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穿书七零:嫁个傻夫养崽发家>第21章 你当家
  冬月初三

  前一天晚上后半夜开始下大雪,一直下到早上才停。

  早起林爸生炉子,抱柴火,就看到有马车从大路上过来,还以为是谁家去粮库送公粮的车才回来的。

  没当回事就回屋了。

  五哥挑完水,扫院子的时候,马车走近直接奔着自家院子来,才看清楚,可不正是宋凛嘛。

  “老五,你咋这时候来了?妈,绣儿,老五来了。”

  在院子里就喊。

  林妈从在炕头才收拾好被子正扫炕,林绣刚给冲了鸡蛋水还没来得及喝,听到五哥的声音,妈呀一声,就下地。边穿鞋边喊林绣,“快点儿滴,这孩子,咋这个点儿到的。怕不是走了一宿。”

  谁说不是呢。

  肯定是走一宿。

  这大雪的天。

  心眼子也是够实诚的,随便在路过的哪个屯子找户人家借住一晚上,谁还能不让你住啊?

  林绣心里怪不得劲的,还有些感动,前天才考完试,这是回到家就往这边赶了。hτTΡδ://WωW.sndswx.com/

  “你别管东西了,快点进屋暖和暖和吧。”

  出门就叫人,五哥和林爸已经在歇马车,给马准备草料,搬车上的东西。

  宋凛身上穿着军大衣,带着皮帽子,皮筒子的靴子,身上落了一层雪,脸通红,眉毛上都是白霜,嘴巴周围一圈也是白霜。

  看到林绣咧着嘴笑,“不冷。”

  路上冷了就下车跟车跑一会儿,身上都是暖的。

  “不冷也进屋。”

  林绣不由分说的把人拽屋里,看着他把大衣和帽子脱了。放到西屋炕上去。林妈给找了四哥的旧棉鞋过来让换,那雪筒子里穿脚上一会儿化了,就冻上了。

  “上炕暖和着,快点儿。”

  林妈一个劲儿让人上炕,宋凛也不好意思。换了鞋,只在炕边坐着。

  “考得咋样?”

  林妈还是最关心这个。

  林绣已经给倒了一杯热水,放手里暖着,自己到厨房接着做早饭。耳朵里听着屋里的说话声。

  “不太好,一半都不会,只答了一半。”

  “没事儿,一半就一半。不是说来年夏天还能考吗?好好学,接着考。”

  “不考了。这次就是试试。我还差得远,不浪费时间了。等开春我多开点荒地,就安心在家种地了。”

  “让开荒了吗?没人管?”

  “没说让,我看报纸上那意思,觉着开了应该也没啥事。管得不严了。不是说黑猫白猫抓到老鼠就是好猫嘛,我寻思能把肚子喂饱,多打粮食,也不犯法吧?”

  这还是林绣认识宋凛以来,他说话最多的一次。

  没有听出来没考好的沮丧,到是有对未来生活的坚定,这是早都在心里琢磨好了吧?

  林妈听上去很认可他的想法。

  “谁说不是,不饱肚子不比啥都强。别的地方我也不知道,就说咱这泡子边上,不怕涝不怕旱的,那么些个荒地,就是开出来一半,多少人养不活?就那么干放着。早年挨饿那时候,前屯那谁偷着开了半亩地种小米,被整成啥样了……”

  说到这个,又谨慎起来,“咱可别蛮干,先看看别人再说吧?犯事儿了可咋整。”

  宋凛很有信心,“婶子,现在xxx复出了,他不搞那些个。”

  林妈又附和,“那是,那人是不错。这回不能再下去了吧?”

  嗯,林绣在厨房里听得发笑,这老太太,咋还一会一变呢。

  林爸和林五哥搬完了东西,五哥刚好听到宋凛说要开荒,就接话,“要是让开荒,来年我就让渔厂边上开荒去,一年开十亩地出来,三年就能盖上猪圈养猪,靠着渔厂的泔水,把猪都养活了。粪水还能肥田。”

  “你那心老想美事,开十亩地,得多少工你想没想?得多少人,都挣工分呢,一早一晚才几个小时,你多早晚能开出来?开出来,怎么种?种子化肥本钱你有吗?”

  林爸是老庄稼把式,看不上五哥这种太虚幻的计划,觉得不实际。

  “爸,我觉得五哥说得挺对的。只要有目标咋都干出来了。五哥你也别嘴上说,得有行动。我先支持你一下,你要真能把地开出来,种子化肥的钱我先借给你。你开多少地,我就借你多少钱。行不行?”

  林绣无视了林妈眼珠子就要飞出眼眶的在给她打眼色。

  哪有还没结婚,就当着女婿的面这么理直气壮补贴娘家的,太不象话了。人家孩子是再心热,你这么干,是不是太过份了。

  连林爸那么粗神经的人,听到闺女这么说,都在看宋凛的眼色了。

  忒虎了。

  宋凛在边上只是憨憨的笑,表情并没有什么变化。

  五哥的眼睛亮得吓人,“说话算话。”

  他是穷怕了,娶了四个儿媳妇,已经把父母压得喘不过气,林爸也老了,干不动了。他一把子力气没处劲,只要给他机会干,不怕累,不惜力,能挣来钱,累死他也愿意。

  林绣笑得灿烂,“说话算话。”

  她喜欢五哥身上的这股劲儿。

  “你别有想法,我不用你家钱,不是买了缝纫机嘛,这两个月我做零活,绣花,挣了三块七毛钱了。我用自己挣的钱借给我五哥。”

  给宋凛回家的路上,林绣跟他解释呢。

  这个天,坐车还不如走路来得暖和呢。两人正并肩跟着马车小跑。

  “没想法。……你当家……你说了算。”

  接触几次,现在宋凛跟林绣说话,没有那么腼腆了。

  “真让我当家啊?”

  “嗯。”

  “那你可不能只是嘴上说说,以后都得听我的。”

  “嗯。”

  “行,那你把这盒饺子都吃了。”

  肉是宋凛带来的,林妈咬牙大出血,买了面包了五十个饺子,给他们带个两饭盒路上吃。肯定不够吃嘛,又带了几个玉米饼子,十个黄米豆包。

  零十二十多度的天气,吃食都得杠杠的。是路过的屯子,找了一户人家进去借了个火,把饺子给热了,这时候都是烧木头,宋凛帮人家劈了两筐木头算是报答。

  没好意思在人家里吃。带出来放怀里暖着呢。

  宋凛不吃,“你吃。我吃豆包。”

  “刚刚说完啥都听我的,马上就不听了?你说话不算话呀。”

  ……

  “……这个不算,你吃。”

  “我喜欢吃豆包。你再跟我犟我可生气啦。”

  ……

  林绣一立眉毛瞪眼,宋凛又怂了。

  明知道是林绣把好吃的让给他,也不敢反抗,乖乖的把饺子吃了。又跟林绣分着把十个粘豆包都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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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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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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