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了多少钱啊?在什么位置?”
宋凛配合着问。
林绣一屁股坐人家腿上,一手搂着脖子,另一只手伸了一根手指在宋凛眼前晃。
老夫老妻的,多久都没这么腻乎过了。宋凛都忍不住想笑,这是有多高兴啊。
“一千万?”
林绣摇头,“再猜。”
“一个亿?”
“再猜。往底了猜。”
“一百万啊。”
难得林总一出手,居然才是一百万的小地方,还能这么高兴?
什么风水宝地?
林绣美滋滋的,“十万。三千五百平的院子,十万块钱。十五年前咱买县城的院子还花了五万呢……”
啊?
“什么地方啊?这么便宜?”
别不是被人骗了吧?
“真的,离这边不到二里地,明天带你去看啊。就在海边,出了院子三十米就是海滩,前面只有一片椰子林,什么建筑都没有。”
“怎么捡到的这么大的漏啊?”
林绣就可得瑟,“就前两天去海边做烧烤嘛。遇到一个大哥,也是东北的,在这边儿卖大米,生意不好,想撤回去了。他来得早,最早一批过来的,当初刚来的时候,花两万块钱买下来消防队的旧营房。这几年,小打小闹的,也挣到一点钱,用他自己的话说,养老钱是挣出来了。
就想回去开个烧烤店养老得了。现在这边的房子,白送都没有要,也卖不上价。我就随口问了下,他就十二万就卖,我回了一句十万,人家也没打磕巴就同意了。我这不是就没好意思说不买嘛。”
那是,您这么大一大老板,为了十万块钱,还能出尔反尔?咱也丢不起那个人呀。
“行,也没花多少钱,赔不上。只当是盖个度假别墅了。也不差这一处了,离姜姐近,让顺带着帮着照看一下就是。”
“嗯嗯嗯。”
其实说是那么说,第二天宋凛跟着过去看了一眼,那东北老哥也够能对付的,原来二层的营房都没拆,稍微改了一下就住了。看那意思,之前房地火的时候,很多来工地打工的民工,租住在这边,五十块钱一个月,一个房间住十二个人。
院子是大,自家接过来,除了地,肯定所有建筑物都得铲平的。
“我这次跟老王大爷出去玩儿,看那些建在海边的小别墅挺好看的,咱也弄一个那种的。就弄两层,大片的使用玻璃墙,这边天气好,不冷,夏天热了还通风,采光也好。看风景视野也好,你觉得怎么样?”
宋凛还挺有规划的。
“那就不能找宁叔设计了,他都是设计园林式的。哎对了,刚在西湖边上给咱建好的那园子的录像你还没看?太漂亮了。昨天特意派人给送过来的。要是年前送来,我就不来这里了,去那边。”
“你这也太喜新厌旧了。”
“不,我不是喜新厌旧,我这叫好颜色,长得好看的,别管人事物,我都喜欢。”
嗯,“那看来我得努力保养保养了,别等再过两年成了老头子,你再嫌弃我。”
不能,不能。“我老公就是成了老头,也是最帅的老头儿,配我这个最美的老太太,刚刚好。”
两人腻腻乎乎的,林绣还想着来个法式热吻,增进一下感情呢。
“爸,妈,奶奶叫你们吃饭呢,饭好了。”
小老三躲在一棵椰子树后面,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来的,这会儿还怪模怪样的拿手捂着眼睛,一副我什么都没有看到的样子。
熊孩子。
回到烧烤的沙滩上,大家伙都笑,林大嫂这次带着儿子儿媳妇一起来,婆婆的架子端得足足的,天天的那叫一个笑口常开,本来就是爱说话的人,见林绣与宋凛手牵手回来,孩子扔下不管。就开玩笑,“知道你们两口子感情好,别起腻了。眼气谁呢。我们不羡慕。”
宋凛被说得不好意思,过去男人那边帮忙。
林绣脸皮厚,才不会不好意思。夫妻感情好,有啥可不好意思的。没事人一样过去拿烧好的肉串吃,宋妈早挑着她爱吃的,给放在一个盘子里,老太太笑得见牙不见眼,儿子媳妇感情这么好,她当婆婆的,只有高兴的份儿。
小老三被落在后面,没一会儿,回来,身后还跟着一群小尾巴。
家在附近的本地人家里的小孩儿,看到他,追着看外国人,看稀奇呢。
雪瑞越长,外国血统越明显,帅也是真的越来越帅,越来越好看,好看到电视台的人都找他拍广告的程度。就是越长,越不像国人了。
小时候昭阳和晨曦非得要妹妹的时候,为了证明弟弟是亲生的,还跟他们说长大了就不像外国人了。这可好,照着相反方向去了。
得亏是,虽然总体看着像外国人,但是五官不是挺像宋凛的,主要还是像宋爸的多。
那也挡不了见过雪瑞的人背后议论,说宋总头上顶着青青草原什么的。
这个事儿,还没法解释,自家人都知道咋回事,可没法子挨个人拉着跟人家说我们是隔代遗传吧。
昭阳和晨曦大了,明白隔代遗传是什么,不再问了。
雪瑞自己,从小被人家当外国小孩看,走哪都跟明星似的被围观也习惯了。
得亏孩子心大,要换个内向的孩子,老这么被围着,都得给看抑郁了。
既然带回来小尾巴了,见者有份儿,就一块儿吃吧。
林绣让雪瑞请他刚认识的小伙伴们吃烧烤。
回头人家父母就给送来好几筐的大芒果和椰子。
她又做了芒果布丁,椰子布丁给孩子们吃。
雪瑞一下子就成了附近小朋友圈子里的团宠。
反正整个假期,大人们尽不尽兴的先不说,雪瑞小朋友是玩儿疯了。
回来的时候,晒得黑乎乎的。
晨曦拿一根手指按着他的脸往外推,一脸的嫌弃,“你是谁呀?太黑了,离我远点儿,挡光了。”
哼哼,这个怨念的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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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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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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