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穿书七零:嫁个傻夫养崽发家>第31章 富婆了
  存折上的数字是3215.28。

  在七八年农历三月这个时间点,这个数字意味着什么呢?

  现在宋家的三大间红砖房,三万块砖,七分钱一块,两千一百块钱足够了,再加上棚顶窗户玻璃,两千五百块钱,可以建好。

  再比如,城里工人的工资,八级工一个月112.5,但能挣上八级工资的工人,都得是国宝级的老师傅。一般的单位,六级工就是大师傅。挣77.85每个月。

  拿六级工资的工人家庭,一个人挣工资养活家里老婆和五六个孩子,再加上老人,十来口人,一家子饿不着。要是双职工,哪位另一个只拿一级的35.5,一个月113块钱,养十口人,就吃喝不愁的。

  林绣自己仔细算过。攒这些钱,再加上建房子,她和宋凛结婚的花费,再加上置办那些做木工的大大小小的工匠。家里人口少,按平时挣工分足够日常开销来算,这些年,宋爸至少得挣七千以上的收入。

  听屯子里老人唠嗑讲过,说宋爸十四五岁就自己养活自己,出去找零活挣钱了。木匠活全是自己悟的。他今年四十三岁,十九岁结婚以前的收入都成家用。从二十岁开始算,二十三年,平均每年得攒三百块钱。

  那十年,管得严,再往前还有几年灾年,日子都过得穷。

  活肯定不会太好。

  平时生产队每年满工差不多二百天左右,还得满工。半工的一百来天能不干。一年干一百五十天活。一天挣两块钱?

  她不知道具体是怎么个挣法。自家二哥结婚的时候,找人打过一个碗橱,自家出木头和材料,把木匠接家里,供吃供住,打了两天,给了一块五的手工费。

  那差不多算是最简单的木工活了。自家公公这种名声能传到县城里,城里的人都抢着找去干活的人,应该不是那个价。

  好吧,这么一算,攒下这点钱,也是有可能的。

  果然还是得有手艺才行。

  林爸要是有这个手艺,再有五个儿子,也不至于穷成这样了。

  而且,家里也不只是这一个存折的财产。

  之前林绣敢想着盖牲口圈,又要养这养那的。可没有惦记过要让公婆出钱。

  牲口圈不用盖好的,土坯的就行。不用花钱,村里找关系好的小年轻帮着垒起来也就是一半天的功夫。猪圈三五块钱一个就能买到。鸡鸭鹅直接买蛋自己孵。一个鸡蛋才二分钱。

  本钱她能出得起。一是她自己做缝纫活,挣了几十了,再加在娘家时攒的,还有之前宋家给那二百,还剩下的一点。加起来也有差不多一百块钱了。

  再一个,宋凛婚后把自己的私房钱上交了,有五百三十四块七。他去上学的时候,把零的三十四块七给他带着零花用。整的都在她手里呢。

  手里六百多块七百块钱,林绣都觉得自己小富婆了。

  如今又加上公婆给的存折。

  她莫名有了暴发户的膨胀感。

  公公第二天真就没去上工,吃完早饭就要去镇上给宋凛发电报。临走还问林绣,有没有啥想吃的。

  能有啥想吃的,总共也没几样可以选择的。

  想了半天,“想吃酸的。”

  具体的真不知道想啥。

  中午的时候,公公回来了。大包小包的,自行车后座的筐里都塞满了。

  炉果,牛舌头,葡萄糖粉。还买了四瓶山楂罐头。

  婆婆把东西全都塞到林绣屋的组合柜里,林绣让她留一半,说啥也不干,一直用手指着林绣的肚子。意思是给孩子吃的,一人吃两人补。

  行吧,在这家家都五六个孩子,三个都算少的年代,家里就宋凛一个独苗苗。公婆对孙辈的渴望,也不难理解。

  “哎,什么人什么命,你看看我,吃不起喝不起,孩子也知道自己没那个命,也不折腾。就刚怀上的时候,恶心过两回,过去该吃吃该喝喝,啥活都跟着干,咋滴没咋滴。”

  四嫂挺着九个半月随时可能要生的大肚子,听说林绣怀上了,来家里串门子。正好赶上林绣在吃山楂罐头。她也不敢多吃,就实在恶心得难受了,一次就是吃一个,喝口汤,酸溜溜的,压一压。

  李红霞跟四嫂一起来的,盯着林绣的肚子,眼珠子都要羡慕红了。“吃啥喝啥我都不羡慕,我就羡慕你这揣孩子的速度,你说我跟陆家栋,都结婚三年头两年整了,连个孩子影儿都没看着。我俩也没轻了忙活呀,咋就怀不上呢?”

  陈家栋本来就自己,跟继父家的几个兄弟姐妹一点感情都没有,跟亲妈后生的弟妹也就那样儿。

  两口子感情好,就盼着能有自己孩子,才是纯纯的一家人。

  可就是一直没怀上,也找村里的老中医看过,都说他俩没啥毛病。

  自打知道林绣怀孕,发小结婚两个月,媳妇怀孕两个月,可把人给刺激得不轻,天天干完一天活,累个死臭,晚上还一个劲儿的折腾。

  李红霞也是急得不行。那一年都说不上两回话的婆婆都开始拿话点她了。老闹心了。

  这个事儿,谁也帮不上忙。

  林绣也不好说啥。

  “要不然,去大医院看看?有个结果,心里就安稳了。子女都是缘,或早或晚的事儿。”

  李红霞摇头,“去啥大医院啊。咱村上原来的老大夫,就是京城大医院下来的。前年调回京了,听说还是什么大专家。大医院的大夫也不一定能人家水平高。”

  哦,那倒也是。

  “那人家大夫都说了你俩没毛病,你急啥嘛。早晚都会有的。现在趁着年轻,多攒点钱,到时候孩子来了,也不用吃咱们小时候那些个苦。”

  四嫂也在一边安慰。

  林绣赶紧转移话题,“是啊。说到攒钱,养猪的事儿,你俩咋想的?想不想养啊?”

  之前已经把宋凛的话转达了,两口子说要考虑考虑。

  李红霞就皱眉,“我俩这不是也愁呢嘛。想养啊,咋不想养呢。我家那口子这几天咂摸了几十棵细木头回来,要起牲口圈呢。对了,土坯的事你别管了,他一块给你家的带出来。”

  那愁啥呢?“没钱买猪崽吗?我先给你拿,十块二十块的我还能出得起。”

  不是。

  “我妈说给我出钱。问题是,让哪买猪崽去呀?买回来猪崽,喂啥?麦麸子,苞米糠,都得买,还是钱。想育肥,还得喂上几天玉米面,自家的口粮才够吃,哪有喂猪的粮食啊?”

  ……

  林绣一听,也比较傻眼。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还真是。

  这可不是有钱就什么都能买的年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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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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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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