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摆得满满的一桌丰盛的饭菜,白素素欣慰不已。
在她心里觉得这就是山里猎户正常的日子。
“这腊肉,是去年打的野猪的,我用松枝柏丫薰了又挂在灶口上,看起来是有点黑,但是吃起来真的香。”
白素素这才回过神,去年的腊肉吃到今年腊月,可不就是寻常百姓的日子吗。
平日里节约得很,有好的都用来待客。
能做出这种规格的饭菜招待他们,就说明真正是坐上宾。
饭菜也就算了,当看郑大嫂给自己倒的酒时,白素素愣住了:红的?
“这是我们山上人自己酿的果子酒。”
看白素素发愣,郑大嫂友情介绍:“每到夏天的时候,山上就结了很多很多这种红红的果子,小孩子们都喜欢吃。有一年郑家的一个小孩摘了不少回来给老祖宗吃,老祖宗吃不完顺手就放在了旁边的罐子里,结果没几天老祖宗闻着了酒香味,揭开看是这个果子里的,他就让孩子又去摘了这样酿酒,不成想,酒还很香很好喝。这些果子山上就有,这个法子又不费神,他就将这法子传给了村里人。一传十十传百,全村都会酿这种果子酒了。”
白素素心里就想,这不是红葡萄酒又是什么呢?
而且还是野葡萄酒。
“夫人请喝一口。”
郑大嫂很恭敬的捧了一碗酒给白素素。
白素素浅偿一口,酸甜酸甜的,味道还不错。
“好喝。”
对主人的热情招待白素素自然是要赞扬一番。
一听白素素说好喝,郑大嫂眼睛笑成了一条缝。
“回头给夫人带些回去喝,我家孩子多,都喜欢去摘,每年都要酿很多酒的。”郑大嫂笑道:“这酒不醉人,我也是时常喝着的。”
“那就多谢了。”
白素素笑了笑,不醉的保证不叫酒。
而且,有些酒是后劲儿大,醉得你都分不清东南西北。
白素素小啜了两口就不敢再喝了。
这可不比在家里,怎么醉都没事儿。
那边看夜七几人也在被郑石头劝酒。
“酒我就不喝了,老刀,你陪主人家喝喝。”
身为护卫,主子的身家性命都掌握在自己手中。
人生地不熟的地方,他若是敢喝酒那才是胆大包天呢。
老刀可以喝,因为他有着千杯不倒的美誉。
酒对他来说,就是水一杯。
“好,来来来,郑大哥,喝。”
护卫都是不沾酒的,老刀得了命令自然是要发挥自己的特长了。
端起酒了来就和郑石头碰。
“感情深,一口闷。”
说完一仰脖子,咕噜咕噜,满满一大碗喝下肚,碗还倒扣,真正是一滴都不剩。
白素素看着他那模样就想真是白瞎了这么好的酒,牛饮一般可喝出了味道来。
“这位兄弟好酒量,来来来,满上!”
郑石头酒量也是可以的。
自己家的这种果子酒,喝上四五碗不成问题。
问题是,喝完以后会醉得厉害。
不过,不要紧,酒逢知已千杯少,他今天就陪着这位兄弟好几杯。
最后郑石头发现自己严重失算,对方喝的哪是酒,明明就是水。
而自己,喝了六碗,感觉对方变成了两个三个四五个……嗯,难怪自己喝不赢。
头直接栽到桌上,认输。
“你看看你大哥。”
郑大嫂哭笑不得的看向郑春花:“说是劝客喝酒,人家客人还没喝多少呢,他先把自个儿灌醉了。”
“大哥觉得喝的是自己家的酒,自己喝了不吃亏。”
郑春花也是乐得不行。
“昨天大哥才被他三叔灌醉,今天酒劲儿还没过呢,又喝了这么多,不醉才是怪事儿。”
郑二嫂笑着说道。
“你们都错怪大哥了。”
郑春花却是看得很明白:“哪是大哥酒量不好,是大哥遇了个高手了。那位大哥肯定是千杯不倒。”
白素素暗暗称赞,郑春花还真是观察得细致入微。
酒足饭饱之后,白素素问起了山里人的日子。
“总得来说也算是凑合吧,山里人有山里人的活法。”
郑大嫂给白素素解说。
“山里没有地,连种点菜都没收成,索性就不种了,反正山上能吃的野菜也不少。”
“是啊,春天的面条菜,荠菜,香椿、榆钱、洋槐花;夏天地皮菜,车前草、婆婆丁、野苋菜、马齿汉、灰灰菜;秋天的麻叶菜、野小葱、野山药、冬天有马刺根……”
白素素听她们说得热闹,这才觉得当年当猎户媳妇儿真是白当了。
她也挖野菜,却远远没有这些人挖得品种多。
“春猎收获不太好,但是却很好打野鸡,一个春头上也能吃上十来只鸡,吃不完的就薰干。”郑大嫂道:“到了冬天,那些野物长了一年的,膘肥肉多,大雪封山后,野物基本都走不动了,好些野物还要冬眠,冬狩收获的大多为野兔、鹿、山鸡和狍子。有时候遇见好也会见着大的动物,大动物还能卖皮毛。”
说到了皮毛,白素素就问郑大嫂有没有。
“有没有,有不少呢,准备过段时间拿到镇子上去卖。”
“正巧,我也准备收一批皮毛,不如拿出来看看。”
“好,我这就去拿。”郑大嫂连忙去拿了一大捆出来,一张张的送到白素素面前:“夫人,你看得上的就留下,看不上的回头我们当家的拿到皮毛行去。”
白素素对这个没什么研究,倒是若芳姑姑懂。
一一看过后都说是极好的。
“那是,我们当家的剥皮是祖传的手艺,一点儿血渍也沾不到皮毛上,撑着晾晒也讲究……”
这简直就是问到了她的长项。
郑大嫂滔滔不绝的讲了好多。
“我们这些猎户人家,别的本事没有,在处理皮毛上肯定不含糊。”
“对了,郑大嫂,村子里的人皮毛都不少吧?”
“那是自然,家家户户都有,有些多有些少而已。”
“那这样,你去帮我通知一下,有的都送来,我挑好的买。”
“成,我这就去告诉他们,只让送好的来,差的别送来丢人现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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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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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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