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我不做老千好多年>第214章 赠人玫瑰手有余香
  我接过手链,银光闪闪,不是铝的,掂量着挺重,我戴到手腕上,微微一笑:“谢谢你,雪颜。”说完,我进了屋子。

  陆雪颜转过身,头也不回地说:“我希望你能永远戴着它。”

  此时此刻,我不能有丝毫的犹豫,“我会一直戴着它的。”

  到了大厅,灯光一下子亮了很多,北方除夕的习俗,晚上灯一夜不会熄灭,无论家里有多少灯都会打开,越亮越好。大厅的中央摆着一张小型的餐桌,上面摆放着饭菜,陆雪颜转过身道:“这都是我给你……你身上怎么弄的,这么脏!跟爬地道爬过来似的。”

  我没把刚才的危险经历说出来,“打不着车,我的车又被老夏他们开走了,我是一路小跑过来的,穿过公园的时候,地不平,摔了两个跟头。”

  陆雪颜呆呆地看着我,道:“怎么跟个长不大的孩子似的,你等着。”说完,她走进卧室,拿着一套休闲装出来,翠绿翠绿的,“怎么样,喜欢吗?”

  “好家伙,够现花(北方方言,鲜艳的意思)的,这能穿出去吗?”但我还是接过了衣服,“你不知道绿色代表什么吗?绿帽子这个词在元代就有了,娼的其家人都要戴绿头巾,别人就知道家中有女人在青楼,发展到现在成了专用词。”

  陆雪颜撅着嘴道:“此绿非彼绿,绿色代表健康,生机活力。你换上吧,你过年的时候连件新衣服都没买。”

  我转身就走,她从背后叫住我:“你干什么去?”

  “换衣服呀。”

  “就在这儿换,你还怕看?”

  “看到是不怕,我是怕你怕……”

  “讨厌,在这换,我看着你换,这又不是夏天。”

  换好衣服,陆雪颜伸出手来,我知道她什么意思,“嗯。”

  “干嘛?”

  “我的新年礼物呢?”んτΤΡS://Www.sndswx.com/

  “靠,我给忘了,把这个送你吧。”说完,我掏出一个小盒子。

  还没等我说话,她就一把抢了过去,打开,里面是很漂亮的白金手镯,“哇,好漂亮!”她拿着手镯仔细地看,然后又递给我,“给我戴上……”

  我轻轻抓起她的手,小心地把手镯给她戴好,内心是复杂的,或许从一开始我就不应该给她一个开始,但伤人的话我又说不出来。

  明灯美酒,时时偷放着烟花璀璨,照亮夜空……

  陆雪颜搂住我的脖子,幸福地看着我……

  初一早上,是拜年的时间,我就去郎帅和老宇家走了走,实在没地方可去,去风城酒店转了转。我本以为赌场肯定是冷冷清清的,但出乎意料地是,人很多,过年了,那些无法回家又有点儿闲钱儿的人闲不住。

  项涵婷同样没有回家,给我发短信让我去办公室。

  一见面,她就开始埋怨我,“画意,怎么说也是朋友,过年连个短信都不给我发。”

  我拱起双手,“对不起,是我的错,我改,我一定改。”

  因为作揖这个动作,手链露了出来,项涵婷看到说:“手链不错,是陆雪颜送给你的吧?”

  我点头,“是她。”

  项涵婷歪着脑袋看着我,“你喜欢吗?”

  我有些诧异,不知道她说这话的意思,“怎么说呢,也谈不上喜欢不喜欢。如果不戴的话,我怕她会不高兴。”

  项涵婷坐了下来,看着手链说:“其实,有些时候看事情要看实质。”

  很明显,她话里有话,“涵婷……”

  “别这么叫我!”

  “行,你到底想说什么?”

  “没什么,我的话你自己去考虑,想明白了,你就明白了。”

  “切!”

  其实当时我并不知道,项涵婷作为一个局外人,把一切都看得清清楚楚,但是我却因为深陷局内,蒙蔽了双眼。

  初二是姑爷带着老婆回娘家的日子,我们几个老光棍没老婆,也从这天开始,针对朱强的计划开始了。

  朱强生活堕落,外面的女人好几个。

  唐晓婉只是其中一个,她在朱强的眼里已经名存实亡,只是一直没有甩掉她罢了。朱强认识了一个影视学院的学生。要说影视学院的女生,没有一个丑的,要身材有身材,要长相有长相,谁都希望有一天能够成为大明星,钱,滚滚而来。

  如果朱强能够给她足够的钱,那么当不当明星是一样的。

  因为谁都知道那个圈子是肮脏的,是见不得光的,潜规则无处不在,就像后来网上传的那样,献出自己的身体,而且不止一个人,出资人,制片,导演,就连场务都是白白送上,最后终于上了镜头,可怜的是只有一句台词。

  边涯开着车,我坐在路边透过车窗望向对面的巧克力城。装修的非常好,虽然是大年初二,营业的场所几乎没有,但巧克力城却正常营业,而且进进出出的人还很多,多是男人。

  麻若晨对我说:“现在店里只有她一个人,她叫石菲菲,不过认识朱强后,她就不上学了,在这里开了这家浪漫深情巧克力城,里面卖的是鲜花,巧克力和冷饮之类的,因为附近有一共有六所技校,所以客源很多,不过眼下是淡季,学生都回家了。二楼是个场子,客也不少,来得差不多都是熟人,赢家每次离开都会给个几百块钱的场地费,一天也有几千块的收入。房子是朱强租的。因为姚照水的出现,朱强想甩了她,正和朱强闹矛盾呢。”

  我点点头,“她知道朱强多少事儿?”

  麻若晨接着说:“要说知道朱强背地里的勾当,她应该是最多的。影视学院的学生嘛,见多识广,不像唐晓婉那样,有点儿钱就满足。她被朱强包了一年多,跑车都有了,贪心,胃口非常大,我从她的同学那里打听到,她的报复心极强,是个狠角色。她一直想把红雪赶走,和朱强结婚。朱强已经很久没有过来,她正生气呢。所以我们这个时候出现最好。”

  我回头看看金典,“都听到了吗?”

  金典点点头,“其实不用打听都行,只要我出马,她自己就全说了。而且还会主动对我宽衣。”

  麻若晨撇嘴道:“金典,你这副德行就是个流氓。”

  金典摇头,“用词不恰当,我是渣!”

  “这两者有什么区别吗?都是骗财骗色!”

  “流氓是骗色之后,一觉醒来还顺走你钱包的人,渣就不一样,我一觉醒来,会在她的杯子里放上一支漂亮鲜艳的玫瑰。她会感动的哭,分手时,还会说,金典,我爱你!”

  我们忍不住地都笑了,“行了,别废话了。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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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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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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