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穿书七零:嫁个傻夫养崽发家>第67章 人上一百,行行色,色
  有的人一心想着扒拉儿子。

  也有人恨不能把家都给儿子揣兜里带走。

  李伟毕业分到京城某部委上班了。

  消息传回来,大嫂子就特意跑到林绣的小卖部前面村民的聚集点大声的宣传了一拨儿。

  李家人常聚的水井边,李财老两口更是坐着都像屁股底下有火烧似的。不知道咋显摆好了。

  “嗯呢,要是依我们,就在省城上班多好,离家还近,现在这道这么方便,当天打来回,都不耽误回去上班的。这不是处个对象吧,人家闺女是京城的,家里人孩子少,不乐意让闺女离太远。人家都是有班的,也不像咱们老农民抬腿就能走。

  又帮着给找了那么好的单位,这不是也是为了孩子前途嘛。

  这不是,俩孩子已经在看房子了,等买了房子就结婚嘛。

  哎呀你们是不知道,我那儿媳妇,长得老俊了。

  人家那人衣裳,咱都没见过。

  穿身上咋那么好看呢。

  手绢咱都是放兜里一般不出门都舍不得用。

  人家扎头上,我看比那头花好看多了……

  俺家孩子也孝顺啊,说话轻声细语的,也好听。我跟他爹去给他们送鸡蛋,抱着我的胳膊就没撒开过。

  哎哟,你说咋就那么招人稀罕呢。”

  李二婶子拍着大腿夸即将进门的新儿媳妇。

  夸完了小儿媳妇,又斜着眼看两个大儿媳妇,“一个个的心里一点章程都没有。还老说我只顾着老三,顾你们有啥用?还不是天天在家修理地球。我三儿子将来能让我上京城看升旗,你们有那能耐吗?”

  之前都围以李富一家子为首的李家本家、亲戚的,这会子也都捧着李财一家子聊了。

  之前因着林绣建厂,村里的人干不上活,心里都对李富这个生产队长怨气很大,不少人都在背后说呢,不行就去找乡里的领导,换人干得了。再让他干,大伙都得跟着受穷。

  李富能没收到风声嘛。

  近来这不是一趟一趟的往省城跑,去找市场,带着村民种菜卖菜。也想着要是能找个什么厂子回来干干更好了。

  以前生产队里的农具牲口都得可着李家人先用,现在都分给个人了。今年他们李家人到是主动借给别人用了。在村里比较有威信的,像是李红霞的娘家,李富私下里还主动借给买化肥的钱。

  连陆家栋的后爹一家子,也都沾了光。

  平时中立的,跟李富和王铁牛关系都行,跟林绣公婆处得㐇不错的,就更是主要争取对象了。

  为了把队长的位子坐稳,也算是出了血本。

  这回李伟进京城上班了,他这个堂伯,也跟着长脸。

  出门应酬,必提侄子在京城部委大机关上班,虽然离着小村子远,便是随便跟下面的领导打个招呼,下面的领导都得乖乖听着。

  说这就跟过去的时候,封疆大吏再是土皇帝,见了京官都得捧着是一个道理。

  那大人物的老家,你看哪个不是当地名门望族?

  也不知道是从什么戏里听到的,还是哪里听说的。拿着这些个故事忽悠人。

  偏老百姓还真就有信的。

  半信半疑的,也都宁可信其有。

  那些张罗着去乡里告状的,也都悄停了。

  就连王铁牛,也不私下里串联了。

  老老实实的在工地上干活儿。

  想看看再说。

  林绣知道这些,也没说什么。

  有些特别浅显的道理,现在却是讲不通的。

  没有读过书,消息又闭塞,见识短浅,愚昧。

  说的就是现在村里的情况。

  有见识一点的,想的都是供孩子读书,考学。

  跳出农门,逃离农村。

  从来没有一个人想着,长了见识,回来改变家乡的面貌的。

  这就是现状。

  怎么办呢?

  林绣买了一台十四英寸的熊猫牌的黑白电视,就放在小卖部外面的窗台上,看吧。

  有新闻,有电视剧的。

  看多了,接收的消息多了,自然就明白,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样子的了。

  自打买了电视,全村的人都围到小卖部来了。

  每天晚上不把最后一个节目看完,半数的人都舍不得走。

  白天电视不是总有节目的时候,就放收音机。

  有些老头老太太没啥事儿就过来坐了。

  听评书。

  不管是收音机还是电视机,林绣实在是没啥兴趣。

  这么老些人,夏天的时候,去省城送菜的车,顺便捎回来点西瓜甜瓜什么的,隔三差五的,一人给分上一牙,尝一尝。蜀南文学

  或是菜地里那些有瑕疵的黄瓜杮子,都是一筐一筐的,晚上往小卖部的窗台根上一放,谁渴的随便拿了吃吧。

  也不是没有占便宜的,一家子恨不得晚饭都不吃,来看电视的时候指着黄瓜杮子混个肚圆呢。还好意思再拿回家一些当菜吃。

  自家菜地里的,反手再摘了来批给林绣。

  “就他们会算计?一天天的,心眼都长他家去了。我就看不上这种人。”

  谁也不是瞎的傻的,有看不到嘛。

  有人看不过眼,就跟林绣念叨。

  “还是现在日子太难了,老婶子家七个八孩子,日子艰难。等以后日子过好了,让人家家,都没人乐意拿,得喂猪了。”

  全村的人都在呢,不是实在没有办法,但凡要点脸面的,谁能这样儿。

  那一家子,都是特别老实的人。

  林绣就每天单独给留出半筐菜来,跟高家的老婶子说呢,“婶子,我这挑出来的,毛病不大的。我自己留着吃的,剩下的,你拿回家吃吧。”

  高家十一个孩子,高婶子是添房,前头留下仨闺女,早都嫁人了。跟娘家基本没啥联系了。自己又生了八个,五女三男。五个闺女里有四个都是精神能干的,只一个老实得很。仨儿子,老大说是正常人,但智商肯定是擦着正常人下限那一种。半傻不傻的。老二天生罗锅。老三跟那个老实闺女一样,一天也没个声音,好歹算是正常人。

  五个闺女嫁出去三个人了。

  男人活着的时候是吹唢呐的,日子还行。

  早两年死了。

  只剩下高婶子一个寡妇带着五个孩子。

  村里分的地,她男人死了,闺女嫁人,也都没收回来,一直给她种着呢。

  荒地多了去,谁也没好意思惦记他家那点儿地。

  这一点上,李富做得还是可以的。

  就这么个家庭,她没有更多的来钱道儿,为了吃口饱饭,哪里有什么资格讲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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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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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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