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穿书七零:嫁个傻夫养崽发家>第130章 孩子什么都知道
  “不是,妈,我片酬够我自己花的了。我是想办个学校,或者开个工艺品厂子,钱不够。”

  晨曦听妈妈问是不是要买名牌钱不够了,赶紧解释。

  啊?林绣一听,更懵了,你一个大学生,演员,好好的,开什么厂子?还办学校?你自己都是学生呢,能教谁?

  “开什么学校啊?”

  这一问,晨曦就说由来。

  原来,是她在西北拍戏时候发生的事儿。

  她不是演太平公主嘛,组里剧本围读之后,集体到乾陵去采风,感受盛唐的气象。

  上山去那三个著名的盗洞的时候,从山脚到山顶,边走边听组里请的历史专家讲贞观之治,讲万邦来朝,讲女主临世……

  走走停停的,路上有好风景也会看一看。到山顶走了两个多小时。

  整个行程当中,刚开始,有十几个山脚下村子里的村民,身上背着一些手工做的古风的包啊,手链之类的小装饰品围着叫卖。一路的跟着,在组里几个人随手买了一两样之后,围过来的跟着的人越发的多。

  一直走到半山腰,人才散去,只剩下三个看上去不到十岁的小朋友跟着,每个人的身上都背着四五个粗布包。也不说叫卖,就那么跟着,听着专家讲故事。

  其中最大的小姑娘,一直跟着晨曦,晨曦随身的包里带着奶糖,是助理怕她低血糖给准备的,她随手给了小姑娘两块之后,这个小姑娘就再也没有离开过她身边。

  后来走着走着,就闲聊嘛,晨曦看她一直不吃那两块糖,问她为啥不吃,小姑娘说家里还有弟弟妹妹,要带回去给弟弟妹妹吃。

  聊的多了,知道小姑娘家在山脚,家里五个孩子,交超生的钱已经交得家徒四壁了。地又少,收的钱不够一家人的口粮,她爸出门去南方打工,她妈妈在家带着姐弟五个靠着院子里的两棵枣树过活。

  没法子了,仗着离乾陵近,贪黑起早的利用闲余的时间做点儿手工活儿,让孩子们过来卖给游客,挣点儿外快做学费。

  粗布的包,比书包还小一点,除了布是手工的,特别特别简单的样子,针角密实,但也说不上什么复杂的工艺。五块钱一个,就是个小玩意儿,卖得并不好。

  一个月卖不出去三两个。

  小姑娘是家里的老三,上面一个姐姐,一个哥哥。假期也都出来卖东西。村子里的半大孩子,干不了重活的,多半都是做这个。

  “她连鞋都没有,光着脚上下山,还说不累,习惯了。我看得心里可难受。我把她身上三个包都买了,那也才十五块钱,能解决啥问题?我把我包里所有糖都给她了,她才舍得吃一块儿,看得太难受了。后来我跟希姐去她家里看了,太苦了,真的。我说资助她上学吧,她妈妈千恩万谢的,说遇到好人,可她自己不乐意,说她哥哥姐姐书念得比她好,让资助她姐姐……”

  晨曦眼泪巴巴的跟林绣说她认识的小姑娘。

  “我就说资助她姐弟五个。给留了三千块钱,她妈妈说够他们姐弟读完初中了。我回来自己算账,三千块钱,我之前补习表演的时候,还不够一个月的学费呢。他们那么懂事,不该一辈子埋没在大山里,我想着给他们多一点选择,这也是跟妈妈学的……”

  孩子窝在林绣的怀里,哼哼唧唧的。

  林绣笑着点她的头,“马屁精。你想做好事,这个我肯定是支持的。不过你的想法还是太简单了,回头我跟若水居士说一下,让她跟团体具体研究看看,找一下更合适的可行性方案。做慈善可不能脑袋一热就去做,万一过上三两年,你热情劲过去了,或者资金各方面的不能持续了,那可把别人给坑害了……”

  当妈的先肯定孩子的爱心,再一点点的给她分析哪里对哪里欠考虑……

  晨曦把妈妈搂得更紧了,在林绣怀里点头,“嗯,我知道了。妈……等以后我毕业了,我好好拍戏,努力挣钱,等我挣够了钱,就少拍戏或者不拍了。到时候,我就专心的做慈善,行吗?”

  做慈善当然是没问题了。

  只是这年纪轻轻的,外面花花世界,又有大好青春,不想谈谈恋爱,吃喝玩乐,搞得这一副看破红尘的样子,是几个意思?

  “行啊,没问题。但你既然自己想做,那就得好好做,钱也得你自己挣。首要的呢,是先把本职工作做好,把演技磨练好,多出代表作,等你成了大明星,挣钱快了,也更有号召力。想做什么都容易些。”

  “嗯嗯嗯,我会努力的。”

  孩子见妈妈没反对,脸上就带了笑,眼睛亮亮的做着保证。

  之后林绣问她在剧组里适应不适应,有什么好玩儿的事,又聊了不少。

  “妈,我觉得自己特别幸运,真的,我现在过得这么幸福。要是没有遇到您……我现在会是怎么样呢?要是遇到了坏人,被卖了,说不定,过得还不如枣花呢……”

  林绣听到晨曦低声的念叨,先反应了一下,听明白了,枣花就是那个卖包的小姑娘。

  然后,这话里的意思……

  “你知道了?”

  分明就是知道她自己是抱养的了。

  从小到大,谁也没刻意的提过这个事情。孩子也没表现出来什么,真不知道她是啥时候知道的。

  晨曦点头,“嗯,小时候我就知道了。有一次在村里,我们几个小朋友藏猫猫,大人们没看到我,有人到村子里打听咱家的事儿,我听到高家的奶奶说的。还听到李家的三伯骂她来着。后来还听人说我本来是我干妈在火车道边上捡的,说我干妈怀了陆超,养不起我了,又把我送到咱家让您跟我爸养的。

  那会儿我是不信,明明在咱们家里,爷爷奶奶和爸妈都最疼多,哥哥从小就让着我,什么都可着我先。ΗtτPS://Www.sndswx.com/

  好吃好玩儿的,都是让我先挑,哥哥都玩儿我剩下的。上学的时候,哥哥明明学习比我好,却每次都让着我考第一。

  其实我都知道的,我就是心里不平衡了,老想用那些幼稚的手段证明自己是亲生的……”

  林绣听着,心里就在想,要么说不能当着孩子的面什么都说呢。可不能当孩子啥也不懂,其实他们真是啥都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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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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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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