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杨杏花的婆婆,也就是黄知秋的奶奶还在世,对亲孙女未婚无孕这事简直是深恶痛决,对黄知秋生出来的“孽种”更是恨之入骨,觉得败坏了家门。
趁着黄家人下地干活后,对方将刚满月的外曾孙女偷偷抱出去卖了,换了五斤挂面。
得知女儿被卖的黄知秋伤心欲绝,当场就昏倒了。
黄家人虽然对老人的做法不满,可对方是家中长辈,既不能打也不能骂,只能忍着气,托人四处打听人贩子的去向。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不懈努力,终于打听到人贩子去了江市。
去江市路途遥远,光车费就是一笔庞大的让黄家人无力承担的开销。
最后,黄知秋卖掉了一块一直随身携带来历不明的玉佩,才终于凑到了去江市的路费。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女子本弱,为母则刚。
没人知道黄知秋独自在人生地不熟的江市,是靠着怎样的意志力,经历了多少的艰辛,才终于找到了那个用五斤挂面“买”走女儿的人贩子。
那个时候重男轻女的思想比现在更严重,女婴并不好卖,人贩子一直没找到合适的买家,又看云茉长得漂亮,就一直养在身边,打算待价而沽。
就在这期间,人贩子无意间又“捡”到了云瑶。
云瑶是被保姆带出门的,结果保姆突发急病猝死,让人贩子捡了个“大便宜”。
把云瑶抱回家后,人贩子将云瑶身上的金银首饰搜刮干净,之后就随便找了个人家,把云瑶白送给了对方。
送掉云瑶前,人贩子还不忘把云瑶身上的衣服给扒了,穿到了云茉身上。
就这样,等云家找上门的时候,看到穿着云瑶衣服的云茉,误以为是云瑶。
别问为什么没认出来,几个月大的婴儿,一天一个样,云家是在云瑶丢了两个多月才找过来的,认不出来也不奇怪。
而且巧合的是,云茉和云瑶手背上都有一颗痣。
人贩子没告诉云家人实情,是担心云家知道她把真正的云瑶送人后,不会放过她。
人贩子坚称自己是在路上“捡”到的云瑶,而且把孩子养得很好,云家便没有追究人贩子的法律责任。
云家把云茉抱走后,人贩子立刻就找到当初买云瑶的人,重新把云瑶抱了回来。
换回云瑶后,人贩子犹豫要不要把云瑶还回云家,就在这个时候,黄知秋找上了门,并愿意花钱赎回自己的女儿。
人贩子一不做二不休,将错就错就把云瑶给了黄知秋。
看到又黑又瘦的云瑶时,黄知秋也产生过怀疑。
她的女儿一出生就白白净净漂亮得很,就算再怎么变也没不至于变得这么丑。
直到看到云瑶手背上的痣,黄知秋才终于没了怀疑。
想着可能是女儿受了苦,营养不良,才会又黑又瘦,等抱回家好好养一段时间,肯定就长回来了。
就这样,云瑶和云茉的人生被彻底调换。
至于云茉的生父,也不知有意还是无意的,黄知秋并没有谈及。
得知云茉有着这样的身世,赵老太太不禁唏嘘又感慨,同时对云茉也更加喜欢了。
从千金大小姐变回乡下丫头,却没有嫌贫爱富的留在养富贵的父母家,而是认回了自己的亲妈,还竭尽全力的带着亲妈和外祖一家脱贫致富。
赵老太太拉着云茉的手,目光温和得就像长辈一样,“你是个好品行的丫头,我这条命是你救的,以后,你就是我的干孙女,以后遇到什么困难了,尽管来找我。”
云茉受宠若惊。
她带着黄知秋一块来拜访赵老太太,的确有攀交情套近乎的目的,却不想天降馅饼,得到了这样一个意外之喜。
云茉笑眯眯的说道:“赵奶奶,能做您的孙女,是我三生有幸修来的福分!”
赵老太太被哄得眉开眼笑的,“好好好,那以后我可就多个乖孙女了。”
说着,赵老太太又看向黄知秋,“知秋,以后你家茉茉可是给我老太太做孙女了,你没意见吧?”
黄知秋连忙摇头,“能有您这样福德双全的长辈,是茉茉的福气。”
有了黄知秋这话,赵老太太当即就让保姆从她房间里取了一支紫罗兰的玉手镯出来,要送给云茉做见面礼。
“这只手镯还是我年轻的时候买的,现在年纪大了,戴不动这么粉嫩的颜色,送给你正好。”
一边说着,赵老太太一边把手镯套进云茉手腕上。
手镯是扁平口的平安镯,春带彩的紫罗兰玉,圈口跟云茉的手倒是合适,成色算不上极品,但种水却很不错,市面上应该能卖到两千左右。
这样的物件,她收着倒是也无妨,却不得不顾忌赵雅知的心情。
紫罗兰玉也很适合赵雅知的年纪。
见云茉看自己,赵雅知当即笑嘻嘻的亮出手腕,赫然也是一只紫罗兰玉。
看镯身和圈口,和云茉手上的这只显然是一对。
赵老太太笑着解释道:“知知的那只跟你这只是一对,前些日子我才让人找出来的,本来是想把这只给糖果儿的,没想到她跑得快,我还没来得及给她就回京城去了。”
闻言,云茉连忙要把手镯摘下来。
人家留给亲亲外孙女的东西,她可不好夺人所好。
赵老太太按住她的动作,“别摘了,给你了就是你的了,这玉啊,也是讲缘份的,一玉等一主,可遇不可求,糖果儿跟它没缘。”
闻言,云茉也没有再推辞。
“谢谢赵奶奶,我会好好戴着它的。”
“好,还别说,这手镯挺趁你的,看这小手嫩生生的,跟葱段似的白,天生就是享福的富贵人儿……”
大家闲扯了一会家常,保姆过来禀告有有其他的访客到,云茉识趣的起身告辞。
赵老太太倒也没挽留,只是亲热的拉着她和黄知秋的手,让她们有空常来赵家坐。
访客是一名跟赵老太太年纪相仿的老太太,身后跟着一对中年母子。
双方在门口碰面时,中年女人忍不住多打量了黄知秋几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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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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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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