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穿书七零:嫁个傻夫养崽发家>第38章 第一笔生意
  出月子的时候,林绣的身体已经恢复得不错了。

  年轻就是好。

  再加上这身体的素质确实不错。

  吃的又好,营养跟得上,出了月子,基本上就能一切正常,不耽误干啥了。

  宋凛学校要期末考试了,之前学校考虑到他的特殊情况,给了特殊照顾让通勤。

  这会儿可没有了。他得住校去。周末才能回家。

  平时就没课的时候,能回家看看。

  他也不嫌弃折腾,有空就往家里跑。

  林绣出了月子,第一件事是到澡堂子,痛痛快快洗了个澡。

  之后的日子,她在家里也待不下。

  没事就爱上街逛。

  也不是为了买什么,就只是瞎逛,熟悉环境。

  也不嫌弃冷。

  出了院子就是商行街,慢慢的,她就有新发现了。

  街边开始有小商小贩骑着三轮车卖货,也不要票,就是鸡蛋、杂粮、豆腐白菜肉啥的。卖得也不贵,比商店里得用本领的还便宜点。

  这种最适应她这样没有粮本的人消费。时常买个豆腐,木耳蘑菇什么的。

  慢慢的聊得多的,就知道了。这些人,都是返城的知青,一时没有安排工作,在家里闲着,就出来自谋生路,干小商小贩。

  也有人管,但是这年头,谁家也没有多余的粮食,在家干待着不挣钱,怎么活?都是被逼得没办法嘛。管也管不住。

  越是到了年跟前儿,这样的小商小贩就越多,每个胡同都能有那么一两个脑子灵也敢干的。生意还都不错。

  林绣就活心。

  环境越来越好,这机会可太难得了。

  不抓住了,她觉得自己后半辈子都得活在后悔当中。

  可是能干什么呢?

  手里本钱有限,房子还是租的,孩子又小。

  她就边逛边做市场调研了。

  越研究越发现,其实这会子干啥都行的。

  但是还没有政策支持,不能租店面,得再等等。

  也不急在一时。

  学校考完试,要放寒假了。

  林绣在家里做了好吃的,请宋凛的同学们来家吃饭,感谢当初他们帮忙。

  准备了半片子猪肉,一条猪后腿,猪头也一起,都炖上了。加上酸菜、血肠。

  边角料、猪肝猪肺肠子啥的提前卤出来的,还加了鸡蛋干豆腐木耳。

  再加上小鸡炖蘑菇。大酱炖豆腐,凉拌个白菜丝和花生米就是凑数的。

  六个菜。主要都是肉,用盆装着上。

  主食就是二合面的玉米饼子,管够。

  既然是感谢,就得实实在在的,假模假式的算什么。

  宋凛班上的同学都来了,还叫了几个当时也来帮过忙的同学的老乡。牛红兵也来了,还带来个叫张凤敏的女同学,红着脸介绍说是他对象。是个很爽利的姑娘,来家也不客气,戴上围裙就帮着林绣忙活招待宋凛的同学。蜀南文学

  三十来个人,那么些肉,几乎全吃了。

  走的时候,一个个撑的捧着肚子走,女同学都要松腰带的程度。

  还剩下一点锅底,装了满满的两饭盒,给牛红兵和张凤敏带着回学校吃。

  同学们都夸林绣的手艺好。特别是那卤肉卤蛋,能香掉舌头。

  那还用说,有姥姥这高明的师父在,手艺不好多丢人。

  一屋子大学生,可不是只吃饭的,他们也聊天啊。

  聊学校的事,聊国家大事,聊新闻,聊政策。

  讨论知青回城以后,工作的问题。聊各自家里遇到的哪些现实的困难。

  林绣都觉得很有收获。

  听他们聊天,再结合她自己的观察,越发的清晰当前的环境。

  她是肯定不会在省城这么白住着每月花着房租一分钱不挣的。

  最后她选了个啥项目呢?

  到医院门口卖小米粥和茶叶蛋。

  是带着卤肉卤蛋去医院看娄大夫感谢救命之恩的时候,遇上的买不到饭的患者家属念叨。回家又看到家里给准备的坐月子没吃完还剩下的两百多个鸡蛋。才起了这念头。

  主要是做这个确实不用多少本钱。

  商行街离省医院还近,就隔两条街,走路十几分钟就到。

  说干就干,没有车,她找了一个在胡同里骑三轮车拉人的知青,大冬天的他一天也拉不了多少活。租了他的车,一天三毛钱。

  又买了两个铁皮炉子,两个锅。一个锅里熬小米粥,一个里面放茶叶蛋。立马就能开张。

  小米粥一毛钱一碗,茶叶蛋一毛五两个。但有一个两毛钱的套餐,两个茶叶蛋,小米粥不限量,管够。不要票,给钱就行。

  去掉各种成本,利润对半开。

  遇上小米粥要得多的,少挣点。要得少的,多挣点。

  开张第一天,一大锅,一大锅小米粥,一中午都没够卖的。五十个茶叶蛋还剩下二十几个。

  回来算了下,挣了一块三毛钱。

  “就卖个粥,能挣那么些钱呢?”

  仨老太太在家里算账,一天挣一块三,一个月就是三十九,都赶上一个工人工资多了。

  都不相信。

  “才第一天,看不出来啥,不一定每天都能挣这么多。”

  是,是没有每天都挣这么多。

  是每天都比前一天挣得多。

  干个半个月,过小年了,每天早上、中午各去一趟,一次一大锅粥,多的也没有。

  收入基本稳定在了为两块五左右。

  这还是因着,刚卖三天,就有竞争对手了。人家也卖粥,五分钱随便喝。还有一家也带着卖鸡蛋的。

  没有对比,还感觉不到自家的东西多好吃。

  一对比,林绣的买卖更好了。

  她卖的粥不稀,粘稠,香。茶叶蛋的味道,别人学不来,特别好吃。

  大多数是买给病人吃的,不是特别困难的人家,当然宁肯多花五分钱,也要买味道好的了。

  宋凛放假以后,早上就不让林绣起早去卖粥了,他去。

  林绣怕他这个闷葫芦嘴笨,不会做生意,开始还不放心,偷着远远的跟着看了两天。

  不得不说,这时候的人,太朴质,太好了。

  根本就没有人为难他,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最多就是买茶叶蛋的时候挑一挑个头大小。有个老太太看到锅里有一个特别小的鸡蛋,让他搭一个,他同意了之后。老太太就天天光顾,还给带了好几个顾客来。

  林绣看他能干得了,就没再说啥了。

  只中午会跟着一起出摊。

  这活儿干个五十天。

  年都在省城过的。

  房租到期,再租下去不合算了。

  挣了一百零九块三毛二分钱。

  房租钱都挣回来了,讲客吃饭的钱也挣回来了。

  花销就是一家子的口粮。

  这就不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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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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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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