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穿书七零:嫁个傻夫养崽发家>第139章 都傻眼了
  “姐……”

  出了站,陆辉带着车在站台等,他带了一个大巴两辆厢货过来,大巴坐人,厢货拉行李。

  县城的火车站不大,候车厅还是建国前造的呢,外面看着老古董一样。出站口也就是可小的铁栏杆。

  陆辉是把车带到站台上接的人,走的是货运口。

  “陈导,这是我弟弟,陆辉。”

  晨曦给导演介绍。

  陆辉大学毕业之后在省城上了几年班就辞职回家了。他爸陆家栋年轻的时候开货车,常年的坐着,食宿都不规律,年轻的时候不觉得啥,到老都找上了。前几年查出来胃癌,还是腰疼得受不了,本来去医院看腰的,拍了片子,却查出来胃病。得亏是发现得早,切除了三分之二,这几年在家养着,恢复得还不错。

  但是车队是管不了了。陆辉就回家照看生意。本来他挣那点儿工资,也不够干啥的。纯粹就是家长想让儿子有个体面的工作,他们觉得有面子。一个月挣的,不如家里一天挣得多。

  回老家几年,把车队发展成了运输公司,做货运,发展得也很好。老婆孩子还留在省城,方便孩子上学,他通勤。

  陆家栋和李红霞两口子,本来也在省城看孙子了,林绣和宋凛回村养老,他们也回来凑热闹。不止他们,好些个本来都进城了的乡亲,都把城里的房子空着,回来凑热闹呢。

  李红兵两口子退休了都回来了。

  老了老了,仨发小儿又聚到一起养老呢。

  爹妈都在村里住,刚好林绣接了电话说要安排车接站,陆辉又是开运输公司的,谁用车有他方便呀,这不是就把这活揽下了。

  节目组的人,开始还没觉得啥,大明星红这么久,那可是相当有钱的。家里日子差不了,雇个车没什么大惊小怪的。

  都按部就班的上了大巴,走站前路直接到外环出城,不用进城区里面,站前街道两侧都还是二三十年前的老楼,门市除了卖种子化肥的就是卖农机的,给人的观感就是,土、穷、落后……

  大巴车出了县城,往丰收镇方向走了十几里路之后,路两边的农田里开始有劳作的身影。

  丰收镇种经济作物的农户多,农忙比一般种玉米的要早。

  地里都是中小型的农机,工作人员们大多是城里的孩子,看到机械化程度这么高,才对地方的经济条件有一点点改观了。

  哦,原来并不是他们以为的,全都是纯手工操作。

  一些南方的山里的孩子,对东北这种大平原,放眼望去全是平整的耕地,前后左右车行几十里看不到山,甚至连一个土包都没有的黑土地,更是觉得稀奇。

  离着丰收镇还有十来里路程,国道两侧就陆续的开始有建筑物了。

  大部分都是前面一个广阔的停车场,后面一个更大的大院子,中间十几间平房或者是二层楼的样式。

  十家里有八家,都是农家菜的小菜馆,或者是商店,五金百货之类。后院全是钢板顶的简易仓库。这会子都空着,外地人也不知道是放啥的。

  但只这些建筑,也能看出来当地的富庶程度。如果不是商业发达,怎么可能有这么些饭馆和商店嘛。

  “咱们到了吗?”

  导演跟陆辉一起坐在前面,看着出现这些房子,就问呢。

  陆辉态度可好了,笑得憨憨的,“没呢,还有十里地。咱们这国道收菜的时候来往的车多,这些小饭馆子平时没啥人,就指着夏秋两季收菜时候挣钱呢。总共也就是忙不到两个月。不耽误种地。”

  哦哦哦,“这些店都是农户开的呀?”

  “是啊,咱们农村,家家都有地呢。可不敢把地扔下,那还叫啥农民了。”

  导演就觉得陆辉实诚得怪可爱的,就问他,“看着你可不像是种地的。”

  陆辉又笑,“您圣明,我可不是不会种地嘛。就小时候放春耕假帮着干过一点儿。后来就到县里上学,就没咋干过了。现在想干吧,一上手,老头老太太是死活看不上,嫌弃我总是帮倒忙。”

  这一点导演深有同感,说起来,他家也是南方小城,父母在老家养老,平时在小院里种点菜啥的当消遣,他回家的时候想帮帮忙,也是被皮嫌弃碍手碍脚。んτΤΡS://Www.sndswx.com/

  “家里种了多少地啊?”

  “老人年纪大了,大地没种,都租出去了。就是家里的菜园子和暖棚,种点菜,自家吃的。老人闲不住,当锻炼身体了。”

  这一说,更说到导演心里了,他家刚好也是这个情况嘛。俩人就又唠起来老人非得在老家种地,不爱进城享福之类的话题。

  这么聊着,没一会儿,车就进镇了。

  “哇……这是镇子吗?原来东北也有这么大这么繁华的小镇啊……”

  这是节目组工作人员的一致感慨。

  远看几十栋高层建筑。镇子入口有牌楼,有广场,有公园,公园对面是更大的广场,后面是气派的镇政府。

  再往里面走,就是繁华的街景,商场,店铺,跟大城市的街道如果说有区别,那就是街短一点,街上的人少一些,豪车少,电动车多。

  或者再加上一点,只有一条街?

  可转念一想,这是小镇啊,连县城都不是。能有一条这么繁华的街,已经不比江浙那些富甲天下的名镇差多少了。

  导演还是脑子快,突然反应过来什么,“啊,小陆啊,咱们这个丰收镇,就是网上说的那个三辣之乡的东北亚名镇是吗?”

  不怪他没把晨曦的老家跟网红镇对上号。实在是丰收镇这个名字太普通了,全国没有一百个也得有八十个。

  丰收镇他可太知道了,要来东北录节目,能不查查资料嘛。如果说邻国的泡菜,七成都是山东产的。那剩下三成的自产泡菜,作料里的三辣,又有六成都握在这个小镇的手里。可以说,小小的镇子,邻国能不能实现泡菜自由,都被这小镇拿捏着呢。

  等进了镇子,看到占比不算小的韩式店铺,感受就更清楚了。

  车停在镇中心最高的二十三层的锦绣大酒店门口。

  陆辉先下车,招呼大家,“七层是专门给咱们留着的,赵导,您看着安排吧。房卡到前台取就成。我去后厨看看,接风宴准备得怎么样了。”

  工作人员们都傻眼了,看着眼前金碧辉煌的大酒店,傻子也知道住宿条件差不多。整个节目组才六十多个人,这次才来了,四十多,包了整整一层?

  天啊,这么一想,他们之前准备的那些,越发的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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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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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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