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穿书七零:嫁个傻夫养崽发家>第13章 三大件
  找到林绣,是宋爸在兴隆镇上做活儿的时候,听别人提过。这一家子,儿子多,五个大小伙子,穷得吃不上饭,靠着卖闺女给儿子娶媳妇。

  这不是好话,宋爸刚开始也没留意。这不是做活儿的那家刚好跟林二姐家是邻居嘛。干了大半个月的活儿,他就看出来,林家可不是闭着眼睛卖闺女的。

  林二姐那婆家都是干公的,二姐夫是放电影的。挣工资。人很木讷。但是绝对不是傻的。林二姐也能当得起家,能拿事儿。家里家外一把好手,日子过得是真好。

  他在隔壁,还听过不下三回,那憨夫放电影的村子给拿了一斤半斤的大米白面肉什么,带回家,问媳妇儿,要不要给老丈人家送去,他媳妇儿都是留一大半给公婆,剩下小半让送去。

  绝不是一味的补贴娘家。

  人也爽利泼辣,听说,林大姐更厉害。女婿是在县上单位开大车的司机,她一个人在家种地,一个人守着空房子,谁敢有一点儿不三不四的,直接拿刀就敢砍人。

  再看看林二姐的长相,在兴隆镇绝对首屈一指。笨想也知道,林家那么穷,还得扒拉闺女过日子,这闺女要不是特别出色,谁家愿意当冤大头。人家长得是好,性子又泼辣不吃亏。

  心里有想法儿了,宋爸就留了心。刻意的留意着林家的消息,知道林家还有个小闺女没订婚,就更热心了。

  都说家风家风。一家子的闺女,脾气应该都差不多。他也知道自家的情况,自己是个嘴笨的不会说,宋妈干脆就不能说,有话也说不出来。儿子像自己像了个十成十。

  就得有个厉害的儿媳妇当家才行。

  后来又多方的打听,回家也跟宋妈和儿子都商量了,才托人给介绍,让俩孩子相个亲。

  头回见面,谁也没挑出来啥毛病。林家穷,闺女拿得出手。自家儿子话少,面相看着老实,但家里条件好。

  两家长辈都挺满意的,这才把婚事定下。

  宋凛这会子看着他娘比划着嘱咐,再想想回来的路上,总共买了三块蛋糕,林绣把两块都给他吃了。心里就跟开了锅似的,热气腾腾的。脸也红得不行。但又不好意思跟爹妈说媳妇会心疼人儿这么私密的话。

  半天才闷声闷气的回了一个字,“嗯。”

  林爸又小声的问呢:“没说啥时候去买东西?你没问问会不会骑自行车?能不能驮得动你上街呀?”

  宋妈不会骑车,出门也就是个钱袋子,还得人带着。

  宋妈比划着回,“没问。绣儿说了现在家里忙,不急着去买东西,等做被的时候一块儿买就行。还说去镇上买,我没答应。镇上倒是能买棉花被面,做衣裳的布料也有。他爹,你说,绣儿是不是没想要大件啊?镇上也不卖手表呀。”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这会子结婚,都讲究三大件,自行车,手表和缝纫机或者收音机。两家订亲的时候,林家只提了两百块钱彩礼钱,他家里本来就有自行车和收音机。林家没提三大件的事。但自家这边儿是把儿媳妇要手表和缝纫机的钱早都准备好了的。

  现在看,人家好像真没想要。

  宋爸沉默一会儿,“那等送绣儿回去的时候,你再多给拿二百块钱,她自己想买啥买啥,咱们只当正常给彩礼钱了。不省这个钱。”

  上海牌的手表差不多就是二百块钱一块,缝纫机也差不多的价格。

  “行。钱我都准备着呢,不买东西了,明儿个你再去存上吧。再买几斤肉回来,后天包饺子吃。”

  为了接待未来儿媳妇,可是动了存款折的,提前取了五百块钱回来就是准备买东西用的。两口子舍不得吃舍不得穿的攒了大半辈子,就这一个儿子,钱当然得花在刀刃上,这时候,可不能扣扣搜搜的。

  但林绣不买东西,钱倒是用不上那么些了,钱可不能放家里,多不安全。

  老两口低声的商量着怎么表达对儿媳妇的满意。

  宋凛躺在一边儿听着,不说话。心里也有自己的想法呢。想着过年就成亲了,到时候多了一口人,又能多一份地,他肯定不让媳妇儿下地干活儿,自己全干了。也累不着。她跟娘在家管管园子就好。

  得空了,得去镇上看看,能不能买些花籽,在院墙边上都种上花,好看,她肯定喜欢。不买那些普通花盆,不好看。他要自己做,照着书上的样子,用木头做好看的花盆,在屋子里也养上花。

  哦,对了,还得买点葡萄苗,开春儿在院子里架上葡萄架子,等有了孩子,能甜嘴儿。

  等以后日子好了,自家也买个拖拉机,到时候,他开车,带着她跟孩子,去县城里,看电影儿。

  ……

  这些都是他在书上看到的,还有跟宋爸出门干活儿见过的,在如今的宋凛质朴的认知里,这便是他理想中的生活。

  带着对未来的憧憬,美滋滋的睡着了,连梦里都是甜蜜的。

  ……

  第二天一早,林绣觉轻,四点多,就听到东屋里有动静。没一会儿,姑姑也起来了,这是要准备早饭了吧?

  可够早的。

  赶紧也爬起来。

  “绣儿你躺着,再睡一会儿,天还没亮呢。一会儿吃饭了我叫你。”

  姑姑拦着不让她起。

  “没事儿,姑。在家都起习惯了。”

  是,白天到生产队上工,自家的活儿可不就得起早贪黑的干嘛。林绣说是这么说,但她在家是真没这么勤快。

  最小的嘛,受宠。活儿都是哥哥姐姐们干,她最多是忙的时候,起来帮林妈做做饭。

  这么说,就是客气的说法。

  边说着,边起身穿衣服。

  把被褥收拾好,洗漱完,到厨房要帮忙。饭菜都已经在锅里了。姑姑在切黄瓜,宋妈在洗菜。

  林绣看没别的干,就蹲下烧火吧。

  “绣儿,睡得好不好?炕凉不凉?”

  “不凉,睡得挺好的。”

  ……

  家常的招呼着。

  早饭是玉米面加白面的二合面发糕,菜是土豆炖白菜,还加了几片五花肉和粉条。再加上两样咸菜,一个家常的凉菜。

  已经很丰盛了。在林家,别说五花肉了,油都放不起的。就是清汤清水的白菜土豆,纯玉米面的饼子,还都不能管饱呢。

  那几片五花肉,全让宋妈夹到林绣碗里了。

  吃完饭,爷俩就去生产队上工。

  家里就剩下女人。

  收拾桌碗和屋子呗。

  林绣也不矫情,碗筷拿到厨房,给灶里添了把柴火,锅里添上两瓢水,水温了,把碗筷洗刷干净,顺手把厨房也收拾出来了。动作干净利落。

  宋妈和姑姑想帮忙都插不上手。只能一个扫地,一个打扫房间。

  没半个小时,就收拾得干干净净。

  接下来干啥?

  总不能干坐着吧?

  多无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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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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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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