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又是个万里无云的好天气。

  一大早就艳阳满天。

  “天天都这么大的太阳,真是太讨厌了!”

  临出门前,赵景梅忍不住低声抱怨到。

  她的皮肤已经晒黑了好几个度了。

  “表姐,我等会儿就给你做一件防晒衣,给你挡挡太阳。”

  柳叶早就答应了赵景梅,要给她做一件防晒衣,却一直没空做。

  干脆就利用今天上午的时间,给她做一件。

  “别做了,多耽误时间啊!你还是多做些发夹和发圈吧。”

  赵景梅犹豫了片刻,还是拒绝了。

  耽误了柳叶做发夹发圈,那就是耽误挣钱呐!

  “费不了什么时间,你找两件旧衣服给我就行了。”

  柳叶毫不在乎地摆了摆手。

  挣钱固然重要,赵景梅却更重要。

  “那好吧……麻烦你了。”

  赵景梅也不再拒绝柳叶的好意。

  说完,她就从衣柜上面,取下了一个大包裹。

  “这里面都是我不穿的旧衣服,你自己挑,我该去上班了。”

  墙壁上的挂钟已经指向了八,赵景梅匆匆忙忙离开了家。

  赵家其他人也都陆陆续续离开了,又只剩下柳叶一个人在家了。

  她打开包裹,发现里面全都是女生的衣服。

  只不过,不同于商场里流行的五颜六色的的确良,这些衣服,大多数都是纯棉的,柔软又舒适。

  这穿在身上,可比的确良舒服多了。

  柳叶瞅了瞅自己身上土里土气的碎花旧衣服,眼珠子一转,决定挑几件喜欢的改一改。

  上次去商场,也就买了两双鞋,是时候把身上的旧衣服给换了。

  说干就干,柳叶立刻把一大包衣服摊开来,认真地挑选。

  最终柳叶选了一件蓝白条纹t恤衫,一件纯白色短袖衬衣,一条姜黄色的长裙,还有一件碎花连衣裙。

  另外,她还挑了一件长袖的纯白色衬衣,打算给赵景梅改成防晒衣。

  选好后,柳叶立马把墙角的缝纫机拉了出来。

  她首先做的是防晒衣。

  她先把衬衣的扣子给拆了,又用浅蓝色的碎布,在衬衣的领口处,加了一个大大的帽子,把帽檐做的长长的。

  又把前襟处加长,最后,她给这件防晒衣缝上一根长长的拉链。

  做好后,柳叶自己先试了试,看着镜子里包裹着的头,捂住的半张脸,柳叶很是满意。

  这样一来,就能让上半张脸完美地避开阳光。

  至于裸露在外的手臂,也能被长袖子挡住。

  因为是用的拉链,前襟高高竖起来,骑自行车时,也不用担心会被风吹倒。

  在没有防晒霜的年代,这样的物理防晒,应该是最有效的了。

  做完了防晒衣,柳叶又开始改造赵景梅的旧衣服。

  t恤衫没什么好改动的,大一些她也能穿,还能穿出“慵懒风”。

  短袖白衬衣,柳叶直接把两个袖子给剪了,又把边缘往上翻了一层,做出了一个笔挺的造型。

  袖口也改得更大了,原本规矩的小领子,被改成了大翻领。

  腰部的地方,做了收腰的处理,让衣服更贴身。

  姜黄色长裙也没什么好改动的,柳叶只是把长度缩短了些。

  至于碎花长裙,柳叶把圆领改成了法式方领,把袖子改成了泡泡袖,又把腰部收缩,最后在裙摆的两边,剪了两道缝。

  原本一条平平无奇的连衣裙,瞬间就像施加了魔法一般,变得精致而有气质。

  衣服改好后,柳叶当即就试了试。

  哪个女人会不爱美呢?

  柳叶也是爱美的。

  只不过这个时代的审美,与她格格不入。

  大多数流行的衣物包包,都让柳叶觉得辣眼睛。

  如今,穿上了自己改好的衣服,柳叶觉得舒服多了。

  无袖白衬衣搭配姜黄色长身裙,露出柳叶雪白纤细的手臂和细长的小腿。

  整个人精致又优雅。

  碎花连衣裙穿上身,显得俏皮又温柔,泡泡袖又透着几分可爱,正好合适柳叶的年纪。

  “真好看!”

  柳叶看着穿衣镜里的自己,满意的来回转身。

  镜子里的少女身形纤细,简直就是行走的衣架子。

  这几天在赵大刚的投喂下,原本惨白的脸,也渐渐有了血色。

  穿上改好的衣服,柳叶整个人看起来就像是一朵盈盈可爱的茉莉花,让人心旷神怡。

  果然是佛靠金装,人靠衣装啊!

  柳叶臭美地照了又照,一会儿感慨自己精湛的手艺,一会儿又惊叹自己良好的身材。

  简直是怎么看怎么满意。

  没想到,当初在火车上狼狈不堪的少女,来申城后才几天的时间,就变成一个小美女了。

  还是申城的水土养人呐!

  柳叶足足照了十分钟镜子,才臭美够了,把衣服换了下来。

  长时间没穿的旧衣服,也不知道生了多少螨虫。

  柳叶把改好的衣服都清洗了一遍,拿下楼晾晒。

  走到楼下,又遇见了之前给她送冰棍的那个阿姨。

  “小柳,晒衣服呢!”

  阿姨自来熟地向柳叶打招呼。

  “钱阿姨,你这是在做什么啊?”

  柳叶天天从筒子楼前过,也和钱美凤混了个脸熟。

  遇见了也能聊上几句。

  钱美凤的丈夫,也是第五纺织厂的。

  只不过不是正式工人,而是澡堂子里烧锅炉的。

  工作辛苦,工资还低。

  钱美凤是乡下户口,也没有工作,平日里就做各种零工补贴家用。

  现在是大热天,她便每天推着自行车,在下班时分,去厂门口卖冰棍。

  上次给柳叶的冰棍,就是她卖剩下的。

  今天,她又接了柳编厂的零活,给柳编厂做一些简单的小篮子,做一个能挣一毛钱。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钱阿姨,你这是在做什么啊?”

  柳叶晒好衣服后,好奇地看着钱美凤编柳条。

  “我接了柳编厂的零活,做一个小篮子,能挣一毛钱。”

  钱美凤手速飞快,将柳条上下编织成型。

  “你做一个小篮子要多久啊?”

  “差不多半个小时吧!”

  听到这个回答,柳叶沉默了。

  辛辛苦苦半个小时,才挣一毛钱,这也太辛苦了。

  柳叶蹲在钱美凤身旁,拿起她编好的,放在地上的小篮子仔细看了看,发现做得非常的精巧。

  突然,柳叶灵光一闪,一个完美的主意呈现在她的脑海。

  “钱阿姨,要是我让你用柳条,按照我说的编出别的样式,你能不能做出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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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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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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