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来医院的时候,带得钱总共没有二百,粮票也就几十斤的。
出来租房子,锅碗瓢盆,被褥,日常最基础的生活用品,煤,柴禾。都是同学帮着凑的。来的时候只带了一床被子,还都脏得不成样子。
现做来不及,家里用的都是同学的被褥。
能私下买的同学帮着买,实在需要票的,也都是同学帮着凑的。
大雪的天,冻得要命,路还不好走。
不是同学的情分,谁能这么用心的忙啊。
牛红兵没课的时候跟着同学一起到火车站运煤。
在车站听红星县拉煤的司机们说的林绣的事,到学校找的宋凛同学。又找到家里来,里里外外的一直跟着忙活。
煤也都是他帮着从车站里的匀出来的,他自己晚上在那边看更,不闲着,拿笤帚打煤渣子,一天能扫个麻袋底。以前都攒在一起卖掉了。后来的都给搬家里来了。
出院第二天,宋凛把林绣和孩子交给李红霞照看,他自己回县城了。家里都惦记着呢。得送信啊。
三天之后,宋爸又是求了粮库的赵主任给借的一个运粮的半截车。把林绣姥姥和宋妈给送来了,车后面还拉着已经收拾好的一头猪的肉。十几只鹅,用被子包得严严实实的两箱子鸡蛋。一袋大米,在袋白面,两箱挂面。半车的白菜萝卜土豆。
有了这些东西,宋妈再一来,家里一下子就轻松了。
姥姥只管着孩子,林绣已经能动能半自理了。只是坐月子不能干啥。
宋妈管家务,做饭。宋凛干杂活,打零。
李红霞人家自己也有家,这次跟着车回家了。宋爸来看看大孙子,也回去了,家里离不开人。
转天,林家的大队人马也到了。
大姐夫从单位里借的小面包车,满满当当拉了一车人来。
男人们都靠后,来的主要是女人。舅妈,舅家的大嫂。林妈,林家的四个嫂子,还有两个姐姐。林爸和林五哥也来了。
主要是当苦力。车里塞得都是吃的。
五哥今年的开荒地粮食大丰收,又种的都是杂粮,谁都没想到,能那么好卖,收完拿车拉着在附近几个村走着卖,没到镇上呢,就卖完了。挣了差不多一千块钱。
几个哥哥家都差不多的收入。
简直快要乐疯了都。
一个个的,地都冻上了,还天天的往泡子边跑开荒呢,两口子齐上阵,孩子也不管了,往林妈那一送,干得劲劲儿的。
用林妈的话说,钱里有火,顶得人在家里待不下。
周围有眼明心亮的看出来咋回事了,也跟着干。
只不过,没家本钱的,有力气也没用,开出来多了也种不起。
一直干到地冻实了,实在刨不动了才歇下。
有活钱了,也不用抠抠搜搜的天天喝玉米糊糊。自家就种了大黄米,红小豆。五哥自己留了两百斤。全包了粘豆包。本来就带着林绣的份儿。
还没给家里送呢,这下子全给拉到省城来了。
还有各家从林绣怀孕开始就给攒着的鸡蛋,又拿来好几百。林妈和大姐二姐拿了大大小小的小被子六七个。再加上宋妈在家准备的,咋用都够了。
林家也给带了土豆白菜,不家蒜头大葱辣椒黄豆啥的。
五哥把年初借林绣的一百块钱也给还上了。
听林妈说,也张罗着媒人给介绍对象呢。现在是真不够了。
一家子心气足得很。
这么多人,来家待了一会儿看看孩子,东西都放下就往回返。ΗtτPS://Www.sndswx.com/
林妈留下了。家里猫冬呢,本来也没事。在这里照看闺女月子太正常了。
人气儿足了,东西不缺,炉子烧的时间长了。屋里也暖起来。
“你生个孩子,这兴师动众的劲,我活这么大岁数都没过。”
家里除林绣两口子带孩子,就剩下仨老太太。家里能用上宋凛的地方不多了,白天他就老出去跑,咂摸吃的,想法子给林绣改善伙食。
仨老太太没事儿就聊天呗。
林妈惯常的又开始怼闺女。
说实在的,这个话,林绣没法反驳。
她自己都觉得折腾人。
穿过来一年多了。得说环境已经很适应了。村里村外的,真没听过谁家媳妇生个孩子,又是县里又是省城的。
看着吧,回去还不定传成啥样呢。
本来村子里的人就都要背后嚼舌头,说宋宝库家娶了个娘娘回来。别人家五六个儿媳妇没有他们家一个能折腾。
这下好,更是冲着这话去了。
可丰收镇,几十年了,也没听谁家媳妇生孩子还得上省城的。
不光上省城,坐月子还得在省城现租个院子坐。
够人讲究几年的了。
“那是我们家昭阳福气大,古往今来那贵人出生不都是惊天动地的?我们这才哪到哪,是不是?”
林绣护着儿子讲话。婆婆在旁边使劲点头,觉得她说得对。
林妈直撇嘴。到底当着亲家母的面,没再说啥。
孩子名叫宋昭阳,宋凛给起的。在学校这一学期,课余没干别的,就想着给孩子起名了。准备了十多个,男孩女孩的都有。两人一起选了昭阳这个名字。
孩子慢慢的长开了,林绣刀口也愈合得不错,肚子没那么疼,能下地走路,能自理,不那么难受了,再看孩子,有感觉了。
怎么看怎么爱,只要有空,就盯着孩子看,孩子睡着,她也眼巴巴的看着,对着孩子傻笑,觉得可爱得不行不行的。
家里给准备的吃的多,宋凛还整天在外咂摸,伙食好,奶水很足。
昭阳自己都吃不完,胀得难受,奶水得挤出来扔一半。
孩子吃得胖嘟嘟,身上都是奶光儿,越发招人稀罕。
爹妈长得都好,孩子就不可能丑到哪里去,长开了,不再是小猴子样之后,就看出来长得漂亮了。
就是眼睛带点棕色,不是完全的黑。这是隔代遗传,随了他爷爷了。
刚发现这一点的时候,宋妈还紧张了几天,小心翼翼的观察姥姥和林妈的脸色,就怕林家嫌弃孩子血统。这会子可不是后世,会觉得混血宝宝好看什么的,如今对待混血儿,有一个专门的称呼,杂种。
确定姥姥和林妈没有异样,才稍稍放下心。
还是林绣,刚发现的时候,大惊小怪,“哎呀,宝宝眼睛是猫眼色的呀,太好看了吧。”念念叨叨的,还想着再生二胎要是蓝的绿的眼睛更好看啥啥的。
宋妈看她是真喜欢,才算是把心放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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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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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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