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穿书七零:嫁个傻夫养崽发家>第53章 家和万事兴
  林四哥跟着大姐夫的弟弟一起拉活儿,接到了一个去北大荒五常拉大米的单子。

  最后一趟活儿,只拉了半车。

  他单独买了三十袋大米,二十袋糯米回来。林家刘家连着他岳家,一家给送了两袋子大米一袋子糯米过年。

  给林绣家的,是跟其家的家的货一起送来的。足足五袋子大黄米豆包,五盘豆腐,两盘鲜的,三盘子冻的。冻鱼得有两百来斤,大大小小的都有,在车散放着。

  走的时候,姥姥跟着一起回家过年了。

  林绣给带了些大棚后青菜。到这会儿,发现,自家没啥东西能给家里带的了。

  略郁闷。

  不过亲兄弟姐妹之间,确实也没必要计较这个。

  有糯米了,林绣又炒了些黄豆,磨了粉,做豆面卷子。

  公婆都觉得好吃。

  俩崽崽过了周岁,能吃饭了,不敢多给吃,怕不消化,只敢给尝尝。家里今年新添了脸盆大的小磨,给他们俩用大米和五色豆子磨了米糊吃。再加上一点点冰糖,俩崽崽总能吃成猫脸。

  看孩子吃得好,婆婆也不嫌弃麻烦,每天都给磨。

  宋凛腊月二十才回家。

  骑着摩托车回来的。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林绣也是服了,“不冷啊。你就不能多穿点?”

  头上脸上都是白霜,脸冻得通红,还一脸兴奋,身上连个大衣都没穿,看着就来气。

  “不冷。”

  刚学会的摩托车,光剩兴奋了,都没注意到冷。

  他没注意,林绣可不能不注意。

  跑到前屯养羊的人家,买了两张羊皮子回来。给做了护腿。又按照后世见过的样式,在把手上套下皮护手,一直能护到胳膊肘的。又口述样式,让宋凛和公公一起做了包了一层棉套的软木挡风板子。

  就这,不穿上军大衣,也不让骑车出门。

  摩托车是新鲜物儿,前后屯的人都来家看稀奇,眼馋得不行。

  林绣还发现,公公偷偷到仓房里坐在摩托上摆姿势。

  行吧,公公算起来还没到五十岁。

  正八经中年男人。喜欢车,人之常情了。

  就跟宋凛说,让教公公骑车。

  宋凛回来,还带了一些山货。木耳蘑菇,核桃榛子啥的,家里留下一半,给林家送去一半。

  别看都是大东北,也不是都有这些。红星县城在大平原上,产粮的大县,山货却不是特产。

  今年是分地第一年,各家的收成至少都是照着两倍往上翻翻的,粮食没有吃得完的,都能有富足的。有还旧债的,有准备明年加大投资的。

  不管怎么说,手足比之前宽裕是肯定的。

  过年了,家里老人孩子的,不说都做全套的新衣服,总得见点儿新的。

  林绣的缝纫活儿生意,就特别的红火。

  卖店年前生意也好。这小店,已经把大队的供销店挤得,半黄不黄了。但凡她这里有卖的,没人去供销社买。乡亲们还都跟她提意见,让多进些样子的货。最好供销社有的没有的,她都有,就不用去供销社了。

  活多事多,冻豆包冻饺子之类现成的饭就很方便。

  特别是饺子,招待客人也不寒碜。

  年前林绣就买了两袋子面,包了三样馅的。

  半个村子的妇女都来家帮忙。

  她人缘好,是一方面。

  还有就是,都想来打听打听种菜的事儿。

  最主要是问成本。种子农药化肥得用多少钱,再有就是问她,好不好销。林绣听明白了,就是想问,他们把菜种出来,她收不收。

  都是老老实实种地的农民,外面市场的事儿,大部分都是真的不懂。也害怕去操那个心。要是能让他人只在家里老老实实的种地,菜种出来,不用操心卖不掉,不怕赔了。是最好。

  这个林绣还真敢收。

  过上几年,市场发展快了,种菜的人多,不好说。

  现在这物资匮乏的时候,她怕啥。

  “种吧,你们只管种,只要菜都是好的,不烂不坏没有虫子,我都收的。”

  “侄媳妇儿,啥菜你都能卖出去吗?精细菜我是没那个本钱了。白菜土豆大葱大蒜你说能卖得出去不?”

  一个家里穷得叮当响的婶子问呢。

  “能卖,婶儿,你种吧。但是得说好,质量得要好的,生虫的,长得歪瓜裂枣的可卖不出去,我家也种呢,留着自家也吃不了啊。”

  “哈哈哈,那不能。有你这话,婶子就有底了。”

  林绣这话,谁也挑不出理来。谁买菜不得挑好的。

  女人们聚在一起。聊正事儿那必然只是刚开头儿。后面聊吃的穿的聊孩子,聊八卦才是重头戏。

  嘻嘻哈哈的,聊村子里的新鲜事儿。

  大部分都是林绣知道的。

  开着小卖部,就是村里的消息集散地,天没冷下来的时候,吃过晚上,老老少少,三五成群的都爱在小卖站西门外的路边聚着,天南海北的聊。

  啥听不到啊。

  谁家孩子当兵去了,谁家孩子订婚了,谁家孩子结婚媳妇都要了什么什么彩礼了。谁家婆媳不合,成天打架。谁家闹分家。谁家儿孙不孝顺,虐待老人。

  过日子,就是这些个话题呗。

  有时候收音机里播了啥国家大事,跟着讨论一两句,感慨一下,都谨慎的转移话题。

  过完了年,正月是串门子的时候。

  一般初三初四都回娘家。

  林绣与宋凛结婚两周年,孩子都一周岁多,过年还没回过娘家呢。

  第一家是过了年结的婚。第二家过年在省城养病。

  第三年,终于没啥事儿,能回个娘家了。

  林四哥开车头来接的。说了:“要是你们俩,我才不费这个油呢。冲着我大外甥大外女儿的。”

  是是是,当爹妈的借了俩崽崽的光呢。

  大家初四回娘家,走的时候,婆婆给大包小包的带东西,比划着让林绣放心,家里她跟宋爸能照看得过来,让在家多待几天,不着急。

  不着急也待不住,家里地方就那么大,姐仨都回娘家,都是全家人一起回。压根儿没地方住。大姐二姐都得当天去当天回。第二天吃饭了,再过来,就这么来回的折腾。

  四个哥哥家,一家请一天的饭,至少得挨家吃一顿吧。

  借了姥姥的光,再加上国家的好政策,分了地,存折在手里攥着,心里都有底气。

  有钱谁不会花,何况林妈挑儿媳妇,不看外形,只看品行。就没有抠抠搜搜的。都想着法子拿出最高水平来折腾吃的喝的。

  当然了,这年头儿,根深蒂固的观念还都是自家有啥吃啥,很少会说出去买吃的待客。就是出去买,供销社里,也没什么花样儿好吃食卖。

  鸡鸭鱼肉,就是最硬的菜。每家都是这,做法还都是一样的,区别只在味道和素菜的搭配上。

  三个闺女更没有空手回来只带着嘴吃的。

  大包小包的往回拿,三个姑爷没一个当家的,也没二话。

  热热闹闹的,家和万事兴。

  谁看了不说林家爸妈教育有方,兄弟姐妹和气。

  再看看人家的日子过的。

  用一句土话形容就是,林家要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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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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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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