛。

  凌江将赚的钱摆在桌上,一边抽着旱烟解乏,一边笑得嘴都合不拢。

  要是每天都能赚这么多,一个月下来就有近150块,比他干工地强了好几倍。

  笑着笑着,凌江就开始伸手抹眼睛。

  爹,娘,你们的儿子出息了,他能挣大钱了。

  —

  终于做完了今天的试卷,云茉放下笔,舒服的伸了个懒腰,随后就坐着发起了呆。

  总觉得今天好像有什么事忘了。

  坐了一会,她终于想起来了,今天晚上还没吃宵夜!

  平时晚上10点半左右,凌川都会给她端热牛奶和核桃仁来,今天却静悄悄的没点动静。

  云茉起身去屋外转了一圈,看着安静漆黑的院子,后知后觉的反应过来,凌川不在家。

  她下意识看了眼墙上的钟表,已经11点了。

  她隐约记得8点左右,凌川跟她说过要出去给万老太太送酸菜,这个点还没回来?

  想到凌川沉稳的性格和强壮的体格,云茉也没太担心他路上会出事,找出睡衣就去沐浴房洗澡了。

  云茉刚进浴房没一会,凌川就回家了。

  看着沐浴房亮着的灯以及哗哗的水声,凌川将手里打包的宵夜拿进了厨房。

  云茉刚一跨出沐浴房就闻到了诱人的烤肉香,还没来不及寻找来源,凌川就端着一盘色泽焦黄的烤猪蹄从厨房里面走了出来。

  看她愣愣的站在浴房门口,凌川忙提醒,“茉茉,你先进屋把头发吹干。”

  云茉盯着他手里的烤猪蹄默默吞了吞口水,“哪来的猪蹄?”

  见她喜欢,凌川黑眸中亮起一抹喜悦,“万队长请我吃宵夜,那家店正好有卖烤猪蹄,走的时候我就让老板给烤了一只给你打包回来。茉茉,你把头发吹干再出来吃。”

  “嗯。”

  等云茉吹好头发穿上外套从屋里出来,桌子上除了烤猪蹄外,还多了一碟切好的西瓜。

  西瓜配烤猪蹄,看着就不错。

  云茉迫不及待的捏了块猪蹄啃起来。

  猪蹄是先卤后烤的,卤香中混合着孜然粉的奇香,再洒上少许熟芝麻、辣椒粉以及葱花,吃着外焦里嫩,粑而不腻。

  烤猪蹄虽然好吃,但连吃两块后就有些腻了,云茉又拿起西瓜吃。

  见凌川坐在对面看自己吃,她把猪蹄往对方面前推了推,“你也吃吧,我一个人吃不完。”

  “你先吃,剩下的我再吃。”

  云茉咬了口西瓜,本就好看的嘴唇被粉红的西瓜汁浸得红润润的。

  凌川莫名就想起了在乌市时被媳妇亲的那一下,心里顿时感到热烘烘的。

  边吃西瓜,云茉边调侃,“万队长这人还挺讲究的,你就是去送个酸菜,他居然还特意请你吃饭。”

  “不是因为酸菜的事,是我跟万队长聊起了传呼机的生意,他很感兴趣,才请我去喝酒详谈。”

  听了这话,云茉也顾不上吃西瓜了,忙问:“万队长都跟你说什么了?”

  “原来政府早有立项打算建寻呼台,前段时间已经派出了好几个考察小组,去香港还有穗市这些沿海地区的发达城市进行学习考察,最多明年春天,江市就会建起自己的寻呼台。”

  目前为止,传呼机产品都是靠国外进口,关税高,产品稀缺,导致它的购买成本也很高昂。

  而国内的寻呼台少之又少,就算买了传呼机,使用费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可如果江市建立起了自己的寻呼台,那势必会让传呼机的使用成本大大降低,价格低了,用户就会增加,用户增加了,销量就会提高,这对她们是非常有利的发展趋势。

  “万队长说他大学同学现在就在沪市的摩托罗拉分公司做市场经理,他让我们先把公司注册好,营业铺面找好,到时他再带我们去沪市见他同学,争取能够洽谈下省代理权。”hΤTpS://WWω.sndswx.com/

  “万队长有没有说有多大的把握能帮你们谈下代理权的话?”

  凌川摇头。

  注册公司还好,随便租间办公室就能办了,花不了多少钱,可找铺面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传呼机目前是高奢消费品,营业位置至少也是市中心的黄金地段,面积还不能小了,加上租金和装修,都将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关键是,如果代理权没谈下来,这些前期的投资就全打水漂了,风险可谓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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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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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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