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穿书七零:嫁个傻夫养崽发家>第132章 富贵不还乡,如锦衣夜行
  “你想做慈善,那就好好做,等你上了手,我就把手上的基金交给你管理。回头我跟若水居士打个招呼,你不忙的时候可以到基金会先实习。”

  母女两个的卧聊,以林绣这句话结尾。

  她说的若水居士是一位在家修行的居士,不到四十岁,一直未婚,是一位行业内小有名气的刺绣大师。她是唐市人,大地震的幸存者,在孤儿院长大的,成年有能力之后一直做慈善,人很和气,也有耐心。

  林绣办慈善基金会,经朋友介绍,找到了若水居士,把人请过来做会长。

  若水居士很尽心尽力,林绣轻松了许多。

  目前正在做的项目是组成妇产科医疗团队,走访全国不发达地区的城市乡村,普及妇产科的知识。

  为妇女、儿童做些事情,是大善。这也是林绣和若水居士千挑万选,选定的第一个项目。

  为了方便在走访当中发现的病患治疗,林绣还投了一个医疗项目,要做一家私人医院,免费提供慈善救助。

  当然了,说到底她是个商人,是个有时间差外挂的商人。帮人是真心,能不用自己花钱又利人利己的生意,还是要做的。

  比如疗养院,养老,这可都是大生意。

  “哎,你说你可怎么办,才刚刚说了,四十岁要开始准备退休,你现在几岁了?你了解医疗行业吗?这么突然的进军新领域,得耗费多大的精力,你心里没数吗?”

  宋凛听到林绣念叨,要组建团队,开新项目,都无语了。

  明明说好了四十岁退休养老,这可好,没等自己养老呢,她到是要先挣给别人养老的钱了……

  林绣笑呵呵的,上去搂上人胳膊,“哎呀,你想太多了。咱现在是什么身份?想做啥还用事必躬亲吗?专业的事儿当然交给专业的人去办。我只负责拿钱和提要求就好了,把团队组起来,我就放手,外行不指导内行,我才不操那个心呢。”

  只要方向不错,掌舵掌好了,别抠抠搜搜的,舍得放权,舍得分钱,还能招不来能人?还能办不好事?

  “放心放心,说好的四十岁退休,一定说到做到。到时候,你想怎么过退休生活啊?是去三亚的海边?还是去西湖边的园子?京城你应该也不怎么喜欢吧?太闹了。”

  本来是哄人的,林绣自己说着说着倒是越说越向往了。

  找一个小院子,养养花种种菜,过一过悠闲的日子,想想都轻松。

  反正自家房子多,哪里都有,一年换一个地方住都成。

  “落叶归根,别的地方旅游一下偶尔住住还行。要说最想去的地方,我还是想回老家,把三李屯的房子推倒了,好好建一个小楼,没事儿了种种菜,周围都是老乡,聊天都不愁找不到人。要是实在闲了,去饭店帮帮忙,不愁没事儿干,身体养废了,多好。”

  宋凛憧憬起退休生活。

  “那会儿咱们俩刚定下婚期,我还没参加高考的时候,我做梦都想着的理想生活就是好好种地,争取能买上一辆拖拉机,闲着时候能带着你去城里逛逛,买你喜欢的东西。在院子里种满花,再种一架萄萄,几样水果,把院子收拾得干干净净漂漂亮亮的,让你们都有水果吃,都能穿上好看的衣服,就再好没有了……”

  噗嗤,林绣被宋凛说得笑出来,瞧他这点追求。

  不过这个话,他可从来都没有说过。

  大概也没想几天呢,他就高考了。人生转向另一个方向,那会儿他应该是觉得,之前的梦想大概永远不会实现了吧。

  “行行行,这挺好的。我老公就是有追求,那你就找人出设计图,把老家的院子重建一下呗。连建带装修,也差不多得一年。再放一放,咱们回去住刚刚好。

  哎哟对了,把县城里的院子也重新再建一下吧?咱们要是回老家住,县城里不可能总不去,好歹有个中转的落脚点,路家客人少不了,县里也没啥好宾馆,还是住家里显得更亲近。”

  没想的时候,不觉得想。这一提起来,林绣也想家了。

  “何止是院子,现在都在改造,商品房越来越多,咱的房子不少都要拆,之前老齐让人送来的文件,我看咱们自己做的项目,有一个拆迁名单里还有老所长赵叔家的房子。我寻思着回迁的时候别给弄楼房子,老两口年纪大了,上下楼不方便,在咱们后院边儿上给建个好点儿房子给二老住着吧。

  还有些别的事情,咱们不回去没事儿,回去了都是事儿。说起来,回老家好是好,可也不是都好的……”

  宋凛边说边观察林绣的表情。

  把林乡给逗得不行,“咱们还怕事儿吗?有事儿就解决呗。行了,你去安排吧,这个我就不管了。”

  说不管,就真的没有管,之后宋凛一趟一趟的往老家跑,她也不掺和,就专心的组建医疗产业的团队,其实组建团队并没有她说的那么容易,要找到合适的人,团队之间还要磨合。有时候能力强的人遇到一起,工作效率不但不能成倍增加,还会因为内耗,影响工作。

  各种各样的问题,看着她这个大老板是没怎么亲力亲为,但在团队完全磨合好之前,还真闲不下来。最主要的,可以当甩手掌柜的,但也不能完全的啥也不懂,多多少少还是得了解一点的。

  家里公公婆婆听说在改建老家的房子,也都很高兴,还跟着回去了两趟。

  林绣在家做了一阵子家庭主妇,每天接受小老三上下学,得闲了给做做饭,上课外兴趣班的时候给拎拎包什么的。

  孩子说不用,说他都初二了,自己可以自理。可爷爷奶奶不在家,林绣那心是怎么都放不下。非得跟着。

  更没时间管老家事情了。

  中间只听宋凛说,姜大胖家的老王大哥跟他聊天,听说了他在老家改造房子,也要回老家建房子,他们老家在山里呢,景好,但交通不便利。还得先修路。

  姜大胖知道后,让宋凛在村里帮着找块地或是直接买个房场,也建个小院儿,还跟林绣做邻居。

  宋凛就把老家隔壁的院子买下了,一起修了。

  老王大哥那边儿在山里也给他们带了个小别墅。

  俩男人如今是正儿八经的衣锦还乡,在老家的待遇那叫一个好。这跟在外面儿,别人这个总那个老板的叫着,感觉完全不一样。

  谁还没点儿虚荣心了,在父老乡亲面前小满足了一把。

  跟得了新玩具似的,都可积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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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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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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