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穿书七零:嫁个傻夫养崽发家>第62章 咸菜厂提上日程
  连着买了仨院子,林绣都有点收不住手了。

  真是好位置,两个是跟正门只隔了一条街的。一个离西门就过一条马路,最靠着路边。原来那房子也是死脑子,一点不知道变通,把东墙一拆,就能建大几间的门市。

  紧靠着学校的侧门,干点啥买卖不成啊。

  哎哟,看房子的时候,就把林绣给急得不行。

  再一看周围,都是老实本分过日子,就没人想着要开发开发这种黄金地段的商业价值,也是够了。

  回来把这话一说,林家人,姥姥和林妈的想法是,“卖咸菜这么挣钱,哪有空干别的。不能天底下的钱都让你一个人挣了去吧。”

  宋家人的看法是,“主要咱家没人啊。现在还不让生了,要是家里能再多几个孩子,有多少活儿也不愁人干。”

  牛红兵和张凤敏的观点是,“本本分分上班,把工作做好,工资也足够养家活口的,再多钱有什么意义?还不如把时间放在工作上,把工作干好呢。”

  看,这就是处在不同身份的人,观念上的差异所在了。

  市场经济的威力,还没有机体现得太强烈。

  马上大学毕业,京城的大机关也去得,省城的单位也随便挑的牛红兵和张凤敏就觉得有工作,把铁饭碗揣牢了就好。

  林家现在是不缺钱了,房租年年涨,只靠着收租,家里孩子们都能过上非常富足的生活了。他们就觉得,要有取舍,顾一头就可以,反正日子也不能更好了。

  宋家呢,急的是看着来钱道,没有人去挣。宋家人口少,势单力孤,老两口总有人口焦虑。

  林绣都觉得,他们之所以这么愿意养着小静,也有一部分的原因是这个。

  不管怎么说吧,她现在确实分,身乏术,恨不能一个人劈两半,也忙不过来。

  只能是把那几个院子买下来,就那么放着出租等拆迁。

  “还是钱少,我要是钱多,也学那些港商外商啥的,买块钱,开发。自己建商场,建住宅楼。”

  “你快拉倒吧。人心不足蛇吞象,饭得一口一口吃,你连个大字都不识,能有现在的成色,都谢天谢地,一天到晚的,怎么这么不知足呢?”

  林妈觉得闺女太激进了。

  林绣是只恨自己挣钱慢。

  又没法说,你们的想法,跟不上经济发展的步伐。

  现在的人,没有人想到,经济能发展的那么快的。

  着急也没用,过了年,连咸菜的生意也做不成了。

  没有菜可以卖了。

  林绣又张罗着回家建咸菜加工厂。

  之前还说十亩地用不完,现在看,问题不大。

  “妹子,你真是讲究人儿。大姐啥也不说了。建厂的钱,你也别跟我抢了,我全掏了。”

  提到建厂的时候,林绣问姜大胖要不要合资,姜大胖说不用,那样她太占便宜了,厂子建起来以后,她正常进货就行。

  林绣没同意。说销售的事儿还是得指望姜姐,她只管生产,不管销售。所以还是五五分成吧。

  这不是,姜大胖就说啥不让林绣拿建厂的钱了。

  也行吧,林绣了也不争这个。

  “那姜姐,你看看家里亲戚朋友当中,有没有识字会算账的?咱厂里得有会计呀。我这边儿再找个出纳。咱亲兄弟明算账,账做清楚了,也省得挣多少钱心里都没数儿。”

  “不用那么费劲,我家闺女这不是正好初中毕业了,也没考上高中,让她去吧。”

  还能有比新闺女更可信的人嘛。

  “彩霞呀。行,这丫头跟我也对脾气。就住在我们家,错不了。”

  姜大胖的夫家姓王,闺女叫王彩霞,刚十六。

  “那就没事儿了。回头我就把人给你送过去。”

  行行行,没问题。

  人家姜大姐家有闺女,自家没有啊。

  “咱家也没有合适的亲戚啊。”

  林绣在家犯愁,在饭桌上还念叨呢。

  省城活儿干完,一家子就回三李屯准备春耕的事了。

  宋爸想了想,“倒是有一个人,不知道人家乐意不乐意来。”

  谁呀?

  “你赵叔家的小儿子,高中毕业,到县里的零件厂当学徒工,一直也没转上正式工。年前我跟你赵叔喝酒,听他念叨着想给办个镇上中学的民办教师,不知道办的咋样了。文斌那孩子稳当,不是那张扬的,管个账啥的错不了……”んτΤΡS://Www.sndswx.com/

  “看我赵叔给安排的活,还是想干工的意思吧?咱这个人家的厂子,人家能愿意让孩子来吗?”

  “哪天我问问去。”

  宋妈在旁边比划。

  看着是她心里也有目标。

  谁呀?

  还是宋爸看得明白,“啊,你妈说王青河的媳妇美云,还真别说,那孩子当初还是我给介绍的。她哥结婚我在他家干活,就相中这孩子了,干活利索,干净。初中毕业,学得可好了。恢复高考那年,要不是已经结婚了,没准也能上大学。咱村上送公粮,队里算账,她那算盘珠子打得比老会计都好。”

  这一说,林绣也想起来。

  可不是嘛。

  曲美云跟她关系正经不错,咋就把她忘了。

  “那先问问赵叔家文斌,不行就找美云吧。”

  宋爸第二天骑着自行车就去丰收镇了。带着两瓶酒,半个卤猪头。

  是林五哥过年的时候,往省城送了两头猪,家里老人孩子满打满算的才九口人过年,怎么可能吃得完。一头猪的一半都没吃完,已经都顿顿吃肉了。

  这不是回来的时候,拿回来一半嘛。二月二,林绣把猪头猪脚和边角料都给卤上了。

  宋爸跟赵叔是铁哥们儿,上门吃饭自己带吃的不算啥,赵叔平时得了啥好吃的,也乐意带上来家里让林绣给做了,老哥俩喝点儿。

  下午回来,宋爸说,赵文斌的民办教师办下来了。开学都已经去镇中学上班了。

  那就只能找曲美云问问了。

  “那我必须得干呀,这好事儿,我还能放过去?”

  林绣一说,曲美云当时就同意了。

  “你也别太痛快了,得回家跟我三哥商量商量,地里的活咋安排。再说,你俩孩子呢,是不是得问问铁牛叔和婶子,能不能帮着看?厂子真要是建起来,得有规章制度,按点上下班的。”

  林绣也是先把丑话说到先头,可别到时候动不动请假回家浇个地,喂个孩子的,那就没法管了。

  “这有啥好商量的。我家也没开荒,总共不到二十亩地,全种玉米的话,一个人就能干得了。再说我上班不也还有下班时间呢。孩子更是小事儿,小的都三岁了,谁还不能帮着看一眼了。没事儿,你就放心吧。”

  她脑子得多没数儿,这好活不干。

  林绣一个月给开四十五块钱工资,一年五百多块钱,种多少地能挣回来?

  必须得干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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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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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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